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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述》:从重意之论事,揭示《春秋》思想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春秋》之论事也重意。意善者,著之以成其美:鲁隐之将让位于桓也,于不书即位见之。鲁季子不忍暴其兄之罪,故为之讳杀公子牙。公子目夷欲存其国免其君,故为讳不言楚围。

《春秋大义述》:从重意之论事,揭示《春秋》思想

春秋》之论事也重意。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缘此以论礼。礼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节具,则君子予之知礼;〔注五〕志和而音雅,则君子予之知乐;志哀而居约,则君子予之知丧。故曰:非虚加之,重志之谓也。志为质,物为文。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虽弗予能礼,尚少善之。介葛卢来是也。有文无质,非直不予,乃少恶之。谓州公实来是也。然则《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云朝云,辞令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曰:丧云丧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故若此也。”又曰:“《春秋》之好微与其贵志也。”又《精华》篇曰:“《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汉书·薛宣传》曰:“《春秋》之义,意恶功遂,不免于诛。”又曰:“《春秋》之义,原心定罪。”《盐铁论·刑德》篇:“《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意善者,著之以成其美:鲁隐之将让位于桓也,于不书即位见之。

隐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穀梁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

于书天王归仲子之赗见之。

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公羊传》曰:“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何《注》云:“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

于子氏不书葬见之。

隐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公羊传》曰:“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何《注》云:“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左氏传》以子氏为桓公之母,而以三年君氏卒为隐公母。《传》曰:“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寢,不袝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与《公羊》说异而义仍同。

于考仲子之宫见之。

隐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公羊传》曰:“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何《注》云:“尊桓之母,为立庙,所以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贤也。”

鲁季子不忍暴其兄之罪,故为之讳杀公子牙。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传》曰:“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陈立《义疏》云:“推季子亲亲之心,不忍显扬其罪之故,为之讳刺言卒,使若非以罪见杀然。”

又为之讳庆父出奔。

庄三十二年:“公子庆父如齐。”何《注》云:“如齐者,奔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曹羁正谏,故讳曹不言灭。

庄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二十六年:“曹杀其大夫。”《公羊传》曰:“何以不名?众也。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为曹羁讳也。”何《注》云:“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所以致其意也。”

宋襄公忧中国而见执,故为讳不言楚捷。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公羊传》曰:“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恶乎捷?捷乎宋。曷为不言捷乎宋?为襄公讳也。”何《注》云:“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为讳灭国文,所以申善志。”

公子目夷欲存其国免其君,故为讳不言楚围。

前《传》续曰:“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为公子目夷讳也。”何《注》云:“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不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公子目夷复其君,终不与国。祭仲已与,后改之。事异而同心,其义一也。目夷之弗与,重宗庙。祭仲与之,亦重宗庙。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重宗庙耳。”孔氏广森《通义》云:“目夷之事,欲彰其贤而反讳之,此圣经之高义,贤传之达言;盖以鸣其孝者非令子,矝其忠者非令臣。原臣子之道,莫不欲尊荣君父。故让则归美,过则称己。曹羁以义去,公子目夷以仁守。目夷有成劳矣,羁虽不克济君于难,而并有爱国之心,悃悃忱忱,殊武安倖败之意,鲜庆郑愎谏之怼。《春秋》缘羁与目夷之心,而君死国辱,为不忍言焉。斯二臣之风气,千载可想矣。”

卫叔武欲其兄飨国,故为之讳见杀。

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公羊传》曰:“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何《注》云:“叔武让国见杀,而为叔武讳杀者,叔武治反卫侯,欲兄飨国。故为去杀己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www.xing528.com)

吴季子不欲父子兄弟相杀,故弑僚讳不书阖庐。

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公羊传》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余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庶长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何《注》云:“不书阖庐弑其君者,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杀,让国阖庐,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也。”

其意不善者,亦显示之著其恶,鲁桓、宣篡君,皆书即位。

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何《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其志欲立,故书即位。书即位者,言其弑君兄也。不书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隐不言立,桓不言王者,从其志以见其事也。从贤之志以达其志,从不肖之志以著其恶。由此观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两省也。”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鲁文公终丧娶夫人,特书纳币以讥其丧娶。

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讥文公以丧取。难者曰:丧之法不过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今按《经》,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时无丧,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谓之丧取?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今取必纳币,皆失于太蚤。《春秋》不讥其前而顾讥其后,必以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虽从速而不能终,犹宜未平于心。今全无悼远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所甚疾也。不别先后,贱其无人心也。”

郑悼公以丧伐许,书曰郑伯。

成四年:“三月壬申,郑伯坚卒。冬,郑伯伐许。”何《注》云:“未逾年君称伯者,时乐成君位,亲自伐许,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问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称伯,不子,法辞,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书》曰: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居丧之义也。今纵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丧举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复得称子,谓之郑伯,以辱之也。既无子恩,又不熟计,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称子,去其义也。死不得书葬,见其穷也。”《通典》引《五经异义》曰:“诸侯未逾年出朝会与不朝会,何称?《春秋公羊》说云:‘诸侯未逾年不出境,在国内称子。以王事出,亦称子。非王事,出会同,安父位,不称子。郑伯伐许是也。未逾年以本爵,讥不子也。’左氏说:‘诸侯未逾年,在国内称子。以王事出,则称爵。诎于王事,不得申其私恩,郑伯伐许是也。’郑玄驳曰:‘昔武王卒父业,已除丧,出至孟津之上犹称太子者,是为孝也。今未除丧而出,称爵,是与武王义反矣。’”(按:郑用《公羊》说。)

此托事以见其意者也。至于事与意反,《春秋》亦舍其事而书其意,故公子买不卒戍而书戍卫,鲁僖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羊传》曰:“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何《注》云:“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盐铁论·备胡》篇曰:“《春秋》贬诸侯之后,刺不卒戍。”

公孙敖不至而书如京师,鲁文公之意也。

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公羊传》曰:“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何《注》云:“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

非救邢而书救邢,齐桓公之意也。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穀梁传》曰:“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齐侯之意也。”

未侵曹而书侵曹,晋文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公羊传》曰:“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何《注》云:“曹有罪,晋文行霸征之,卫壅遏不得使义兵以时进,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贤者之心,不使壅塞也。”

未见诸侯而言如会,郑僖公之意也。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侯、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公羊传》曰:“操者何?郑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其大夫弑之。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郑伯将会诸侯于,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以中国为强,则不若楚。’于是弑之。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何《注》云:“郑伯欲与中国,意未达而见弑,故养遂而致之,所以达贤者之心。”《穀梁传》曰:“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也。卒之名则曷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春秋繁露·观德》篇曰:“郑僖公方来会我而道弑,《春秋》致其意,谓之如会。”

已立为君而书公子,楚比之意也。

昭十三年:“楚公子弃疾弑公子比。”《公羊传》曰:“比已立矣,其称公子,何?其意不当也。”

然则意安可不慎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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