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稳稳[8]
内容摘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传承人制度是至关重要的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注入了强心剂。其中手工艺非遗传承的核心即是传承人的保护。目前我国手工艺非遗传承人的传承环境较为艰难,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从传统手工艺构成的三个要素,即作为价值主体的“人”与价值手段的“技”,以及承载价值的“器物”和两个维度即社会文化空间与自然文化空间入手,探讨传承主体的范围、传承人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传承人文化空间的活态存续,认为传承人制度应该是整体性的构建,要“见人、见物、见生活”。(www.xing528.com)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过程中,其核心部分始终是传承,而作为传承主体的传承人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就着重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传承性,代代相传,从而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也在国内进入了大众的视野,并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传承人制度体系。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活态性,是以人为载体,以人的身体实践为基础,在特定的时空场域内,按照地方人群共同体的文化规定性进行整体性的自我呈现,其保护传承的根本在于“活”,即以“活态”的方式延续下去,存在于地方人群共同体的“生活”之中,而“活”的关键在于“人”。[9]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遗传承最为关键的一节。而在当今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以及一些生老病死等主客观原因,我国的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相关的国家法律政策仍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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