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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中的托马斯林茂、轩厘林茂和佐治本兄弟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林茂是上述托马斯和轩厘两兄弟的父亲以及佐治本的叔父或者伯父。到四月十日,内务部复函中国总领事馆,对于托马斯是林茂之子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出生之日期已经超出林茂离开中国十个月,其父子关系显然是不成立的。到一九二九年五月份,新任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到达澳洲,接手了这个申请,也明白了内务部对托马斯与林茂父子关系质疑的关键,遂着手与林茂本人沟通并责成工作人员查证。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中的托马斯林茂、轩厘林茂和佐治本兄弟

这是两份两个人的档案,但实际上包含了三个人的申请。

来自中山县石岐镇的托马斯林茂(Thomas Lum Mow)和轩厘林茂(Henry Lum Mow)是两兄弟,前者生于一九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后者则是一九一五年十月九日出生。按照当时一些澳洲华人的名字特点,他们是把父亲的姓和名都当成姓了,前面就用个英文名,以示区别。事实上,他们姓林。佐治本(George Bowne)则是他们的堂兄,生于一九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也是石岐镇人。因为在档案里他只用这个名字,没有用本名,看起来,“本”应该是他的名。鉴于他与前面的两兄弟是本家,推测起来,他的中文全名可能应该是林本。

林茂(Lum Mow)是上述托马斯和轩厘两兄弟的父亲以及佐治本的叔父或者伯父。大约是在一八九四年,他从家乡来到澳洲谋生。像当年许多香山人一样,林茂是在昆士兰北部登陆的,之后也在这一带闯荡做工,于十九世纪末二十年代初定居在汤时威炉(Townsville),并以自己的名字开设了一个售卖果蔬及杂货的商铺,即“林茂”号(Lum Mow & Co.)。

一九二九年一月十八日,林茂从汤时威炉搭船回国探亲。可能是根据他的安排,在他走后的第二天,其长子威廉林茂(William Lum Mow)就以他的名义,为上述他的另外两个儿子托马斯和轩厘及侄儿佐治本申请来澳留学读书。实际上,他的长子威廉也是在其十五岁时以留学生的名义来澳洲汤时威炉留学的[1],时为一九二一年;此次林茂回国探亲,他将“林茂”号商铺交给已来澳读书八年之久的儿子威廉代为管理;自然,帮两个弟弟托马斯和轩厘及堂弟林本申请来澳留学的相关事宜,也就一并交由威廉负责。于是,威廉在一月十九日就代父填妥申请表,将其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并以上述财产价值达四千澳镑的“林茂”号商铺作保,承诺每年各供给他们五十澳镑膏火费。至于来澳后上述三位兄弟留学入读的学校,因威廉此前读的是在汤时威炉颇具名望的基督兄弟会书院(Christian Brothers’College),他自然也为两个亲弟弟和堂弟报名入读同一间学校。

尽管这个时间正好是前总领事魏子京离任,新的总领事宋发祥尚未抵达澳洲履新的空档期,但中国总领事馆的人员对这份申请还是没有过多耽误,仍然给予及时处理,于二月十二日这一天,为林家兄弟轩厘、托马斯、佐治本签发了号码为530/S/29、531/S/29和532/S/29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同一天,代理中国总领事也致函澳洲内务部,附上他们的申请资料,为他们三人申办入境签证

