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暖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
(1)室内空气计算温度(tn)
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空气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①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4℃。不同民用建筑房间的具体设计温度可采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分册中提供的数值。
②工业建筑的工作地点设计温度,宜采用:
轻作业 18~21℃;中作业 16~18℃;重作业 14~16℃;过重作业 12~14℃。
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执行。但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100m2)时,轻作业时可低至10℃,中作业时可低至7℃,重作业时可低至5℃。
辅助建筑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 25℃; 办公室与休息室 18℃; 更衣室 25℃;
食堂 18℃; 盥洗室与厕所 12℃。
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按照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标准和规范执行。
(2)室内空气流速
设计采暖的建筑物,各类室内活动区的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民用建筑及工业企业辅助建筑,不宜大于0.3m/s。
②工业建筑,当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2时,不宜大于0.3m/s;当室内散热量大于或等于23W/m2时,不宜大于0.5m/s。
(3)室外空气计算温度(twn)
采暖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五天的日平均温度。所谓“不保证”,是针对室外空气温度状况而言;“历年平均不保证”,是针对累年不保证总天数或小时数的历年平均值而言。采暖系统设计所采用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可从有关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气象资料集中查找。
2)采暖系统设计热负荷的计算
采暖系统的设计热负荷是采暖系统设计最基本的依据,应根据房间热平衡计算而得,即该房间在保持所要求的室内温度条件下,某段时间内,房间得到的热量和失去的热量应取得平衡。(www.xing528.com)
(1)设计热负荷的理论计算
采暖系统的设计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的得、失热量确定:
式中:Q——采暖系统设计热负荷(W);
Qs——建筑物失热量(W);
Qd——建筑物得热量(W)。
建筑物失热量Qs包括:围护结构的耗热量Q1;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Q2;门、孔洞开启侵入的冷空气耗热量Q3;工业建筑中还有湿物料水分蒸发所需的耗热量Q4;外部运入的冷物料的耗热量Q5;通风系统将空气从室内排到室外所带走的热量Q6。
建筑物得热量Qd包括:太阳辐射进入室内的热量Q7;人体散热量Q8;灯光散热量Q9;工业建筑中还有最小负荷的工艺设备散热量Q10;热管道及其他热设备表面的散热量Q11;热物料的散热量Q12。
对于一般民用居住建筑和工艺设备产生或消耗热量很少的工业建筑,失热量Qs只考虑上述前三项,得热量Qd只考虑太阳辐射进入室内的热量。因此,对没有机械通风系统的建筑物,采暖系统的设计热负荷可用下式表示:
(2)设计热负荷的估算
采暖系统设计热负荷的理论计算和统计是比较复杂的,而实际情况又是千变万化的,很难精确计算。集长期以来的经验,在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按建筑的使用功能粗略估算设计热负荷是有效、快捷的方法。只设采暖系统的民用建筑,其采暖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进行估算:
式中:Q——总热负荷(W);
F——建筑总面积(m2);
q——单位面积热负荷(W/m2)。
在方案设计中,当建筑总面积一定时,不同建筑功能的供暖热指标可参考表6-1(摘自《暖通空调·动力技术措施》)中的数值进行选择,建筑总面积大,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好,窗户面积小,可采用较小的指标,反之采用较大的指标。
表6-1 民用建筑方案设计估算指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