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黄氏兄弟几乎是同一时期申请赴澳留学并命运同样者,还有另外一对刘家兄弟,只是后者一人获签,另一人被拒签。
刘张麟(Lou Jung Lun)出生于一九一六年十一月初三日,刘张煦(Lou Jung Hee)出生于一九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山县龙眼树涌村人。
刘张麟和刘张煦的父亲叫刘嵩(Willie Soong,有时也写成Lou Willie Soong),在一八九八年至一八九九年间从广东来到澳洲揾食,在澳洲东北部昆士兰州打拼,辗转于不同的矿区与乡村,最终在昆士兰北部的矿区车打士滔(Charters Towers)开了一家名为“亚乐兄弟”(Ah Lock Bros)的果栏,专营蔬菜与生果。
一九二九年七月八日,刘嵩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为两个儿子办理来澳留学生护照及入澳留学签证。因“亚乐兄弟”果栏是他自己独家经营的生意,刘嵩就以自己的生意作保,承诺每年供给俩儿子膏火各十二澳镑十二先令,安排他们入读位于车打士滔的孟卡麻学校(Mount Carmel College)。
此时,南京国民政府已经统一全国,原北洋政府任命的驻澳大利亚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去职,总领事换成了宋发祥。他在接到刘嵩的申请后,经过一番核查,就于七月二十八日为刘张麟和刘张煦俩兄弟分别签发了中国护照,护照号码是550/S/29和551/S/29。第二天,他将这两本护照和其他的申请资料附在一起,发函给内务部秘书,请其为刘家兄弟留学澳洲发放入境签证。
照例,内务部对资料进行了核查。内务部首先通过车打士滔警察局了解刘嵩在当地的生意状况及品行。根据警察局八月十五日的报告,刘嵩在当地经商,为人诚实可靠,童叟无欺,经济状况稳定。警察也顺便询问了刘嵩本人有关他何时返回中国探亲的年份。他表示,至今为止共回国探亲三次,首次从澳洲回国探亲的时间是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三日,返回澳洲是一九一六年,但具体月份记不清了,但他记得当时乘坐的班轮是日轮,名字叫做“丹后丸”(S.S.Tango Maru)。他第二次回中国探亲的时间是一九一九年一月二日至一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三次则是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三日至一九二六年九月一日。为进一步澄清刘嵩首次中国探亲后回来澳洲的具体日期,内务部又再次通过海关予以详查。最终,海关于九月五日报告说,查明刘嵩是在当年九月二十六日乘坐“丹后丸”班轮返回澳洲的。
通过比对,内务部发现,根据出入境记录所得之刘嵩首次回中国探亲期间的日子推算,其长子刘张麟在那时出生,与其探亲日期相符,可以确认为刘嵩之子无疑。因此,内务部秘书在九月十六日正式函复宋发祥总领事,同意发给十三岁的刘张麟入境签证。但问题在于刘嵩的次子,即十二岁的刘张煦。根据护照申请表上所填报的张煦的出生日期是在一九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而声称是刘张煦父亲的刘嵩则早在上一年的九月二十四日就已返回澳洲,显然不构成父子关系。既然他们不构成父子关系,也就不符合新的留学生章程规定,故当局不考虑刘张煦的入境签证申请。(www.xing528.com)
十月十八日,宋发祥总领事再次致函内务部秘书,为刘张煦陈情。他说,经与中华总商会和国民党驻澳支部多方接洽与调查,可以确认刘张煦确为刘嵩之骨肉,是他在中国的二房所生。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传统,无疑刘张煦就是刘嵩的儿子。希望内务部考虑到中国人的这一特殊情况,给刘张煦发放入境签证。六天之后,内务部复函中国总领事,指出他没有回答何以刘张煦是在一九一七年底出生的这一实质问题,故该申请无法复核,并重申了之前的决定。
自上述内务部的复函之后,便再未见到有关刘家兄弟的留学档案。
一九二九年七月八日,刘嵩为其子刘张麟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及申请表背面所贴之刘张麟之照片。
一九二九年七月八日,刘嵩为其子刘张煦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及申请表背面所贴之刘张煦的照片。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于一九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为刘张煦签发的中国护照。在档案中,没有找到刘张麟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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