“林茂”号商铺虽然在汤时威炉算得上是一间不错的店铺,生意兴隆,林茂本人声誉亦很好,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但澳洲内务部在接到上述入境签证的申请后,依然是按照惯例,通过海关对其做例行的核查,以确认监护人林茂与申请人之间的确切关系。仅仅在中国总领事馆发函给内务部之后一个星期,二月十九日,昆士兰州首府布里斯本海关总部就把林茂历年回中国探亲的出入境记录报告给内务部。来澳谋生之后的三十多年间,林茂总共回中国探亲八次(包括最近的这次回国探亲),每次的出入境口岸都是汤时威炉:一、一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乘“衣市顿”(Eastern)号班轮离开,至一九○五年三月三十日返回;二、一九○六年十二月三日搭乘“常德”号班轮出境,到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回埠;三、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乘坐“奄派”(Empire)号班轮离港,到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二日回来;四、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搭乘“日立丸”(Hitachi Maru)号班轮出境,到一九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再回来澳洲;五、一九一八年一月三日乘“安艺丸”(Aki Maru)号班轮离开,至一九一九年六月六日返回;六、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乘坐“圣柯露滨”(St Albans)号班轮出境,至一九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返埠;七、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乘坐“圣柯露滨”(St Albans)号班轮离港,两年后的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回来;八、最后一次也是最近的这一次,是一九二九年一月十八日乘坐“吞打”(Tanda)号班轮出境,现在他人仍在中国。

至于林茂在汤时威炉埠司铎克斯街(Stokes Street)上开设的“林茂”号店铺财政状况,据当地海关于三月十五日上呈的报告,也显示出其生意兴旺,年营业额达一万五千澳镑,且是独资经营,没有与他人合股。目前,该商铺由其已从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的长子威廉代为经营管理,雇有四名华人在店里工作。

从上述林茂第三次回国探亲的时间上,内务部显然已经看出了问题。到四月十日,内务部复函中国总领事馆,对于托马斯是林茂之子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出生之日期已经超出林茂离开中国十个月,其父子关系显然是不成立的。但相较于其他申请人,内务部在此并没有直接否决托马斯的签证申请,而是敦促中国总领事馆与林茂联络,请其提供托马斯和佐治本的英文水平证明,因为按照当时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十四岁以上的中国留学生抵埠时,海关人员会对其英语能力做个测试,要求其具有最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此外,轩厘因未满十四岁,则照例需要亲属陪同前来,因而内务部想知道,一旦核发入境签证给他们,人已经在中国的林茂届时是否会陪同其子一起返回。

到一九二九年五月份,新任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到达澳洲,接手了这个申请,也明白了内务部对托马斯与林茂父子关系质疑的关键,遂着手与林茂本人沟通并责成工作人员查证。随后,他在回复内务部的信函中表示,托马斯的生日搞错了,是总领事馆职员在录入时误将中国农历与公历混为一谈,导致出错,他将新的申请表格寄去内务部请其核对。可惜,在这份档案中没有发现这份新的申请表,无从得知上面所修正的托马斯的具体出生日期。[2]从内务部对此问题未再发表任何意见来判断,显然林茂最终将此问题澄清,至少是在逻辑上可以说明他与托马斯的父子关系成立,不会再让人质疑其血缘关系。同时,宋发祥总领事又设法与在中国的林茂联络,得知他在今年内无法返回澳洲,但仍然希望其子及侄儿能尽快来澳留学,因为他们在国内学校的课程已经结束,如能早来澳洲,可以不间断其上学的进度。但内务部坚持要中国总领事馆与林茂协调,提供足以说明托马斯和佐治本英语学识能力的证明,宋总领事只好极力督促林茂满足内务部的这一要求。但到了这一步,此事却被林茂给耽搁了下来,签证审理停滞达半年之久。直到年底,即十二月十二日,他才从位于中山县石岐镇的大同英文学校(Tai Tung English School,Shekki,Chungshan)校长那里拿到了其子轩厘和侄儿佐治本英语能力的证明,待到该证明辗转抵达澳洲送交到中国总领事馆时,已经是一九三○年二月份了。待宋总领事将这些材料送交给内务部之后,二月二十七日,轩厘林茂和佐治本(林本)的入境签证就给核发下来了。

但奇怪的是,档案中原本与托马斯林茂有关的文字记述至此再也不见踪影,没有看到他何时再提交相关的材料,也没有见到内务部审核的文件。但可以肯定的是,托马斯也是在差不多的时间里拿到了签证,并且很快就启程来到了澳洲,抵达汤时威炉,然后一边读书,一边协助其二哥诺曼(Norman)管理“林茂”号店铺的营业。[3]

