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具体非遗项目,在探寻保护路径之前,应清楚为何值得保护。这一点是由具体非遗项目的保护价值决定的。在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策略时,应以非遗保护原则为基础,通过调查分析具体非遗项目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之道,然后由非遗保护主体实施具体保护措施。由此,本章节将在东阳竹编在传承、传播以及产业发展三方面的现状以及面临困境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东阳竹编的保护原则、保护主体,并综合性地提出东阳竹编具体的保护路径。
(一)保护原则
国内目前有诸多非遗学者对非遗保护原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王文章、王巨山、苑利以及郑军等学者都在其著作中对非遗保护涉及的各项原则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本文将结合学者们提出的非遗保护理论与东阳竹编的具体情况,提出东阳竹编在保护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
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的翻译,有时也称为“真实性”,其英文原意是确实性、真实性和纯正性。[137]非遗保护过程中的原真性不仅指保持项目本身的真实性,也包含确认非遗保护工作各项环节的真实性,是一种去形式化、追求实事求是的态度。相较于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与流变性,会随着人们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其真实性难以绝对化。遵循原真性原则会避免部分“伪非遗”乱象的发生,能够让政府部门、文化部门、传承人以及专家团队将目光聚焦在具有实质内涵的非遗保护活动中,实现非遗保护资源的精准应用。
2.整体性原则
苑利、顾军认为,倡导“整体保护”原则,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及其生存空间实施全方位保护。[138]王巨山认为,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主要有四点内容和要求,分别是内容观、自然环境观、文化生态观、文化功能观。[139]结合上述理论以及东阳竹编的实际情况,东阳竹编在实际保护过程中应做到三点:第一,梳理东阳竹编的历史发展脉络,收集整理以及保护东阳竹编的相关产品、制作工具及原材料等;第二,关注和保护东阳竹编涉及的全部工序,而并非其中的几项工艺;第三,竹编产品原本就是人们生活中的实用品,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重其功能性。
3.“以人为本”原则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40]从非遗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是非遗项目的载体,没有了“人”的主观表达与实践,非遗也将不复存在。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遗产的最大区别,非遗必须依靠人的手口相传才能永续发展。
4.可持续性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无法一蹴而就的系统性工程,是一项需要全人类持续努力的事业。《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141]其强调了非遗在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是人与周围的环境在不断地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注重对传承人的保护、培养,非遗传承人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因为非遗传承人的身份而限制其生存权和发展权。二是注重对非遗所依赖的人文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在制定非遗相关发展策略时,不能因为短期的经济效应,忽视非遗本身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以及社会价值,或是破坏非遗依赖的物质条件。
(二)保护主体
保护主体是谈及非遗保护相关话题时无法绕过的话题,国内目前有诸多学者从多个角度对非遗的保护主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胡迟在其文章《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四个关系”》中指出:“我国非遗保护初期,主要是以下四股力量构成保护主体: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机构,如非遗司、非遗处)、文化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如各级非遗中心)、传承人和专家。”[142]王巨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指出了与非遗项目关联相对密切的群体和机构,分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者、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社会机构和学术团体。[143]胡迟与王巨山的观点基本一致,王文章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指出,非遗的保护主体有国际组织、国家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社区与民众,强调了国际组织的重要性。[144]苑利、顾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中,对非遗保护主体进行了解释,“指那些处于传承圈之外,虽与传承无关,但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外部力量。这一群体包括我们的各级政府、学界、商界以及新闻媒体等”[145]。在苑利、顾军的观点中,他们将传承人排除在了保护主体之外,并强调了商界和新闻媒体在非遗保护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针对东阳竹编具体情况,结合上述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能发挥保护效益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社会机构及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公共文化机构、高等院校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者本身及其企业。