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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惠龄,中山新村人,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资料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惠龄,中山县新村人,出生于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其女儿马惠龄生于一九一七年,正是他首次回国探亲期间,因而其父女关系毋庸置疑。马惠龄来此,将和刘家住在一起。在确认各项条件皆符合标准之后,内务部于五月十七日正式为马惠龄签发了入境签证,并通知中国总领事馆。但检索档案,并没有发现马惠龄入境澳洲之记录。右为一九三○年二月四日,马就为女儿马惠龄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马惠龄,中山新村人,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资料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赴澳留学的中山人不少,但女性却极少,马惠龄就是其一。

马惠龄,中山县新村人,出生于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其父马就(Mah Jeo)大约在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年(即一九○一年)的前两年来到澳洲,在雪梨打工,一番奋斗之后,最终在由中山同乡郭氏家族开办的雪梨永安公司任店员。在澳洲打拼三十一年之后,马就也接受了西方人的思想,希望女儿也能跟男孩一样来澳洲留学。因此,一九三○年二月四日,女儿快十三岁了,马就便向中国驻澳总领事馆申请办理其女马惠龄的护照签证。当时,他打算让女儿入读雪梨唐人街上的华人英文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并为此征得了该校校长戴雯丽小姐的同意,后者也于马就递交护照申请的当天,为此致函中国驻澳总领事,表示愿意录取女生马惠龄到该校念书。

此时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已经从墨尔本搬迁到雪梨。在接到马就提供的申请材料之后仅仅两天,中国驻澳总领事宋发祥就为马惠龄签发了编号为568/S/30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当天就备函将材料寄送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为这位中山籍的女留学生申请签证。

在宋总领事致内务部的公文里,提到马就乃雪梨著名的永安公司成员,因而,为马惠龄来澳留学作保者,自然也是这个永安公司。可能是马就在向中国总领事馆申请时表述的是其本人乃永安公司店员,也就是雇员,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和理解,将其称为永安公司的一员亦不为错。但宋总领事在公文里所用的“a member of the firm of Wing On & Co”(永安公司之一员)一词,则让内务部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以为他所说的马就乃永安公司董事会成员。因上述文字表述不清,导致官方的困惑颇多,最终,经一番口舌与公牍往返,方才澄清马就乃永安公司店员亦即雇员身份。

内务部的调查表明,作为店员,马就的周薪为四澳镑。申请护照时,马就曾表示,他除了从永安公司领取的每周四澳镑薪水外,实际上还借贷给该公司二百五十镑。内务部通过海关向永安公司总经理郭朝求证此事,后者表示确有其事,但已经将其用在了公司的经营之中,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此说。但鉴于永安公司的总经理郭朝本人就是马就财政的担保者,且马就本人品行方面无瑕疵,因而内务部方面遂对此没有疑义。

雪梨海关的记录表明,马就此前返回中国探亲的次数只有两次:第一次从澳洲回国探亲的时间是一九一五年五月二日,从雪梨乘坐“常德”号班轮回中国,到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返回澳洲,在中国待了五年之久;第二次则是一九二四年十月八日,从雪梨乘坐“衣市顿”(Eastern)号班轮离境,到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才乘坐“吞打”(Tanda)号班轮,返回雪梨,在中国盘桓几近三年。其女儿马惠龄生于一九一七年,正是他首次回国探亲期间,因而其父女关系毋庸置疑。

在申请护照时,马就为女儿注册入读的学校是华人英文学校,但当内务部初审通过,雪梨海关想再次向马就确认其女儿入读之学校时,马就改变主意了。他此时表示,要将女儿送到鸟修威省(新南威尔士州)北部靠近昆士兰州边界的一个名叫烟花飞路(Inverell,因弗雷尔)的小镇,与当地的一个华人店主Low Chock Joe(刘作舟)的家庭住在一起,在那里读书。这样一来,内务部自然需要了解这个华人家庭的情况,以及当地是否有私立学校可以接受马惠龄入学。(www.xing528.com)

三月二十六日,中国总领事宋发祥致函内务部,更正前面提及的刘作舟的英文名实为Lowe Jack Joe,而非前述之Low Chock Joe;同时,马惠龄要去留学读书的小镇不是烟花飞路,而是天架(Tingha)。马惠龄到此留学将与刘作舟一家同住,并注册入读当地的圣若瑟书院(St.Joseph's School)。为此。宋总领事还附上了该书院院长的录取信。

为了核实这些,内务部责成鸟修威省警察局天架派出所提供刘作舟的个人情况以供参考。四月十七日,天架派出所报告说,刘作舟是天架镇之殷实商人,人品操行皆为人称道。刘氏已婚,育有五子女,其妻年四十有三,一家人住在店里,即前店后家之格局。刘氏子女之姓名和年龄依次如下:埃德加·刘(Edgar Lowe),十六岁;玛卓莉亚·刘(Marjorie Lowe),十五岁;梅薇思·刘(Mavis Lowe),十二岁;罗纳德·刘(Ronald Lowe),十岁;凡登·刘(Verdun Lowe),九岁。马惠龄来此,将和刘家住在一起。尽管马惠龄此前不谙英语,但圣若瑟书院院长表示可以接受该生,期假以时日,必能融入此间学习与生活。

在确认各项条件皆符合标准之后,内务部于五月十七日正式为马惠龄签发了入境签证,并通知中国总领事馆。

但检索档案,并没有发现马惠龄入境澳洲之记录。

左为因弗雷尔(Inverell)小镇在新南威尔士州的位置。右为一九三○年二月四日,马就为女儿马惠龄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天架圣若瑟书院院长手书录取马惠龄之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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