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图
1.发包人提供的图样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经过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发放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组织施工。施工图可以一次提供,也可以在各单位工程开始施工前分阶段提供,只要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不影响承包人按时开工即可。
发包人应免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供应承包人图样。承包人要求增加图样套数时,发包人应代为复制,但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放承包人的图样中,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样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样
有些情况下承包人享有专利权的施工技术,若具有设计资质和能力,可以由其完成部分施工图的设计,或由其委托设计分包人完成。在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样,则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按规定的审查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提交工程师审核,经过工程师签认后才可以使用。但工程师对承包人设计的认可,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设计责任。
(二)施工进度计划
就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而言,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
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时间限制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经同意。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三)开工
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以便保证在合理工期内及时竣工。但在特殊情况下,工程的准备工作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应按合同的约定区分延期开工的责任。
1.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www.xing528.com)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h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2.发包人原因的延期开工
因发包人的原因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四)工程的分包
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件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出于自身能力考虑,可能将部分自己没有实施资质的特殊专业工程分包,也可将部分较简单的工作内容分包。包括在承包人投标书内的分包计划,发包人通过接受投标书已表示了认可,如果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又提出分包要求,则需要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人完成。
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虽然对分包的工程主体部位而言涉及两个合同,即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但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发包人应承担在该工程主体部位施工的合同义务。同样,为了保证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报酬只能依据分包合同由承包人支付。
(五)支付工程预付款
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预付款。为了保证承包人如期开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始施工,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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