但是,拿到签证的轩厘和佐治本却没能即刻启程前来澳洲留学,最主要的原因是,此时还在中国探亲的林茂突然病重,轩厘不得不留下来,照料父亲;而佐治本原本也是要和轩厘结伴一起走的,此时也不得不留下来,陪着轩厘。这样一来,他们就被整整耽搁了两年时间。

到一九三二年,原来为他们申办入澳签证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早已离任,随后接任他职位的桂植总领事也刚刚离开,此时陈维屏成为新任中国总领事。他于七月八日致函内务部,告知轩厘和佐治本不能及时来澳入境的这一变故,并表明现在情况已经允许,即林茂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他们基本上可以启程前来澳洲留学了,请内务部将其入境签证延期到次年二月为荷。内务部觉得这个理由成立,遂同意将其延至一九三三年二月十八日。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四日,十七岁的轩厘就乘坐“常德”号班轮抵达汤时威炉港口,入境澳洲。但原本也要来澳洲留学的佐治本最终却没有和轩厘一起前来,具体原因不详,档案文件中没有任何文字对此予以说明。

轩厘入境后,因即将过圣诞节和学校放暑假,并没有马上去上学,而是从一九三三年新学年开始,才正式入读汤时威炉基督兄弟会书院。这一年,他十八岁,因此前他在石岐读书,还是英文学校,有一定的语言基础,故在这里应该是接着继续念中学。根据校长的报告,他的表现基本上都是令人满意的。由此,他一直在汤时威炉基督兄弟会书院读到一九三七年上半学期。在课余时间,甚至有时候不惜占用个别的上课时间,轩厘会去林茂店里帮助兄长做生意。此时,他的大哥威廉和二哥诺曼已经不在店里做事,都回中国去了,该店由他的三哥托马斯代理父亲林茂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一九三七年五月十日,新任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保君健致函澳洲内务部,谓“林茂”号因人手不够,需要一中英文俱佳之人担任经理助理,在其可选择的人选范围内,唯有轩厘是最合适之人,故希望能将他的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看起来,保总领事提出的理由成立,内务部显然是可以支持这一申请的。不过,一个月之后,内务部长还是否决了这个申请,认为轩厘是以学生身份来澳的,他应该继续学业,以便完成之后返回中国。但到十月份,保总领事再次致函内务部秘书,希望主管部门再次考虑给轩厘转身份,换成工作签证。因为“林茂”号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的营业额达到五千五百澳镑,如果由中英文俱佳的轩厘加入管理经营,其业绩势必更好。与此同时,“林茂”号代理经理托马斯也写信给保君健总领事,请他向澳洲政府内务部长陈情,希望他能按照澳洲政府许诺的一项政策办事。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如果一家在澳华人所办商号或企业之年营业额超过五千澳镑,则可允许引进一名助理协助工作。他是据此政策吁请当局给他的兄弟轩厘转签证,换身份,以便他能将商铺生意做好做大。尽管汤时威炉海关人员都比较同情“林茂”号,也深知其管理经营不易,如果能正式允准添加人手,对其生意发展壮大无疑是非常有益的,当然也对当地海关税收有利,因而也积极向内务部推荐考虑这一申请。然而,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十一月初,内务部复函中国总领事保君健,还是拒绝了这个申请。

当然,托马斯之所以此时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因为中国抗日战争爆发,战火已经延烧到广东省,也就是他们的家乡,日本人已经开始轰炸广州。尽管他们惦记着家乡的亲人,但也非常希望能让轩厘留下来,以免受战火之波及。为此,他还积极联络在雪梨“永生行”工作的刘光福,因为在澳洲当地出生原籍为台山的后者在雪梨华人社区和主流社会的名气都很大,与政界也有广泛的交往,故而希望他出面联络那些有声望的西人朋友尤其是政客帮忙推动此事,给轩厘转换身份。但刘光福的努力没有奏效,最终因他的这些政客朋友认为无法改变内务部长的决定而作罢。为此,轩厘也不得不回到基督兄弟会书院继续读书,直到一九三八年底拿到最后一个延期签证,因为到下一年的十月,他就满二十四周岁,这是中国留学生章程中规定的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龄。也就是说,一旦年过二十四岁,他就应该照规矩结束在澳洲的留学生涯,返回中国。

