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2005年10月9日,建设部颁布了《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要保障城镇给水水质,解决因水源污染、设施落后等原因导致的饮用水水质不安全问题。200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 号)颁布实施,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五部委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要求各给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给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为适应我国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给水设施面临升级改造和扩大规模的迫切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了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2012年5月25日,发布了《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建城〔2012〕82 号)。该文件明确指出“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问题突出”,目前全国仍有大量使用服务期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管网,导致管网水质合格率较出厂水降低;管道漏损严重,“爆管”现象频发,甚至引起全城停水。二次供水设施以屋顶水箱和地下水池为主,部分设施卫生防护条件差,疏于管理,二次污染风险突出,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安全。并提出了供水管网改造的目标及具体任务。(www.xing528.com)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12项任务,其中“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全流程保障饮用水安全”要求“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满足城市新增人口的用水需求。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对水源污染、设施老化落后等导致的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针对因原水污染导致出厂水高锰酸盐指数和臭味等指标超标的水厂,应采用强化常规工艺,或采用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现有工艺不完善导致出厂水铁、锰、氟化物、砷等元素超标的水厂,应以增加除铁、锰、氟、砷工艺为主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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