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是由其所承担的任务决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3)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组织工程款回收,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4)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5)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8)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工作。
(9)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归档,接受企业审计并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2.项目经理的权限
赋予项目经理一定的权力是确保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的先决条件。为了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定的权限,这些权限应由企业法人代表授予,并用制度和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具体确定下来。项目经理在授权和企业规章制度范围内,应具有以下权限:(www.xing528.com)
(1)项目投标权:项目经理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人事决策权:项目经理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财务支付权:项目经理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决定项目经理部的计酬办法。
(4)物资采购管理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按物资采购程序性文件的规定行使采购权。
(5)作业队伍选择权: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作业队伍。
(6)进度计划控制权:根据项目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检查、调整,并在资源上进行调配,从而对进度计划进行有效的控制。
(7)技术质量决策权: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项目组织设计,有权批准重大技术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必要时召开技术方案论证会,把好技术决策关和质量关,防止技术上决策失误,主持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8)现场管理协调权: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3.项目经理的利益
项目经理最终的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效相互统一的具体体现。利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资兑现,二是精神奖励。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在全面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交工验收并结算后,接受企业的考核和审计,除按规定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和其他精神奖励。
(3)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按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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