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堪昌(Kay Chong Tong),中山县石岐人,一九一八年正月二十八日(公历为三月三日)出生。汤觉世(Kok Say Tong)声称是堪昌的父亲,并自称其本人来澳已经三十多年,就是说,早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他就来到了澳洲,早已归化澳籍,住在雪梨西南区宾士镇(Bankstown)之南台巷(South Terrace)。一九二七年底,他要为十岁的儿子办理来澳留学手续。当年十二月十五日,他先在该镇的天主教长老会书院(Catholic Presbytery School)为儿子拿到录取确认信,然后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汤堪昌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和办理入境签证。他自称是宾士镇的查理杨(Charles Young)杂货店的店主,在该商行有股份,价值一百澳镑,故以该商行作保,承诺每年负担儿子来澳留学膏火费五十澳镑。
中国总领事馆收到申请后,经过两个月的处理,于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由总领事魏子京为汤堪昌签发了编号为496/S/28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同时将材料转发给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为他申请入境签证。
内务部通过雪梨海关,首先核实的是汤觉士的财政情况。海关核查的结果是,汤觉世所谓的店主身份,实际上只是在查理杨杂货店里入股了一百澳镑。该商铺是查理杨于上一年度十一月份才从别人手上买入,价值一千五百五十澳镑,至今查理杨还尚欠卖主四百澳镑未曾付清。汤觉士随后在他这里入股了一百澳镑,也就顺理成章地要求查理杨成为他个人财政之保证人。该店铺雇佣有三位西人,每周净利润为十一澳镑。至于汤觉世个人财政,他还有二百澳镑现金随身;更主要的是他本人是木匠出身,现在受雇于鸟修威省(State of New South Wales)北部的一个名叫烟花飞路(Inverell)小镇上的一家华人办的杂货店“Hong Yuen”(鸿运号?),据该店店主Harry Fay说,过去三个月汤觉世都在这里工作,周薪是五澳镑。当地警察局也证实,汤觉世个人记录良好,与周围邻里关系也挺好的。由此,其个人财务状况是单薄了些,但显然又找不出什么问题来。
问题在于汤觉世的出入境记录。据他自己说,他于一九一二年便返回中国探亲,但记不清乘坐是哪艘班轮,有可能是“圣柯炉滨”(St Albans)号班轮,而具体的出境日期也想不起来,但他是一直到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三日才回到澳洲。这样的话,汤堪昌出生于一九一八年,与他的关系显然也是没有疑问的。但海关花了近两个月时间,也查不到他出境的记录,即使派人去各轮船公司查看旅客登记卡,也还是查不到他的名字。故当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于一九二八年五月份致函内务部询问签证审理进展时,才得知申请审理是因此事所耽搁。随后魏总领事提示说,是否因为汤觉世已经归化为澳籍,而将其归类到其他的档案记录里边了呢?但内务部通过海关检索下来,仍没有什么结果。这事儿实在令内务部困惑。因为一八五六年出生、时年已经七十二岁的汤觉世,早在一九○六年就回中国探亲,直到一九一一年才回到澳洲,之后他又于一九一二年返回中国,直到上一年底才返回澳洲,因此,这个归化澳籍的中国人,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实际上只在澳洲住过一年而已,而且,他上一次的出境记录居然查不到!而因为无法找到其出境记录,也就无法证明他与汤堪昌之间的父子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八月十四日,内务部致函中国总领事馆,以此为由否决了汤堪昌的入境申请。
但是这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对此决定并不接受,汤觉世找到时任鸟修威中华总商会会长H Foy,其于九月二十日以该会名义致函中国总领事,力证汤堪昌是汤觉世之亲生儿子无疑,并表示汤觉世完全是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来为其儿子汤堪昌申请赴澳留学的,一切手续都符合其规定,因此,强烈要求中国总领事馆为其签发中国护照并向内务部申办入境签证,以便其能尽快前来接受教育。至于当局对汤觉世本人的财政能力有所疑问,这也不是个问题。他以中华总商会的名义向中国总领事馆保证,如果有必要的话,中华总商会将会接手此事,完全负担这个中国学生的全部留学费用。(www.xing528.com)
此时魏子京总领事已经离职,新的总领事宋发祥尚未到任,但代理中国总领事于十一月十二日致函内务部,并附上了中华总商会的这封极有分量的信,再次请求内务部重新考虑此案,为汤堪昌来澳留学提供方便。或许是由于上述商会的支持与财务保障承诺起了作用,十一月二十四日,内务部秘书复函中国总领事馆,最终同意给汤堪昌入境留学核发签证。
但此后却无法从澳洲档案中找到任何与汤堪昌有关的信息资料,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表明汤堪昌最终接受签证入境澳洲。另一条信息则是,到一九二九年九月十八日,已经七十三岁的汤觉世在雪梨登上了驶往香港的班轮“常德”号,离开澳洲,返回中国,此后在澳洲档案中也再未能找到与他相关的文件。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汤觉世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汤堪昌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留学护照申请表上汤堪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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