一九三九年十月,就在轩厘年满二十四岁,他的签证即将到期之时,汤时威炉基督兄弟会书院院长麦卡利(R.G.McCartney)和中国总领事保君健分别致函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长,表示轩厘目前正在攻读会计课程,希望能再给他一年时间以便能完成此项科目的学习,拿到至关重要的会计文凭。因书院院长在信里对轩厘在校表现十分赞赏,评价很高,也非常希望他的这个中国学生能最终在该书院完成其学业,故内务部长在十一月初便首肯再给予他一年展签。一年之后,本来应该是轩厘要参加该项会计课程考试的时间,但基督兄弟会书院院长麦卡利再次致函内务部,表示因轩厘近期身体不适以及语言上仍对该课程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书院已经将他的这门考试展期到明年即一九四一年四月一日,他由此希望内务部考虑到轩厘的实际情况,再给其展签一年。这一次,内务部长并未能如其所愿,但仍然采取了一个折中办法,给予轩厘展签半年,即有效期到一九四一年五月四日。(www.xing528.com)

此时澳洲因一九三九年欧战爆发而加入英国,参加到反法西斯战争的阵营已有两年之久,澳洲军队也被派送到中东、北非和欧洲战场与法西斯轴心国交战,全民动员为战争服务,学校的授课由此受到很大影响,本来给轩厘定好的会计考试日期不得不再次延期到一九四一年十月份。为此事,基督兄弟会书院和中国总领事馆都向内务部陈情,表示这些改变都不是轩厘个人可以左右的,希望主管部门考虑到轩厘的实际情况和此时战争给澳洲所带来的影响,再给他一年展签。内务部长衡量此事,知道别无选择,遂再将签证展期到一九四二年五月四日。如是,届时轩厘将年满二十七岁。

对于澳洲来说,一九四二年是一个重大转折年份。因为上一年底日本奇袭美国在夏威夷的海军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澳洲随即向日本宣战,加入美国组成对抗日军南下的盟军。到这一年的年初,澳洲的海外领地新几内亚被日军占领,本土北部重要港口及海军基地达尔文遭到日军大规模空袭轰炸,战火已经烧到澳大利亚门口,澳洲进行全国动员,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日军展开殊死战斗。

而这对于轩厘来说,这也是一个继续留在澳洲的大好机会。因为进入战时状态,澳洲在对待所有盟国公民的在澳签证政策上,有所变动。一九四二年七月,中国驻澳大利亚悉尼总领事段茂澜致函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希望将轩厘的学生身份转为工作雇员身份,加入“林茂”号作为经理助理。八月一日,内务部复函段总领事,同意给轩厘工作签证,而且,因战争的缘故,该签证有效期展至一九四五年六月三十日。实际上,也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轩厘的三哥托马斯离开“林茂”号,转到同埠的另一家商行“Brightways”(明路号)工作。但是档案中的这些报告和文件没有披露出是什么原因让他转去别的商家。

