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奉铁路和该局中国总办梁如浩都是山海关公司的股东,该局的英籍高级员司也有不少是山海关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因此,山海关公司得以享受路局的最优惠的待遇。例如,山海关分厂坐落在山海关车站的南边,占用铁路土地八亩多,建筑了机器房、仓库和洋人住宅,有铁路分岔道直达院内。每月路局只收地租58.33元,40年中从未调整,所使用的铁路分岔道也未付过分文。地面建筑物的原来建筑费用,在公司账面上记载为1,873.16元,即以那时的物价和工资而论,如果不使用路局的工料,也不可能如此低廉。另外租地合同上也没有租借期限等规定,这也是违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契约惯例。该分厂生产所用的石河矿泉水是经过车站的水泵供给的,水价也很低廉。由于山海关铁路段长和分厂厂长都是英人,又是要好的酒友,很多地方都是慷中国路局之慨,而便宜了山海关汽水公司。1927年春天,还未进入汽水旺季生产,厂内职工只有十一二人。该分厂为了拍摄宣传照片,分厂长英人牛敦竟借用车站的工友二十余人冒充本厂工人以壮声色。
由北京到沈阳的京奉铁路沿线,是山海关汽水销售的主要区域,沿线各大城市都有它的代销家。铁路局对山海关汽水按最低级货物计收运费,每月结算一次。如由天津发北京,装十吨车皮运费才8.8元,由天津到山海关,十吨车皮运费17.5元,而回空的瓶子均收半价。每箱汽水重150公斤,由山海关到秦皇岛的运费为一角,装卸则由铁路工人白尽义务。在该公司交运货物不足十吨时,则占用5吨货车,那时京奉铁路只有6辆5吨车皮,系专为装运危险品之用,汽水虽不是危险品,却利用特权经常占用两辆,而且冬天在货车内生火炉防冻。公司的随车押运员按规定车票收半价,而该公司所有代销家人员外出时,也都以押运员名义买半价票。(www.xing528.com)
在天津常关未撤销前,凡出入境或过境的汽水,均须缴纳税款。另外,再按照常关核定的税款交付统税局50%的厘金税。常关和统税局都在车站设税卡稽征税金,而山海关汽水公司则不断偷税漏税,如同时有两货车由山海关来津,公司只申报一车货入境,另外一车则报过境去北京。实际上两货车汽水都卸在天津。另外,把天津总厂制造的汽水趁中午视卡无人注意时,偷装在申报过境的货车内发往北京,这样就又偷漏一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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