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Chun Chew),香山县石岐镇人,生于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七日。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其在雪梨做中介为生的父亲陈池(Chun Chee),向当时仍然驻在墨尔本的中国总领事馆递交了申请,为其子陈兆办理来澳留学手续,申领中国护照及入澳留学签证。他是以其开在雪梨唐人街之德臣街(Dixon Street)的营业铺作为担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陈兆膏火一百五十澳镑,安排他入读位于雪梨沙厘希(Surry Hills,当时的唐人街部分区域就位于该处)矜布炉街(Campbell Street,金宝街的另一个译名)的英文学校,即唐人英文书馆(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
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陈兆护照的同一天,陈池亦同时将他的担保证明提交给澳洲政府内务部。作为独立的产品中介,他以赚取佣金回扣为生,其自有资产价值为二百澳镑。作为其子陈兆在澳留学期间之监护人,他保证其在澳留学期间之行为规范以及留学期间所涉及的生活费、学杂费、医疗费、返回中国的船资以及其他与此相关之所有费用。
此时的中国总领事已经换成了宋发祥。他在接到陈池的申请之后,立即就为陈兆签发了中国护照,编号是544/S/29。随后于七月三十一日致函内务部秘书,附上相关材料,为陈兆申请入境签证。
内务部接函后,按部就班地进行处理。根据内务部掌握的信息,陈池的生意店铺位于雪梨德臣街,平均每周收入约为十澳镑;同时,他还在“广和昌”号(Kwong Wah Chung & Co.)商铺有存款二百五十澳镑。其经商过程未见有劣迹,人品甚好。而据出入海关的记录,陈池在一九一五年就返回中国探亲,直到一九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才返回澳洲。他儿子陈兆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七日,即在他返回澳洲不到两个月出生,这与其回国探亲日期相吻合,故可确认陈兆乃陈池之子。所有这些,符合一九二六年实施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条例,故内务部于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核准了陈兆的入境签证。
但此后陈兆是否前来留学以及何时到达澳洲,则没有进一步的信息。然而,到了一九三二年一月十四日,当时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突然致函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表示尽管陈兆没有拿到学校校长的报告,不知其在校之学业和操行如何,但还是希望澳方准其续签。陈总领事同时表示,由于此时尚是学校放假期间,一俟新学期开学,将责成该生向其学校催交此报告。(www.xing528.com)
内务部收到此函之后,深感诧异,遍查海关记录并向前述之唐人英文书馆查询,皆无此学生之入境与入学记录,随后复函中国总领事馆询问缘由,方从陈总领事那里确认,他因未及详查,误以为陈兆此前已经抵澳,故摆了一个大乌龙,特向澳方深表歉意。
这也就是说,陈兆在接获中国总领事馆核发的护照和入境签证之后,根本就没有来澳洲留学。至于是何原因导致他未能成行,因无资料,难以得知。
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陈池为其子陈兆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陈池为其子陈兆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之反面及陈兆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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