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是:经批准的有关文件、上级有关文件、指标;工程地质勘测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水、电和原材料供应情况;交通运输情况及运输价格;地区工资标准、已批准的材料预算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国家或省市颁发的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建安工程间接费定额、其他有关取费标准;国家或省市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指标、机电设备价目表;类似工程概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2.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
编制设计概算应掌握如下原则:应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费用;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控制工程概算造价;应全面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
(二)设计概算的审查
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合法性审查。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或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未经过批准的不得以任何借口采用,不得强调特殊理由擅自提高费用标准。
(2)时效性审查。对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各种依据,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对颁发时间较长、已不能全部适用的应按有关部门作的调整系数执行。
(3)适用范围审查。各主管部门、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均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各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区域性差别较大,在审查时应给予高度重视。
2.单位工程设计概算构成的审查
(1)建筑工程概算的审查
1)工程量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图、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进行审查。
2)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的审查。审查定额或指标的使用范围、定额基价、指标的调整、定额或指标缺项的补充等。其中,审查补充的定额或指标时,其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等须与现行定额水平相一致。
3)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查。以耗用量最大的主要材料作为审查的重点,同时着重审查材料原价、运输费用及节约材料运输费用的措施。
4)各项费用的审查。审查各项费用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是否重复计算或遗漏、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2)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审查的重点是设备清单与安装费用的计算。
1)标准设备原价,应根据设备所被管辖的范围,审查各级规定的统一价格标准。
2)非标准设备原价,除审查价格的估算依据、估算方法外还要分析研究非标准设备估价准确度的有关因素及价格变动规律。
3)设备运杂费审查,需注意:设备运杂费率应按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若设备价格中已包括包装费和供销部门手续费时不应重复计算,应相应降低设备运杂费率。
4)进口设备费用的审查,应根据设备费用各组成部分及国家设备进口、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不同时期的规定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除编制方法、编制依据外,还应注意审查:采用预算单价或扩大综合单价计算安装费时的各种单价是否合适、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是否准确无误;当采用概算指标计算安装费时采用的概算指标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达到精度要求;审查所需计算安装费的设备数量及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某些不需安装的设备安装费计入在内。
3.综合概算和总概算的审查
(1)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要求,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总投资。
(2)审查概算文件的组成。概算文件反映的内容是否完整、工程项目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内的项目是否遗漏、设计文件外的项目是否列入;建设规模、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总投资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结构和材料的选择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是否超标等。
(3)审查总图设计和工艺流程。总图布置是否符合生产和工艺要求、场区运输和仓库布置是否优化或进行方案比较、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是否统筹考虑、总图占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划指标”和节约用地要求。工程项目是否按生产要求和工艺流程合理安排、主要车间生产工艺是否合理。
(4)审查经济效果。概算是设计的经济反映,除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外,还要审查建设周期、原材料来源、生产条件、产品销路、资金回收和盈利等社会效益因素。
(5)审查项目的环保。设计项目必须满足环境改善及污染整治的要求,对未作安排或漏列的项目,应按国家规定要求列入项目内容并计入总投资。
(6)审查其他具体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经济合理;建筑工程费用;设备和安装工程费;各项其他费用,特别注意要落实以下几项费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规定列入的临时工程设施费用,施工机构迁移费和大型机具进退场费。
(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www.xing528.com)
1.工料单价法
(1)用预算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步骤如图4-2所示。
图4-2 预算单价法的编制步骤
(2)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步骤如图4-3所示。
图4-3 实物法的编制步骤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综合了除直接工程费以外的多项费用内容。按照单价综合内容的不同,综合单价可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1)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单价中综合了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就生成工程承发包价。
(2)部分费用综合单价。我国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综合单价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中综合了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单价中未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完全费用综合单价。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部分费用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再加上项目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后,生成工程承发包价。
(四)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
1.逐项审查法
逐项审查法又称全面审查法,即按定额顺序或施工顺序,对各分项工程中的工程细目逐项全面详细审查的一种方法。其优点是全面、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这种方法适合于一些工程量较小、工艺比较简单的工程。
2.标准预算审查法
标准预算审查法就是对利用标准图或通用图施工的工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以此为准来审查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按标准设计图或通用图施工的工程,一般上部结构和做法相同,只是根据现场施工条件或地质情况不同,仅对基础部分做局部改变。凡这样的工程,以标准预算为准,对局部修改部分单独审查即可,不需逐一详细审查。该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效果好、易定案。其缺点是适用范围小,仅适用于采用标准图的工程。
3.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法就是把预算中有关项目按类别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的一组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首先将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由此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的准确程度。如一般的建筑工程中将底层建筑面积、地面面层、地面垫层、楼面面层、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刷浆及屋面层可编为一组。先计算底层建筑面积或楼(地)面面积,从而得知楼面找平层、天棚抹灰、刷白的面积。该面积与垫层厚度乘积即为垫层的工程量,与楼板折算厚度乘积即为楼板的工程量等,依此类推。该方法特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4.对比审查法
对比审查法是当工程条件相同时,用已完工程的预算或未完但已经过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算对比审查拟建工程的同类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采用该方法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建工程与已完或在建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施工条件不同,则相同部分可采用对比审查法。
(2)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两工程的建筑面积之比与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之比大体一致。此时可按分项工程量的比例,审查拟建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或用两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对比进行审查。
(3)两工程面积相同,但设计图不完全相同,则对相同的部分,如厂房中的柱子、屋架、屋面、砖墙等,可进行工程量的对照审查。对不能对比的分部分项工程可按图样计算。
5.筛选审查法
筛选审查法是能较快发现问题的一种方法。建筑工程虽面积和高度不同,但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变化却不大。将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加以汇集、优选,找出其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量、单价、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指标,并注明基本指标的适用范围。这些基本指标用来筛分各分部分项工程,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进行详细审查,若审查对象的预算标准与基本指标的标准不符,就应对其进行调整。
筛选审查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便于发现问题。但问题出现的原因尚需继续审查。该方法适用于审查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6.重点审查法
重点审查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审查的重点一般是工程量大或者造价较高的各种工程、补充定额、计取的各项费用(计取基础、取费标准)等。重点审查法的优点是突出重点、审查时间短、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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