大学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有两年的择业期。在两年时间内,如果找到了工作,可以到学校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因为在择业期内学校可以代管毕业生的档案。如果过了两年择业期,又没有找到单位,就可以将户口和档案迁到负责管理的机构。具体的毕业生档案管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整理归档,并集中移交至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学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发已派遣和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并负责按学院分类留存未派遣毕业生档案。
(2)毕业生在档案留存学校期间要求进行派遣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并凭报到证白联寄发毕业生档案。
(3)毕业生档案留存在学校的期限原则上为半年,留存期间毕业生所在学院应负责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协助及时对其进行派遣。特殊情况可申请将档案留存两年,逾期将全部派遣回生源地,并将其档案寄至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其后一切责任由毕业生自行承担。(www.xing528.com)
(4)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或EMS转递方式统一寄发。
(5)任何单位如需查阅毕业生档案,必须开具相关介绍信,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形需要外借的,需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出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借出。
此外,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的资格,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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