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各级组织按照战略发展目标分解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组织协同评价系统(图5-4)。在组织协同评价系统中,最高级别的是学校办学评价,该评价正由以往的官方、外部专家为主的办学水平评估,逐渐随着政府和学校管办评分开而转为以学校自我诊断为主的自我评价。该评价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办学条件等全面实施。教学评价是学校办学的核心功能板块,也是学校核心的战略业务单元,以其为例,学校按照协同发展的思路,根据人才培养链条,又可将教学评价进一步分解为学生发展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学条件评价、教学管理评价、学生服务评价、师资队伍建设评价等系列评价模块,每一模块内部设置相应的评价指标,模块间互成支持关系。同时,战略支持单元,比如业务管理和指导、人、财、物等相关模块也必须设立为被评价单元,设置相应的评价指标,以统筹引导、规范和促进其对战略业务单元的支持。借助有效的评价单元构建和评价指标的设置,达成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局面。各评价单元的团队绩效按照岗位职责和人尽其才的原则进一步分解为教师个人任务(含教师独立完成和协作完成的任务),并据此形成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据。教师绩效评价是学校整个协同评价系统中的最基础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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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高职院校组织协同评价系统示意图
在组织协同的战略规划系统和组织协同评价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民主参与的作用非常重要。顶层设计要充分听取校内校外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基层则要充分听取教师的诉求和意见建议,最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集合智慧和统一价值观念的重要渠道。教师作为各级战略目标和任务的执行者,其素质能力和做事的意愿是组织绩效实现的前提。本研究已经验证合理的教师绩效评价能够提高教师组织承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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