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三国转道澳洲,曲线留学,方炳(Fong Bing)可谓其中之典型。
方炳,香山县毛涌村人,出生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二日。早在他不到十四岁时,亦即在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之交,其家人就把他送到了西南太平洋上的斐济,在该岛首府苏瓦读书。此时的斐济是英国殖民地,官方语言是英语。在此,方炳入读的是一间天主教会主办的苏瓦修会书院(Brothers College Suva),一共读了两年。方炳前来斐济这个时间的节点,正好是澳大利亚一九二六年修订过的新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实施之时。
在苏瓦读了两年书之后,一九二八年,方炳想去澳洲留学。他首先通过中山同乡李临春,以其当时在雪梨唐人街开设的“广和昌”号(Kwong War Chong & Co.)商铺之名义,在八月十日向澳洲政府内务部提出申请,希望准许方炳从苏瓦来澳留学。李春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当时位于苏瓦的圣三一教会(Holy Trinity Church)主教霍克思(W.J.Hawks)先生于该年六月十四日为方炳来澳留学所写的一封推荐信。显然,“广和昌”号经理李春的介入与正常的签证处理程序不符,故是年八月十七日,内务部复函告知李春,既然方炳作为中国人,打算来澳洲留学,就应该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留学护照和签证,此才是正途。
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十四岁以上的中国学生,如欲进入澳洲学习,需具备一定的英文基础。为此,方炳在得知要通过中国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之后,便于一九二九年三月四日,写了一封自我介绍的信函,寄给驻墨尔本的中国总领事,由其转交给澳洲当局。此时,距李春代方炳向澳洲内务部提出申请入澳签证,已经过去半年。
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自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已来澳谋生的方炳之父方三(Ah Sam,或者写成Fong Sam),正式入纸中国总领事馆,为其子申领中国护照及入澳留学签证。他以与别人在雪梨德拉默英(Drummoyne)埠汤普森街(Thompson Street)上一起开设的菜园“永和”果栏(Wing War & Co.)作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方炳膏火二百澳镑,安排儿子入读位于唐人街附近的华人英文书院(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七月四日,中国总领事宋发祥为方炳签发了中国留学生护照,号码是546/S/29,然后将材料寄交给澳洲政府内务部申请签证。
照例,政府方面要核实监护人的财政状况以及其与申请者的亲缘关系。这一次,官方似乎并不关注方三与方炳的父子关系,没有调档核查,显然是相信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而对方三的财政情况的核查却比较仔细,其结果显示如下:三年前,即一九二六年,方三出资三百澳镑,入股“永和”果栏,拥有该果栏及菜园之一半股份,现该公司雇有工人四名。与此同时,他还在“广和昌”号里存款六百澳镑,有利息收入。
经过一轮核查之后,内务部对各项要求的结果皆感满意,并在七月底收到了方炳手写的英文信,确信他具备基本的英语学识能力之后,遂于八月十六日给方炳签发入境签证。一九二九年十月十日,方炳从苏瓦乘坐“羲娜”(Sierra)号班轮,抵达雪梨。当天,方三和李春一起去海关将他接了出来,由此方炳正式开始了在澳洲的留学生涯。(www.xing528.com)
但来到雪梨留学的方炳并没有去父亲为他选择的华人英文书院入读,而是于十月二十五日注册进入位于达令赫斯特(Darlinghurst)区的圣母修会书院(Marist Brothers School)读中学,因为这是一间天主教会办的学校,与他在斐济苏瓦所入读之学校性质一致。尽管方炳此前在斐济苏瓦读书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进入雪梨圣母修会书院之后,其身体状况并不理想,缺课非常严重。根据校长给内务部的报告,从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月十三日,一共二十九个上学日里,方炳就有二十八天请了病假,显然病得不轻,而且校长也认可其因病难以上学。该校的暑假是从十二月十四日开始,到次年(一九三○年)二月二日止。可以说,在其来到雪梨入学后的半个学期里,方炳真正在学校的上课天数也就只有个把星期而已。
可是到一九三○年三月十五日,就在新学年开学后不到一个半月,十七岁的方炳并没有继续上学,而是乘坐“奈诺尔”(Nellore)号班轮,从雪梨港出发,径直返回中国。文件中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造成他如此快地离开澳洲。
由是,方炳的在澳留学时间,前后满打满算尚不足半年;而他的申请赴澳留学所花费的时间,则超过一年。
一九二八年六月十四日,苏瓦三一教会主教为方炳来澳留学所写的推荐信。
一九二九年三月,方炳手书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之信函。
左为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方三为其子方炳申请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右为一九二九年七月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为方炳签发的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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