由于东阳竹编目前的大型企业均由非遗传承人直接管理,所以在此不单独将东阳竹编企业负责人纳入保护主体范围。在东阳竹编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各级政府有着绝对的领导地位,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也拥有着其他主体无法企及的权威性,能够为东阳竹编的保护制定一系列指导性政策。社会机构及学术团体能够深入调研具体的非遗项目,能够对非遗进行全面和有深度的了解,并发起和组织一系列专业化的保护活动,是非遗保护进程中的组织保障,也是政府与非遗保有者沟通的桥梁。至于非遗保有者,则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存在,是非遗项目保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参与者与实施者,其他主体的保护活动均围绕着非遗保有者展开,非遗保有者自身的发展也直接影响非遗保护的效果。(www.xing528.com)
(三)保护路径
东阳竹编保护路径是基于其面对的问题及原因,从保护主体的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具体如下。
1.建立“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
培养东阳竹编的专业人才,不仅仅局限于培养传统手工艺人。传承人的培养虽是基础,是重中之重,但是对于专业的营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也是不容忽视的。要努力培养竹编产业“传承、传播、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全面人才,这对于东阳竹编的长远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主要依托政府、社会机构及学术团体的共同建设。政府层面,为吸引新一代年轻人投入到竹编行业中,应给予适当的补贴与资助,从源头上提高就业吸引力。同时为吸引企业经营方面的人才,政府可为东阳竹编制定相关的人才引进计划,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社会机构及学术团体层面,在东阳设立竹编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持续向行业输出手工艺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何福礼对此曾提出看法,指出东阳竹编应尽快建成完善的竹编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体系,这是因为目前全国范围内都没有一所专门的传授竹编技艺的学校,而同为东阳知名传统工艺美术的木雕则在各类学校开设了培训班。何福礼大师还提到:“如果能在初、高中阶段就开设此类课程,特别是在中技开设竹编课,用三年时间已可以培育出一批熟练的技术工。”[146]因此设立相关的培训学校是十分必要的。
2.培养全民意识,发展推广渠道
针对东阳竹编在非遗保护语境下的传播,主要目的有两点。一是培养大众尤其是东阳本地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提升东阳竹编的本土影响力。二是在已有的传播方式上,结合当下新兴的传播形式,依靠政府、非遗保有者等力量,扩大东阳竹编的知名度。
创新传播方式对于当下东阳竹编的宣传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东阳竹编已有的传播方式能够让相关企业自给自足,但难以壮大规模。创新传播方式需要企业自身利用新媒体扩大影响力,同时政府需要搭建更具有专业性和影响力的平台让竹编艺人能够获得足够的机会走出去。
第一,企业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首先,应完善并实时更新企业官方网页内容,这是大众了解东阳竹编企业的第一窗口,目前东阳竹编企业或尚未建立官方网站,或内容不完善,这些现状都会给大众的信息获取带来困扰。其次,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官方快手号等并发布创新内容,目前东阳竹编一些传承人虽有进行尝试,但大多局限在技艺展示方面,难以吸引年轻一代,可适当增添趣味性,提高吸引力。
第二,政府搭建更加专业、广阔的交流平台。在访谈过程中,非遗传承人何大根、何红亮、胡超飞都提到展销会是他们传播的主要方式。首先,政府可以搭建更加专业的交流平台,让东阳竹编获得更多的展示机会,并适当给予传承人一定的补助,提高传承人参加展销会的积极性。其次,东阳市政府可以借助得天独厚的横店影视资源以及浙江省的娱乐资源,利用明星效应扩大东阳竹编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比如,与当下的热门综艺《奔跑吧》合作,推广东阳竹编。
3.塑造竹编品牌,对接创意产业
目前东阳竹编的销售基本是通过中间商进行售卖,很少进行直接售卖。在网上流通以及市面上售卖的竹编产品很少会指明东阳竹编,更不会标明背后的制作者,无法形成品牌化,为产品添加附加值。因此让东阳竹编各企业形成自己的品牌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让各非遗传承人工厂或工作室的产品“出圈”,为企业发展谋求更好的道路,获得更多的资源与机会,而不是让企业仅仅停留在自给自足的层面。
与此同时,非遗+文创也是东阳竹编未来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创意产业,又称创意工业、创意经济,其概念主要源自英语Creative Industries或Create Economy。这是一种在全球化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和推动的新兴理念、思潮和实践。[147]目前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关联了各个行业,给许多传统行业带来了生机。国内有很多文化遗产都进行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其中以故宫最为典型,涉及了美妆、文具等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让具有多种优势的东阳竹编与创意产业结合也是未来东阳竹编企业家应该着重思考的话题之一。当今的年轻一代并非不热爱、不关注传统文化、传统技艺,只要找到了非遗合适的产品创新方式,就能够收获年轻群体的喜爱,届时竹编将会以新的方式重新走进千家万户,恢复过去的光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