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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湖北方志编纂影响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顺治至乾隆朝,历经152年,湖北共计修志203种,占清代湖北志书近一半。并且新朝的建立,应当借助一些文化方面的软手段笼络前朝遗民,宣告新的地方秩序的建立。郧阳抚治,顺治康熙间多次裁设,至康熙十九年正式裁撤郧阳抚治。清代前期的行政区划改革,为地方志的编纂奠定了较为稳定的建制基础。

清代湖北方志编纂影响

顺治至乾隆朝,历经152年,湖北共计修志203种,占清代湖北志书近一半。其中,省志3种、道志1种、府志19种、州志23种、县志149种、卫所志7种,土司志1种,修志数量较多,是修志活跃期。

图3-2 清代湖北历朝修志频率概况图(年/种)

(一)现实的迫切需要

顺治初年,清廷实际控制湖北大部分地区,重新建立新的统治秩序,需要全面了解一地的户口、赋役、地理险要等,以服务战事和政治统治。而方志无疑是最能集中反映地情的文献资料,有益于资政参考。然而,在明末清初的频繁战事之中,前代方志散佚十分严重,“照得楚省志书,兵燹之后,版籍灰烬,无从考订”[23]。并且新朝的建立,应当借助一些文化方面的软手段笼络前朝遗民,宣告新的地方秩序的建立。而编纂地方志这一传统性的官书成为首要的考虑。在诸多目的和思量之下,编纂新的方志成为题中之义,具有迫切性和现实目的。

(二)前代修志体例的范式与借鉴(www.xing528.com)

清初,贾汉复编纂《河南通志》《陕西通志》,诸目平列,门类齐全,体例规范,是清初名志。康熙十一年康熙帝采纳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各省聘请名儒纂修通志的建议,以贾汉复《河南通志》《陕西通志》为天下修志标准,“特命督抚各修省志,其成式一以贾中丞秦、豫二志为准”。雍正帝又重申此令:“雍正间,世宗因《一统志》历久未成,复诏各省纂修通志,仍如前式。是恪遵功令,不敢因仍旧志,昭法令也。”[24]顺治《河南通志》和康熙《陕西通志》拉开了清代修志序幕,为各地省志的编纂提供了范式,推动了地方志的编纂工作,“修通志之疏托始于卫曲沃,旋值今上聪明天纵,加意右文,纂修通志、一统志之令相继而下,然后天下靡然向风,莫不以修志为事”[25]

康熙《湖广通志》应诏遵贾汉复志体例,“楚癸丑年之有《通志》之役也,曲沃相之疏倡之也。先是豫、秦志成,诏楚如例,方伯九如张公主楚,湖以北因修楚北志以俟全。聘士得八人,以七月受事,季冬具草。此次修志,建白自卫周祚,而以豫、秦二志为式,此举殊不厌人意”[26]。康熙《汉阳府志》依康熙《陕西通志》体例编纂,“是志也,本《秦志》而增润之,又益之王君亦世之藏稿,以成厥美云尔”[27]

(三)行政建置改革的稳定和完善

地方志编纂是以省府州县等行政区划为依托的独特文献,行政建制的更迭、稳定对方志编纂具有重要影响。清代湖北建制变革主要集中在顺治和雍正两朝,尤其是雍正朝,为修志提供稳定行政建制基础。

省级机构方面,康熙七年,裁湖广总督,九年复设湖广总督,还驻武昌府。雍正年间,正式设置湖北巡抚。郧阳抚治,顺治康熙间多次裁设,至康熙十九年正式裁撤郧阳抚治。

府县方面,顺治三年十月,改承天府安陆府。顺治十六年,裁上津县,并入郧西县。雍正四年,改景陵县为天门县。雍正七年七月,拨德安府孝感县、黄州府黄陂县归汉阳府。雍正八年八月,裁施州卫、大田所以及十五土司置恩施县。雍正十三年三月,设施南府,置宣恩县、来凤县、利川县、咸丰县以及划四川夔州府建始县来附。雍正十三年三月,升夷陵州为宜昌府,治所东湖县,降归州直隶州为散州;容美宣抚司地置鹤峰州,容美宣抚司所属五峰司置长乐县,属宜昌府。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以恩施为附郭。乾隆二十七年二月,沔阳州往隶汉阳府;七月,因沔阳州地方千里,商业发达,析设文泉县;三十年二月裁撤。乾隆五十六年三月,升安陆府荆门州为直隶州,以安陆府当阳县、荆州府远安县来属。清代前期的行政区划改革,为地方志的编纂奠定了较为稳定的建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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