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湖北总计散佚方志115种,除省志、道志、土司志外,府志、州志、县志、卫所志和乡土志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散佚。其中,以州志、县主为主,兼及府志、乡土志。具体来说,府志6种、州志13种、县志90种、乡土志1种、卫所志5种。
清代湖北旧志平均散佚率为28.40%。具体到各类志书,散佚程度亦有所不同。散佚最为严重的是卫所志,散佚率达到71.43%,远远超过清代湖北方志平均水平;其次是县志,散佚率达到30.30%;后依次则是州志、府志、乡土志,散佚率分别为26%、17.14%和14.29%,均低于清代湖北方志平均散佚率,参见表4-1。
表4-1 清代湖北各类志书散佚数量、比例概况表
说明:数据来于《湖北书征存目》《潜江文征》《明代方志考》《文渊阁书目》《内阁藏书目》《千顷堂书院》《传是楼书目》《八千卷楼书目》《历代天一阁藏书目》以及现存方志序跋和艺文志等资料统计。(www.xing528.com)
从数量上来看,县志散佚数量最多,为90种,占清代湖北散佚方志的78.26%;其次是州志,为13种,占清代湖北散佚方志的11.30%;后依次是府志、卫所志和乡土志,分别为6种、5种和1种,约占清代湖北散佚方志的5.22%、4.35%和0.87%,如图4-1所示。
图4-1 清代湖北各类志书散佚比例图
从整体上看,方志散佚与方志层级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省志、道志等较高层级的方志经费充足,内容涉及一省、数府史事,应用范围广,且纂修者多为修在名手,质量也较高,往往为藏书机构和收藏者所重视,散佚率也较低,而县志、州志等基层方志而言,涉及区域狭小,应用范围受到限制,多为乡曲陋儒仓促应付之作,质量不高,刻本数量不多,较易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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