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kV 以下变配电设备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10 kV 以下变配电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1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52 和55 页。
表2.5.1 10 kV 以下变配电设备的清单项目
2)母线安装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母线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2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56 页。
表2.5.2 母线安装的清单项目
续表
注:1.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见规范表 D.15.7⁃1。
2.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见表2.5.3。
表2.5.3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4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59 及60 页。
表2.5.4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的清单项目
续表
注:1.控制开关包括:自动空气开关、刀型开关、铁壳开关、胶盖刀闸开关、组合控制开关、万能转换开关、风机盘管三速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
2.小电器包括:按钮、电笛、电铃、水位电气信号装置、测量表计、继电器、电磁锁、屏上辅助设备、辅助电压互感器、小型安全变压器等。
3.其他电器安装指本节未列的电器项目。
4.其他电器必须根据电器实际名称确定项目名称,明确描述工作内容、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
5.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电线预留长度见规范表 D.15.7⁃3。
4)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5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62 页。
表2.5.5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的清单项目
5)电缆安装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电缆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6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63 和64 页。(www.xing528.com)
表2.5.6 电缆安装的清单项目
续表
注:1.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头编码列项。
2.电缆井、电缆排管、顶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电缆敷设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见表2.5.7。
表2.5.7 电缆敷设预留及附加长度
6)配管配线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配管配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8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67 和68 页及73 和75 页。
表2.5.8 配管、配线的清单项目
注:1.配管、线槽安装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配管名称指电线管、钢管、防爆管、塑料管、软管、波纹管等。
3.配管配置形式指明配、暗配、吊顶内、钢结构支架、钢索配管、埋地敷设、水下敷设、砌筑沟内敷设等。
4.配线名称指管内穿线、瓷夹板配线、塑料夹板配线、绝缘子配线、槽板配线、塑料护套配线、线槽配线、车间带形母线等。
5.配线形式指照明线路,动力线路,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支架、钢索、屋架、梁、柱、墙,以及跨屋架、梁、柱。
6.配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管路接线盒和拉线盒:(1)管长度每超过30 m,无弯曲;(2)管长度每超过20 m,有1 个弯曲;(3)管长度每超过15 m,有2 个弯曲;(4)管长度每超过8 m,有3 个弯曲。 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寻线用的拉线盒:(1)管内导线截面为50 mm2 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 m;(2)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 mm2,长度每超过20 m;(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 mm2,长度每超过18 m。 在配管清单项目计量时,设计无要求时上述规定可以作为计量接线盒、拉线盒的依据。
7.配管安装中不包括凿槽、刨沟,应按规范附录 D.13 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8.配线进入箱、柜、板的预留长度见表2.5.10。
9.金属线槽和桥架之槽盒在小规格范围内,基本无明显区别,原则上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立项,引述表格详见表2.5.9和表2.5.10。
表2.5.9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2.5.10 配线进入箱、柜、板的预留长度单位:m/根
7)附属工程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附属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11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70 和71 页。
表2.5.11 附属工程的清单项目
8)电气调整试验的清单项目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电气调整试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2.5.12 的规定执行,表中内容摘自该规范第71 和72 页。
表2.5.12 电气调整试验的清单项目
注:1.功率大于10 kW 电动机及发电机的启动调试用的蒸汽、电力和其他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空载试运转的电力消耗及设备需烘干处理应说明。
2.配合机械设备及其他工艺的单体试车,应按本规范附录A 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计算机系统调试应按本规范附录F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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