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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或第41辑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学熙为支持发展北洋实业,把天津官银号积累的大量资金变作经营货币资本,充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中介信用机构,添设商务柜——经营贷款,由银号向工厂拨借资本。伴随官银号的金融资本投资于启新,开滦,促进了水泥、煤炭工业的发展,使周学熙资本集团攫取了高额利润。如水泥仅1919至1925年间,盈利即高达10278316元;[7]在1924年,启新工业资本额已达800万元,占全国水泥工业资本总额的55.7%。

银行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或第41辑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周学熙为支持发展北洋实业,把天津官银号积累的大量资金变作经营货币资本,充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中介信用机构,添设商务柜——经营贷款,由银号向工厂拨借资本。

例如1906年7月,周收回唐山细绵土厂后,看到国内正值铁路、港湾及军民、公私建筑所需水泥剧增,一定能捞到大钱。他一面竭力压低原资本股值的作价,以淮军银钱所存款74803。62元,作为老商股的赔偿,并从中支付2万元,作为酬谢德璀琳在收回细绵土厂过程中的“辛苦费”,从而清理了旧案,当上了启新的总理;另一方面,凭藉其掌管天津官银号和淮军银钱所之金融大权,分头借拨官银号银50万元为行本(即建厂所需的流动资本)、淮军银钱所银50万元为坐本(即一切经营所需的固定资本)。后为统筹划一,其坐本亦改由官银号以年息五厘贷出,而且前三年只付息,不还本,至十年期满,本息还清。周获得这百万元的贷款,按当时长期放款的一般利息为月息八厘至一分二厘,而对启新的贷款,既无抵押,又长达十年,反不及一般借贷利息的半数。能享受如此特殊又特殊、优越又优越条件的贷款,是其他一般企业所不能得到的。至1907年7月,仅过了八个月启新就归还了官银号的贷款,原因是一则启新100万股本已全数齐集,另则传闻袁世凯将调任外务部尚书。周担心袁离开天津后,启新前途未必不生变化,因此,他宁肯舍去官银号优厚的借款而将启新全部转为私人资本,以防日后因官场变化而可能发生的风险。

又如,滦州矿务公司1907年9月创建时,周学熙等人为“以滦收开”,藉以挽回利权,把滦矿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先由天津官银号借垫股本银50万两,年息也是五厘。在《天津官银号详呈开办滦州煤矿有限公司办法》中明确规定:“创办之初,款由银号筹措,事即由银号主持兼办,并委监督一员,驻矿总理一切,遇事仍秉承银号示行。至矿内应用矿师及司事人等,由监督酌拟细章禀核。”因周学熙、孙多森既是该号的督办和总办,他们当然也就是滦矿的总理与协理,分省试用道孙传檙为驻矿监督,按照官督商办的形式进行编制。这样,天津官银号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运用金融资本控制该矿,监督其经营管理资金运用、人事任免等,俨然以工商业之主宰自居。

周一到任,就充分发挥了“绅民协同”精神,用商办的名义,确定招股只招华商,不收洋股,凡附股者,不论职官,或绅民人等,皆得入股,署名股单。结果,仅几个月就全部募齐200万两的招股。1908年9月,滦矿又计划招股300万两,公称资本500万两,但由于英商的破坏活动,闹得群情疑惧,无人敢冒险投资,实缴股本却不足300万两。周便采用了超经济手段,仍借助官银号把股款分派到各知事及有力士绅分担。最后,以“直隶绅界”的名义,附股80万两,实际上是由盐斤加价银和学款银中筹出的。其余之大半,皆系北洋著名官僚私人出资。当时的大股东中,有袁克定、周学熙、龚仙舟、李士伟、陈一甫及大盐商李颂臣等。

同年,周学熙、孙多森等人,为实现“以滦收开”的计划,上书直督杨世骧,建议由官商合筹,招股100万两,成立“直隶滦州矿地公司”。其《招股章程》规定:“不论官地民地,凡关系矿产者概归本公司收买后再转给矿商开采,作为地股。如有私相授受者,由滦州地方官查究充公,将该矿封停。”[5](www.xing528.com)

还有周学熙于1908年3月奉农工商部奏调总理京师自来水公司之建设,拟专招华股银洋300万元,分作30万股,每股10元。周惟恐股额难筹,他指拨仍由天津官银号先垫借资本银50万两,官率仍作五厘。结果,交股非常踊跃,不仅迅速招齐股本300万元,而且多招了商股30万元,为维护商利,减少官利,周以此偿还官款,退回官银号。

综上所述,从1907至1908年,周学熙为创办启新、滦矿和滦州矿地公司、京师自来水公司等,大约从天津官银号贷拨股本银117万两。在其带动下,各公司在一年内即分别招齐各自的股款,其总额约计692万两,[6]形成“官商联资体制”。

伴随官银号的金融资本投资于启新,开滦,促进了水泥、煤炭工业的发展,使周学熙资本集团攫取了高额利润。如水泥仅1919至1925年间,盈利即高达10278316元;[7]在1924年,启新工业资本额已达800万元,占全国水泥工业资本总额的55.7%。[8]又如,煤炭自1912年滦、开两矿联营后,利润高得惊人,联合第一年的利润将近300万元,滦矿分得40%;以后它的利润与年俱增,1913年为460万元,1914年为533万元,1915年为510万元,四年之间利润共计1600余万元,滦矿得利600万元以上;1932年,滦矿累计盈利4600万元,相当于实缴股本的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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