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父亲作为澳洲华商企业从中国招募来的雇员,而让子女来澳留学者,为数不多,杨棉即为这少数留学生中之一员。
杨棉(Young Min),中山县申明亭村人,一九一七年六月十八日出生。在他三岁的时候,即约在一九二○年,其父杨瑞祥(Young Suey Chong)被雪梨《民国报》聘请来澳,担任该报秘书兼编辑,同时也成为该报股东之一,所占股份价值为五百澳镑。一九二七年,杨瑞祥已来澳洲工作了七年,其子杨棉也将要满十岁了,他觉得现在应该是时候让他的儿子来澳洲接受西式教育了。由是,这一年的三月二十一日,他具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其子杨棉来澳留学,入读雪梨班大罗马教学校(St.Patricks School,Bondi),请求为他办理中国留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作为《民国报》的编辑,他自然把该报作为其子来澳留学的担保者,而自己则承诺每年提供给儿子的膏火费为五十澳镑。
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在接到杨瑞祥送来的申请后,立即予以处理。很快便于三月二十九日为杨棉签发了编号为467/S/27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当天,他就备函将此护照和相关资料都寄送到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为他申请来澳留学入境签证。
因为监护人不是澳洲永久居民或澳籍人士,内务部的处理也就无法去遵循既有的程序,只是确认其是否具有稳定的收入。因此,在通过雪梨海关的一轮调查,确信杨瑞祥具备了财政担保能力之后,内务部便于四月十三日复函魏总领事,同意核发入境签证给杨棉。当然,该签证也附有一个条件,即有鉴于杨棉刚届十岁,照规矩他应该由其在澳之家长或长辈陪同前来,方可准允入境。
尽管办理护照和签证都非常顺利,但杨棉并没有立即成行,直到一九二九年初,杨瑞祥才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澳洲内务部提出给其子杨棉入境签证展期的申请。他提出的理由是,因为杨棉年纪太小,当时无法一人前来,又一时间里找不到合适的亲人或长辈陪同他一起来,故而行程被一再耽搁。现在,杨棉的母亲亦即杨瑞祥夫人可以陪同其子一起前来,预计会在四月份之前抵达,因而希望内务部能考虑到他个人的这个实际情况,予以通融,届时允许其入境。这个要求看起来合情合理,内务部难以拒绝,遂复函表示同意,条件是杨棉必须在四月份之前入境澳洲。
又过了近半年时间,杨棉才搭乘从香港启程的“吞打”(Tanda)号班轮,在母亲的陪同下,于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抵达雪梨。尽管他比内务部规定的入境日期晚了两个月,签证已经失效,雪梨海关还是根据内务部的指示予以放行,让他们母子顺利入境澳洲,并由这一天起,给予新的一年期的签证。此时,距其首次获得澳洲入境签证,已经过去了两年有余。(www.xing528.com)
抵达雪梨休整三个星期之后,十二岁的杨棉正式注册入读班大罗马教学校。这是一间天主教会主办的学校,名气高,校规严,学生的素质也好。到一九二九年年底,该校校长的报告显示,在过去的半年里,他对这个中国学生非常满意,各科学习成绩都很好,在校表现也极为优秀。杨棉在这间学校一直读到一九三一年底学期结束,共有两年半的时间。就在这一年底学期结束前,中国总领事陈维屏代表杨棉向内务部提出申请,要在下一学年开始转学到蔚花里基督兄弟会书院(Christian Brothers’College Waverley),跳级到高年级念书。对此,他在给内务部的信中表示,转学跳级实际上也是班大罗马教学校老师的建议,因为杨棉在该校的学习进步太大,很多课程已经不适合他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建议并支持他跳级,到教学程度更高的学校去念书。在同一时期来澳的中国留学生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不少,但能在短期内实现跳级的学生还不是太多。对于这样的申请,内务部自然是乐观其成,遂其所请。
然而,到了一九三二年的三月,也就是新学年刚开始不久,杨棉就回中国去了。因档案文件没有提及,也不知此前杨棉是否已经转学到蔚花里基督兄弟会书院读书,抑或他在新学期开学后根本就没有去上学。
根据档案记载,这一年的三月二十三日,十五岁的杨棉在雪梨港跟随父亲杨瑞祥与母亲一起登上“常德”号班轮,离开澳洲返回中国。因澳洲档案中也查不到他父亲的档案资料,可能他此时是结束在雪梨《民国报》的任职,不得不举家回国吧。此后,也再未见到有关杨棉入境澳洲的资料。总计杨棉在澳留学时间未足三年。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杨瑞祥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交的儿子杨棉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申请表。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签发给杨棉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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