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回溯一下图像的阐释理论,同时也区分一下它与文本的阐释理论的异同。图像的阐释理论对我们要探讨问题的关联性更大一些,图像阐释话语自从提出“转向”以来,在西方现代主义艺术理论中成为一个关键理论体系,我们今天探讨或使用的很多“艺术理论”似乎都有些无法绕过图像的阐释理论。
图像包含了最基本的单位或元素——母题、主题、意象、结构、模式、色彩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符号等。人们通过对母题的分析与辨认,最后进行图像学对主题的阐释与研究,这是图像研究的基本路径、手段与阐释方式。19世纪西方产生的图像学理论主要是对古希腊和中世纪宗教艺术的图像进行研究的一种方法,并由此使艺术史研究进入到人文主义的学科中。法国艺术学家埃米尔·马勒所著的《图像学:12世纪到18世纪的宗教艺术》便可使我们了解图像学研究的对象,并由此也了解西方“图像”一词所指的含义了。图像学成为艺术史学家对图像隐藏的某种文化、思想、宗教或历史最完美的解释。图像学的阐释和研究有它的理论特征:其母题或主题隐含或象征了某种意义,显现了它的历史性、社会性、政治性、宗教性和叙事性的特征。西方最早被认可为图像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些被今天称为宗教的和古典的“艺术”。它们是由“艺术家”依据某种意图而“绘制”的。某个艺术(图像)表现了教会或赞助者的意图,或者隐含了“艺术家”的思考和表达的意图。正如帕诺夫斯基说:“在12和13世纪意大利和法国艺术中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类似的例子,即艺术家直接和精心地从古典的母题中借用了母题,却把异教的题材改变成基督教题材。”[1]母题、主题、意象等,经过艺术家或赞助者的意图来编译符号构成了图像不可缺少的元素并由此产生了意义。从这个层面上说,图像还具有符号学的意义。结构是解读图像隐含内容的要素,是符号系统的编码程序。如何构图于画面,如何取舍母题或意象,并从各种构成关系中产生某种特定的主题,这就是创作者所要思考的(结构)要素。西方中世纪的宗教图像,是赞助人或教会组织与创作者共同完成的艺术(图像)形态。当代学者研究与阐释它们,提出了图像学的研究方法,同时还提出了一个“肖像学”(“圣像学”)的概念,潘诺夫斯基指出:“肖像学是艺术史中研究与艺术形式相对的艺术题材或含义的一个分支。”[2]正是因为这些中世纪的艺术(图像)隐匿了象征意义,成为现代人难以知晓的隐喻,以及它们隐藏的事件和某种可叙事的关联情节,才被研究者称为“图像”。在西方,图像包含的是中世纪的宗教绘画与雕刻,研究者通过运用图像学方法研究,阐释与揭示这些图像在中世纪宗教文化系统中的现象和宗教文化的形成与变迁,以及图像所暗示出来的宗教思想与其他相关的观念。图像学研究不仅仅是针对宗教艺术图像的研究,也包含对古希腊艺术(图像)的研究,其实际目的还是因为中世纪宗教艺术中,借用了古典艺术的母题,但因某种主题的需要而使神话的母题发生了变异,“把异教的题材改变成基督教题材”。图像学正是要阐释这种变异而产生新的叙事主题的含义。因此,图像学研究和阐释的是西方各个时期图像所显示的宗教文化形成和变迁,以及这些图像隐藏的宗教、文化、社会、思想与政治的含义。西方现代图像学转向对所有图像领域形成侵占式的研究与阐释,因为图像中最重要的是它包含了思想、观念与意识形态,显示了图像中某种历史与观念。[3]
我们把阐释文本的中国阐释理论与方法称为“文本阐释学”。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建设起来的一种研究、分析与揭橥文本含义的方法。文本阐释学对于我们今天探讨和建设当代艺术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对于文本—理论的阐释,中国传统中自有一套系统。从我们前面提到的“注释”“传注”“笺注”“注疏”等方法,不难发现是以“注”为核心概念。另外就是“注”的方式是相互为注,这就是“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方式。“我注六经,六经注我”这句话来自于南宋理学家陆九渊(1139—1193)的《语录》,其曰:“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陆九渊对《六经》的注解方式很有代表性。“注我”中的“我”,所指的是自己的思想、观点、看法等,“六经注我”大意就是用《六经》的思想观念来诠释和注解自己的思想、观念、看法等;“我注六经”就是用“我”的思想、智慧、观点去诠释《六经》元本要义,力求深刻准确地把握《六经》本真原意。“注我”与“我注”这种诠释经义之方法,实属是打通“经文”与“我”之间的思想界限与价值判断,对“经文”加以引申、阐发,提出有价值的、有益的学术观点,使《六经》的思想、观念等为“我”之用,在原经要义的基础上推进新思想体系。诠释文本“要义”在于有一个理想的诠释方式与方法,“我注”与“注我”不妨就是值得我们当下阐释图像借鉴的方式与方法。(www.xing528.com)
通过图像呈现的视觉元素对艺术的诠释,即对图像中的母题、意象、色彩、结构、图式等视觉元素的解读,获取图像的象征意义或隐喻,但最终绕不过对艺术的本真“要义”进行诠释或阐释。一般而言,对艺术的解读与诠释有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对构成艺术本身的视觉元素进行分析与诠释,就是通常的对艺术形式的诠释;另一条路径是在第一条路径基础上对艺术的主题或象征或含义进行解读与阐释。由于阐释者的背景不同,对艺术阐释的这两条路径往往形成“并行不悖”的状态,艺术学背景出身的阐释者,往往重点或兴趣点在艺术本身,其他人文社科背景出身的阐释者则以艺术的象征含义或要义方面为重点,二者始终表现出“井水不犯河水”方式,也显示出了自视为高、互不相容的情形。如果二者始终“各自为阵”都将是对艺术“整体”阐释的不作为。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一条路径的艺术阐释,都要先识器再谈艺。我们认为,阐释不在理论本身而在“互为”中对要阐释的对象进行准确把握之后,推进与建构新的理论体系。西方的图像阐释理论是如此,中国的文本诠释理论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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