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正与子,不正与弟。
故宋宣传缪公则讥。
隐三年:“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缪公。”《公羊传》曰:“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注二〕不及时而日,渴葬也。〔注三〕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注四〕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史记·宋世家》赞曰:“《春秋》讥宋之乱,自宣公废太子而立弟,国以不宁者十世。”又梁孝王世家:“褚先生曰: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太后谓帝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适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臣请见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祸,祸乱后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后汉书》注引《东观汉记》:“和帝诏曰:礼重适庶之序,《春秋》之义大居正。太子,国之储嗣,可不重与!”
卫人立晋则讥。
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公羊传》曰:“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穀梁传》曰:“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范《注》云:“正谓嫡长也。”《史记·卫世家》曰:“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弑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卫人皆不爱。石碏与陈侯共谋,弑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书,大夫立则书。书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
无子而立弟,则先长而后幼。
故齐襄公无子,子纠宜为君。
庄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弑之。”《公羊传》曰:“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白虎通·封公侯》篇曰:“君见弑,其子得立,何?所以尊君防篡弑也。《春秋经》曰:齐无知弑其君。贵妾子公子纠当立也。”(按:此以子纠为襄公之子,与《管子》《庄子》《荀子》《史记》以纠为襄公弟者不合,非也。)
桓公目为篡。
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公羊传》曰:“其言入,何?篡辞也。”《穀梁传》曰:“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弑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于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弑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孔氏广森《公羊通义》云:“《史记·齐世家》曰:襄公杀诛数不当,群弟恐祸及,故次弟纠奔鲁,次弟小白奔莒。《庄子》曰:小白杀兄入嫂。《荀子》曰:齐桓,五霸之盛者也。前事则杀兄而争国。管子大匡曰:齐僖公生公子诸儿即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检寻诸文,并是纠长。乃或专据薄昭诡词,以为桓兄纠弟,谬矣。”
而蔡季以贵见称。
桓十七年:“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穀梁传》曰:“蔡季,蔡之贵者也。自陈,陈有奉焉尔。”《公羊》无传。何《注》云:“称字者,蔡侯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树达按:《左传》谓季与献舞为一人,何说与彼异。
均之子也,先立贵。
故鲁隐公不宜立。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白虎通·封公侯》篇曰:“曾子问曰:立适以长不以贤,何?以为贤不肖不可知也。《尚书》曰:惟帝其难之。立子以贵不以长,妨爱憎也。《春秋传》曰: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也。”《史记·鲁世家》曰:“惠公卒,长庶子息摄当国,行君事,是为隐公。初,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鲁宣公为篡嫡。
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公羊传》曰:“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尔。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穀梁传》曰:“不日,故也。〔注五〕”《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曰:“子赤杀,弗忍言日,痛其祸也。”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穀梁传》曰:“继故而言即位,与闻乎故也。”成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公羊传》曰:“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史记·鲁世家》曰:“文公十八年二月,文公卒。文公有二妃:长妃齐女哀姜,生子恶及视;(恶,《公羊传》作亦,此与《左传》同。)次妃敬嬴,嬖爱,生子俀。俀私事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曰不可。襄仲请齐惠公,惠公新立,欲亲鲁,许之。冬十月,襄仲杀子恶及视而立俀,是为宣公。哀姜归齐,哭而过市,曰:‘天乎!襄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而郑厉公出奔,以夺正称名。
桓十五年:“五月,郑伯突出奔蔡。”《公羊传》曰:“突何以名?夺正也。”《穀梁传》曰:“讥夺正也。”
昭公复归,以复正称世子。
桓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公羊传》曰:“其称世子,何?复正也。”《穀梁传》曰:“反正也。”《史记·郑世家》曰:“所谓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是为昭公。庄公又聚宋雍氏女,生厉公突。”(www.xing528.com)
均之庶子也,先立长。
故邾娄貜且正而接菑为不正。
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公羊传》曰:“纳者何?入辞也。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菑于邾娄,力沛若有余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接菑也四,貜且也六。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郤君子大其弗克纳也。”徐《疏》云:“地四,地六,皆非天数,喻皆庶子矣。”《穀梁传》曰:“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义也。接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貜且正也,接菑不正也。”
名分定则觊觎绝,此圣人之用心也。
至如兄有疾而立弟。
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公羊传》曰:“母兄称兄,兄何以不立?有疾也。何疾尔?恶疾也。”《穀梁传》曰:“盗,贱也。其曰兄,母兄也。目卫侯,卫侯累也。然则何为不为君也?曰:有天疾者不得入宗庙。辄者何也?曰:尔足不能相过,齐谓之綦,楚谓之踙,卫谓之辄。”《白虎通·封公侯》篇曰:“世子有恶疾废者,以其不可承先祖也。故《春秋传》曰:兄何以不立?有疾也。何疾尔?恶疾也。”
子有罪而立孙。
哀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率师围戚。”《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率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皆事之变者也。
晋献公杀正而立不正,酿三世之祸。
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公羊传》曰:“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傅焉。骊姬者,国色也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于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荀息曰:‘君尝讯臣矣,臣封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杀奚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
鲁公子牙一生一及之议,成般闵之弑。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传》曰:“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冬十月乙未,子般卒。”闵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孰继?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公羊传》曰:“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穀梁传》曰:“不地,故也。”
吴之弟兄迭为君,酿阖庐之祸。
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公羊传》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余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庶长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
皆《春秋》所大戒也。
至乎鄫子取后乎莒,《春秋》恶之,书曰莒人灭鄫。
襄五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公羊传》曰:“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为叔孙豹率而与之俱也。叔孙豹则曷为率而与之俱?盖舅出也。〔注六〕莒将灭之,故相与往殆乎晋也。〔注七〕莒将灭之?则曷为相与往殆乎晋?取后乎莒也。其取后乎莒奈何?鄫女有为莒夫人者,(鄫莒二字本互误,兹从王引之说校正。)盖欲立其出也。”六年:“莒人灭缯。”《穀梁传》曰:“非灭也。家有既亡,国有既灭。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莒人灭缯,非灭也。非立异姓以莅祭祀,〔注八〕灭亡之道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故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春秋》视其国与宜立之君无以异也,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至乎鄫取乎莒,以之为司君,俞樾云:司君与嗣君同。目曰莒人灭鄫,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
盖宗法之世,于族类之辨特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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