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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州县志:清代湖北方志编纂研究中的成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府州县志,即以府、州、县为记载范围的志书。府州县志也是诸多方志类型中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志种,其编纂水平和发展程度是一个历史时期和阶段修志水平直接的反映。从体例来看,清代湖北州志有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编年体等,其中以平目体、纲目体为主,采用这两种志体的州志共计36种,占全部州志的72%。清代湖北布政司各府州厅下辖共有六十县,以及民国时期划归的英山县,计六十一县。孝感、汉川、麻城、英山则有7种县志。

府州县志:清代湖北方志编纂研究中的成果

府州县志,即以府、州、县为记载范围的志书。府州县志是地方志的主流,为省志、《清一统志》的编修奠定必要基础和条件,“盖文墨之事,无论精粗大小,各有题目,古人所谓文质相宜。如考试诗文,稍并不如题,即非佳文。修书亦如是。如修通部通志,必集所部府州而成……今之通志,与府州县志皆可互相分合者也,既可互相分合,亦可互相有无”[47]。府州县志也是诸多方志类型中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志种,其编纂水平和发展程度是一个历史时期和阶段修志水平直接的反映。

(一)府志

府志,又称郡志、郡书,记载一府之内各种人、事、物的志书。[48]唐时始创府的建制,辛亥革命后取消。清代,府为二级地方行政区划。明清时期,湖北各府建制稍有变化。明末,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一度占据湖北,将襄阳府改为襄京,承天府改为扬武州,武昌府改为天授府。清军统治湖北后,对明代建制加以继承和稍有改革,改承天府为安陆府,增设宜昌府和施南府,府级建制达十个。有清一朝,湖北各地编纂府志共计35种。具体概况如表2-6。

表2-6 清代湖北府志时空分布表 (种)

湖北各府所修府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大抵文化较为繁盛的大府和社会环境较为安定的时期所修数量较多。从空间来看,最多者为郧阳府志,为6种,后依次是黄州府志5种、襄阳府志5种、施南府志5种、荆州府志4种、宜昌府志3种、武昌府志2种、汉阳府志2种、德安府志2种,最少的是安陆府志,仅有1种;从时间来看,修志最多的是康熙朝,达12种;其次是乾隆光绪朝,各修有府志6种;再次是同治朝4种、道光朝2种、嘉庆朝2种、顺治朝1种、宣统朝1种,而雍正朝、咸丰朝则未曾修纂府志。另外,尚有不详编修年代的府志1种,即甘如梅纂修《郡志草本》,根据史料推断,成书年代应在雍正、乾隆年间。

从体例上来看,清代湖北府志志体较为丰富,有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辞赋等。其中,纲目体志书最多,为19种;其次是平目体,有7种;后依次是纪传体2种,辞赋体1种,参见表2-7。值得注意的是,清代湖北府志采用平目体者集中在顺治、康熙两朝,应是受到明代志书、贾汉复《陕西通志》《河南通志》的影响以及新朝甫立诸事简要之故。而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府应载的内容日趋丰富和名目也加以繁多,平目体结构松散、无有统属的弊端更为凸显,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而遭到修志者的摒弃。

表2-7 清代湖北府志年代、志体分布表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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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州志

州志即以州为记述区域的方志。东汉中平五年,州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唐宋以后降为二级。元、明两朝分为直隶州和散州两种。清代仍之。清代湖北布政司下辖直隶州一个,即荆门直隶州,而分属州则有武昌府兴国州、汉阳府沔阳州、黄州府蕲州、德安府随州、襄阳府均州、宜昌府归州,以及清初承袭明制、后升为府的彝陵州,原属宜昌府、光绪年间升为直隶厅的鹤峰州以及原属安陆府、乾隆五十六年升为直隶州的荆门州等九个。有清一朝,湖北共计编纂州志50种,具体概况详见表2-8。

表2-8 清代湖北州志编纂概况表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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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州修志数量来看,修志最多的是沔阳州志10种,其次是归州志8种、兴国州志7种、蕲州志7种、荆门州志6种、鹤峰州志4种、随州志4种、均州志3种、彝陵州志1种等;从时间来看,府志主要集中在康熙、光绪两朝,合计有25种,占清代湖北州志总量的50%。具体来说,修有府志最多的是康熙朝,达13种,其次是光绪朝12种、乾隆朝7种、同治朝6种、道光朝4种、顺治朝2种、咸丰朝2种、嘉庆朝2种、雍正朝1种,而宣统朝无有州志编纂,另外有不详年代州志1种,即费楚玉《沔阳州志稿》,根据史料,编修年代应为咸丰、同治年间。

从体例来看,清代湖北州志有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编年体等,其中以平目体、纲目体为主,采用这两种志体的州志共计36种,占全部州志的72%。就具体各类州志数量而言,平目体有14种、纲目体22种、纪传体1种、编年体1种。另外,由于清代大量州志散佚,难以判断志体者有12种,参见表2-9。

表2-9 清代湖北州志年代、志体概况表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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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志

县志即以县为记述范围的方志。清代湖北布政司各府州厅下辖共有六十县,以及民国时期划归的英山县,计六十一县。有清一朝,湖北地区共计修县志297种,是诸类方志中数量最多者。

从修志年代来看,康熙朝、乾隆朝、同治朝以及光绪朝所修的志书数量较为宏富,合计修有202种,约占清代总数的68%。具体来说,康熙朝修县志71种、其次是同治朝57种、乾隆朝54种、光绪朝为34种。后依次为道光朝24种、嘉庆朝20种、顺治17种;再次为咸丰朝8种、雍正朝7种、宣统朝1种。另外,还有4种方志难以断定其撰写年代。

从体例上来看,清代湖北县志体例较为丰富,有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辞赋体、三宝体等,可见县志在体例选择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宜性。其中,县志采用纲目体者最多,为135种;其次为平目体,60种;后依次为三宝体3种、辞赋体1种,参见表2-10。

表2-10 清代湖北县志年代、志体分布表 (种)

从修志频率来看,清代每县平均修有4.79种志书。其中不乏清一朝凡八九次纂修县志者。如竹山县,康熙二十一年、五十一年,乾隆十一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五十七年,嘉庆十年,咸丰九年和同治四年等皆有志稿,凡九次修纂;保康建始、谷城三县亦修有8种县志。孝感汉川麻城、英山则有7种县志。当然,也有一些县由于诸多原因所修清代志书甚少,如宜都县、巴东县、恩施县等仅纂修二次,光化、郧县、咸宁、安陆、东湖等也只有3种志书。但总体上来说,清代湖北各县大多具有一定的修志自觉性和警醒意识,大多修有四五种县志,在某种程度上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落实“志书凡六十年一修”的制度,为《清一统志》、省府志所取材,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基础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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