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提出,各地区要尽快对当地的地表径流、排水设施、受纳水体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管网等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加快建立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提出各地要统筹组织协调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施工建设进度。通过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实现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提升数字城管系统,推进城市管理向服务群众生活转变,促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提升。(www.xing528.com)
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88 号)提出直辖市及有条件的城市要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水平,其他城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98 号)提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现状普查,加强普查数据的采集与管理,确保数据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为建立城市排水防涝的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创造条件。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有条件的城市要尽快建立城市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和辅助决策,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水平;其他城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提出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各城市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包括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在内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要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驻军单位按照军队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管理必须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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