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福绵(Yee Fook Min,或者写成Yee Foo Min),香山县叠石村人,生于一九一四年(申请表上写成一九一六年)五月,因文件上没有标明,故不知其具体出生日期。其父余信(Yee Sun),一八九七年左右从家乡到澳洲闯荡,以木工手艺维生,最后定居于雪梨,开有一间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余信木铺”,财产价值为一千五百澳镑,经济比较稳定。
一九二七年三月七日,通过余文厚(Yee Mun How),余信向中国总领事馆申请时年将满十三岁的儿子余福绵来澳留学,为其办理中国留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他先是为儿子选择入读和打噜公立学校(Waterloo Public School),但因新章程规定中国留学生这时只能去读私校,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进入不同的公立学校就读,因而他又选择位于唐人街附近的华人英文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作为余福绵来澳留学的正选。他以自己开办的“余信木铺”作保,承诺每年提供给儿子余福绵六十澳镑的膏火费。
接到上述申请后,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很快便于三月二十五日给余福绵签发了中国留学生护照,号码为466/S/27,并在当天备文,将材料转交给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为余福绵申请入境签证。
接到入境签证申请后,内务部按程序审查余信的资质。四月二十日,海关报告说,余信的木铺是由他一人经营,专做家具,且全部是手工打造,手艺不错;自然,售价亦不菲,但信誉很好。其每周营业额为三十澳镑,净盈利则为每周七镑十先令。具有这样的营业额和收入,显示出余信具有良好的财政担保能力。而在来澳三十年里,海关出入境记录表明,余信总共回中国探亲四次,分别为:一九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一九○七年十月至一九○九年二月九日,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一九二○年三月二十日,一九二四年七月八日至一九二六年五月十日。因中国总领事馆提供的护照和签证申请表中把余福绵的出生日期填为一九一六年五月出生,内务部据此认为,余信根本不可能在一九一六年有孩子出生,因为此时段他本人在澳洲,根本就没有回中国,自然也无法生育。如此,内务部认为,申请表上写明的余福绵显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二人之间应无血缘关系,故而于五月十三日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余福绵的入境签证申请。
魏子京总领事接到内务部的回函后,再与余信联络沟通,方才意识到是中国总领事馆方面在誊录信息时有误,从而导致这样的结果,遂于八月二十六日发函给内务部,坦承是总领事馆职员录入错误,实际上余福绵是一九一四年五月出生,今年已经十三岁,希望内务部能宽容中国总领事馆所犯的低级错误,核实情况后给余福绵发放入境签证。实际上,内务部有时就是在抠字眼,玩文字游戏,既然中国总领事馆如此低姿态认错,它也就顺水推舟,于九月二十四日予以批复,发给余福绵入境签证。(www.xing528.com)
拿到护照和签证后,余福绵立即从家乡赶到香港,搭乘澳洲劫行东方轮船有限公司(The Eastern and Australian Steamship Co.Ltd.)的“丫拿夫拉”(Arafura)号班轮,于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抵达雪梨。因此时澳洲学校已经到了本学年的最后几个星期,面临放暑假,余福绵就没有入学,先在父亲的木铺休息,并趁机学习观摩木工手艺。到一九二八年一月三十日新学年开始时,他才正式注册入读华人英文学校。根据报告,他的在校表现令人满意。由此,他在该校读了两年,直到一九二九年底学年结束。
一九二九年底澳洲学校暑假期间,十五岁的余福绵没有安排度假,也没有在父亲的家具店里帮手打工,而是跟着他的叔叔于十二月十三日在雪梨搭船前往斐济,去视察那里的木材收购站。他原定是去两个月左右就返回澳洲继续读书,但因在预定的时间段里还有些地方的木材没有看完,便在一九三○年二月十日,又向内务部申请展签两个月。但到五月份时,他还是不能回到澳洲上学,这次是因为他在斐济生病,身体很弱,医生叮嘱一到两个月内要卧床静养,无法航海旅行,为此,他将此情况报告给澳洲内务部,获得通融。可是,到八月份之后,内务部也仍然没有见到他从斐济返回,询问海关,亦不得要领。此后就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澳洲有关他的档案也到此截止。
一九二七年三月七日,余信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递交的儿子余福绵来澳留学申请表。
左为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签发给余福绵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右为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余福绵抵达雪梨的入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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