就这样,因太平洋战争的爆发,轩厘得以一直在澳洲待了下来,并且在一九四五年战争结束后,仍然获得展签。一九四七年,托马斯和轩厘两兄弟将“林茂”号作了改组,重新申请注册组建为“林茂兄弟行”(Lum Mow Brothers),兄弟二人皆为股东,各占一半股份。在兄弟俩的齐心合力下,“林茂”号业绩斐然。当然,这也跟战争给汤时威炉这个港口城市带来的繁荣有关,因为战时这里是澳军和盟军的海空军基地,大批澳军和美军部队集结于该埠周围,对物资的需求极大。一九四五年其财政年度营业额为一万零六十七澳镑,一九四六年财政年度达到三万一千七百零九澳镑,雇有两名澳洲出生的华人为店员,他们的二哥诺曼此前也从中国重返澳洲,作为“林茂兄弟行”经理助理协助工作,但他此时准备回国探亲,并已获得内务部签发的十二个月内有效之再入境签证。而托马斯的签证则是到一九五四年六月三十日到期,轩厘的签证有效期是到一九五二年六月三十日。之后他们可以继续申请展签,直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澳洲移民政策的逐渐改变,他们的身份亦随之发生变化。

轩厘的档案资料到此为止。但这个家族里的三兄弟(即除轩厘之外,还有其二哥诺曼和三哥托马斯)都留在了澳洲,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又陆续归化澳洲籍;只有大哥威廉因白澳政策及跨人种联姻而无法回到澳洲,后来从中山到香港发展,并不得不最终与澳女阿格妮丝·布鲁尔离婚。

一九二九年一月十九日,林茂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轩厘林茂和侄儿佐治本来澳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二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馆吴姓代理总领事为轩厘林茂签发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护照申请表上的照片,左为轩厘林茂,右为佐治本。

左为一九三一年托马斯林茂(右)在汤士威炉“林茂”号店铺中。右为林氏父亲林茂一九二八年的免试纸。

左为一九三一年热恋中的威廉林茂与阿格妮丝在汤士威炉。右为一九三二年已结婚的威廉林茂与阿格妮丝在中山石岐。

左为一九三一年,热恋中的威廉林茂与阿格妮丝在汤士威炉和朋友出游。右为一九三二年,已结婚的威廉林茂与阿格妮丝在石岐所拍的街景。

【注释】

[1]在澳洲国家档案馆的资料库的目录里,尚未找到威廉林茂的档案。经询问档案馆工作人员,回答说最大的可能性是其宗卷尚未甄别录入资料库。

[2]同样,目前在澳洲国家档案馆数据库的目录中也无法查找到托马斯林茂的档案,估计与威廉林茂的档案是处于同样的状态。

[3]见:Transnational Ties:Australian Lives in the World,Edited by Desley Deacon,Penny Russell and Angela Woollacott,ANU Press,2008,pp.115-134.根据安琪娜·邬莱蔻(Angela Woollacott)的研究,林茂本人曾于一九三二年短期返回澳洲汤时威炉,但因身体原因,几周之后便又离开澳洲回中国休养去了,此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据澳洲档案,他于一九三九年在中国去世。威廉也是在一九三二年离开澳洲回中国,因其当年与澳女阿格妮丝·布鲁尔(Agnes Breuer)结婚并由此回中国老家中山石岐度蜜月而离开汤时威炉,在当时的“白澳政策”下,他与澳女之婚姻从一开始就受到澳洲官方的反对,一旦他离开澳洲就不再发给他入境签证,使他再也没有机会重返澳洲。而诺曼是轩厘的二哥,一九二四年来澳留学,在威廉离开澳洲后,“林茂”号由诺曼代理经营,两年后,因诺曼回国,该商铺又由托马斯代理经理。诺曼于一九三九年重返澳洲,作为“林茂”号经理助理,而他的弟弟托马斯则成为该商行的经理,管理这个家族企业。不过,托马斯本人的来澳申请资料,尚需进一步的查找。而目前也难以查找到林茂次子诺曼的来澳留学申请档案宗卷。根据林茂上述四个儿子皆用英文译名来看,极有可能在其长子申请来澳留学时,尚是使用中文本名,只是在进入澳洲学校念书之后,威廉也像当时许多来澳留学的同乡一样,为了融入当地社会和更好地与当地人沟通,遂开始使用英文名字,其后给几个弟弟也分别取了英文名字。但这样的结果,也给后来的研究者增加了查找他们档案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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