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述场域的概念在史诗的研究领域中最先被提及,它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帕里和洛德的田野作业。对于“荷马问题”的探索和分析,开启了口承史诗研究领域的新篇章,产生了一部分对于“口头性”的意识和关注,到了弗里那里则开始提出了“演述场域”的理念。朝戈金在翻译和总结他的学术理论时曾经提道:“口头诗学在近年的深化,集中体现在两位学者的理论贡献上,一个是口头程式理论当今的旗手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有关‘演述场域’(Performance arena)、传统性指涉(Traditional referentiality)、和歌手的‘大词’(large word)的理论总结。”[101]而到了21世纪,杨利慧和安德明将理查德·鲍曼的表演理论翻译到中国,将口头传统类别的民俗事件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其中我们不能忽视,早在表演理论被译介之前,史诗领域的研究就已经具备了关注表演的意识和眼光。巴莫曲布嫫认为:“针对演述场合的传统规定性及其相应的叙事界域,我们从理论分析层面将表演事件的特定情境提炼出来,并概括为口头史诗的‘演述场域’,以区别于范畴更广的‘语境’ 一词。”[102]她借用语义学的概念和国外史诗研究的经验来阐述自己的理论,确定了在民俗的传统事件发生时应该锁定的视角,倡导更加具体的研究道路。此外,她还提出了“五个在场”的理念为进一步具体说明场域提供参考。
一方面,在之后的研究中学者们纷纷把视野投向更具体的场域当中,史诗的研究更加注重口头性和表演性,从原本的解读文本到口头传统的关注。另一方面,理查德·鲍曼在他的论文阐述中认为用经验性的语言来讲,这意味着每一个言语共同体都会从其各种资源中,通过那些已经成为文化的惯例和具有文化特殊性的方式,使用一套结构化的特殊交流方法,来标定表演的框架,以便该框架中发生的所有交流,都能在该地区中被理解为表演。[103]这是在“表演的标定”一节中讲述的内容。由此可见鲍曼认为要认知表演,就要先建立标定表演的思维。进而,他提出了标定的手段,例如特殊的符码、平行关系、表演的否定等,当然这些都成为他的构想和宽泛的理论假设,具体到我们的口头传统研究中则需要更加进一步的调试。“标定”一词,在鲍曼的理论中被理解为“表演框架”的实现方式,即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标定”一种中间手段,通过标定表演可以实现,标定的另一头则是善于运用这一手段的民俗事件或人。(www.xing528.com)
因此,在场域的关注当中我们是否也要发问:场域的界限又在何处?语境的提出较明显地摆脱了文本的束缚,但却把研究带入了更宏大和宽泛的“背景世界”。那么演述场域如果没有合理的标定,是否也存在着同语境问题一样的风险?演述场域引入口头传统类别非遗的研究,适用性上不言而喻。我们所要做的则是探索标定的规律或者说方式,把鲍曼的构想和巴莫曲布嫫、朝戈金等学者的有关构想进一步归纳总结,才能在实际的研究中更加进一步地应用与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