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军衣庄多不雇用正式工人,每当揽到军装活后,才大批招雇临时工,有的军衣庄的临时工多到千人以上,其剥削手段极为残酷。
军衣庄的经理人中,有很多是外行,处处依靠工头,因为工头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管理工人、奔走联络等方面都是内行。一般军衣庄招募临时工,大体分为裁剪、缝纫、锁钉、絮棉4大部分,每部都设置工头,临时工都由各部工头负责招雇。经理不给工头工资,只管伙食,赚了钱在三大节给工头“馈送”。工头专从工人身上盘剥,如每件军装应给工人工资五角,实给四角或三角,其余归工头所得。有的是从工人应得工资总数中扣取回佣,如扣五厘回佣,即每百元中扣五角。
军装业中一般内局户,平时不雇用职员,有了活临时雇人担任收发活、运送物料、看管仓库、厂房等工作,行内称他们为“帮忙的”。“帮忙的”每天工资至多不过一元左右,干一天算一天,完活就解雇。“帮忙的”也都要经人介绍,第一次能叫经理满意的,下次有活就还找他,如这次不满意,下次就不要了。
军装业的临时工,无论裁剪、缝纫、锁钉、絮棉等工种,都是计件工资。
裁剪工需要有一定技术,经理要依靠裁工在裁活时干些偷工减料的勾当,所以裁剪工的待遇较其他工人稍优,不仅计件的标准较高,而且由厂中管三顿饭。裁剪工的使用工具均自备,他们的劳动量很大,活忙时,每人每天要裁十余匹到二三十匹布,每五匹算一工,每天能得二至三元左右的工资,这在军装业工人中算是最高的。在30年前,裁剪工每天早晨多集中在义和茶楼等公共场所,各军衣庄有需要时,即派工头前往雇用,活多人少时,就抬高计件标准;活少人多时,就降低计件价格,这都由工头临时决定。
缝纫工,进厂条件是必须自备缝纫机,并随带副工一人(多半为其家属)打下手活。缝纫工将机器搬到厂内后,每批活未完时不准取走,其用意是限制缝纫工转厂。缝纫工的工资也是按件计算,所有副工工资和修理机器、机油、扣针等费用均包括在内。工资每十天或半个月清算一次,即先做活后给钱,但如遇活多人少,各厂争雇工人时,有的即提高计件工资标准或预先借支一部分工资,借以招徕工人,但这又等于给工人一笔押账,不准再到别家干活。活少时则都是趁机压低工资,并想出种种刁难办法从中克扣。缝纫工有手快手慢和省工费工的不同情况,多的每天能缝十套、八套,少的则仅缝三五套,即按最高标准计算,每套工资不过两三角钱。按照各军衣庄规定,缝纫工人既须自备机器,而一般贫苦工人又置备不起,于是就有出售缝纫机的商店,想出一种分期付款的赊销办法,名为“打月”,实为对工人进行剥削。如七七事变前,每台缝纫机原价五六十元,“打月”则售一百四五十元,购买时先交十五元,其余款每月付三元,约五年始能“打齐”。也有些人以出租缝纫机为业,或收取租费,每使用一次收费若干元,或从工人所得工资中按二八、三七、四六等成数批分。
锁钉、絮棉工都由女工担任。因为这些工作不需要技术,工人容易招雇,供过于求。当年一些贫苦的家庭妇女,每当听到某个军衣庄招雇女工时,都得先向工头托请、送礼,才能入厂做工。也有的军衣庄,每天在厂外临时发工牌,许多妇女就都半夜三更守在门外等待领到工牌。她们的工资也是计件,标准最低,为了多赚点工资,往往早来晚走,连吃饭都不肯放下活,边吃边干。就这样,手快的一天也只能赚五六角钱,手慢的不过二三角钱,工头还要从中克扣一部分,而且军衣商方面对她们还要先干活后给钱,一般是十天或半个月才清算一次。(www.xing528.com)
经理和工头对女工不仅从经济上进行剥削,而且还任意打骂、调戏和侮辱。在工棚里,时常听到孩子嚎哭和工头叱骂之声。文成合军衣庄的一个女工,下工后抱着孩子出厂门,她没注意孩子手中拿着一块棉花玩,被经理李少武及工头发现后,立刻叫她抱着孩子跪在厂门口,拳打脚踢,被打个半死,然后开除。
有些家庭妇女迫于生活困难,想出外干活,却又离不开家,有的能离家,却又怕人耻笑,于是就专有“撒官活的”人,挨家串户把活送上门,做好后再来取活。“撒官活的”不从军衣庄领工资,而是从这些家庭妇女所得的微薄工钱中扣回佣。
(附记:我从事军装行业的时间较晚,有关早、中期的史料,系通过多次个别访问和座谈会,由行业中老年工商业者朱辅臣、高纯仁、杨悦曾、王重山、金宝善、段西园、孙克舫、杨兰舫、章冠英、李星怀、王耀华等提供材料,汇集写成的。囿于个人见闻,错误和遗漏之处,在所难免,希识者指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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