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万鸿(Leong Man Hung),香山县福涌村人,出生于一九一一年八月六日。其父梁富元(Hoo Yuen,或者写成Leong Hoo Yuen)与梁天元(Leong Tin Yuen)是兄弟,约于一八九二年从香山老家前来澳洲谋生,经一段时间的发展,最终定居于昆士兰州北部的汤士威炉(Townsville),后梁富元与兄弟梁天元及其他同宗兄弟在此开设“天元”号(Tin Yuen &Co.)商铺,事业有成。
当一九二一年初梁天元将其儿子梁棣祺成功地申请来澳留学之后,梁富元也动了让儿子梁万鸿来澳读书的念头。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梁富元为给刚满十岁的儿子申请留学护照和签证,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递交了申请表,以当时自己有股份经营的“天元”号商铺作为担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足镑膏火费,即保证负担其所有的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他当时给儿子梁万鸿注册入读的学校是汤士威炉公众学校,即汤南公学(South Townsville State School)。当时中国留学生章程的来澳规定较松,审核也比较容易,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很快就给梁万鸿签发了编号为125/S/21的留学生护照,并在十二月五日获得了澳洲政府内务部签发的入境签证。当天,中国总领事馆就将此护照和签证寄往中国梁万鸿的家里。
可是,自一九二一年底梁万鸿接到护照和签证后,一直也没有来澳,致使来澳签证失效。一九二八年,梁万鸿已经十七岁了,当时梁富元正在中国探亲,想带儿子一起来澳留学。可是,与七年前相比,此时的来澳留学申请程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原因是一九二六年新修订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生效后,要满足许多条件,比如年龄段限制、担保人财产证明和学生的英文程度等,才能最终获批来澳留学。梁富元只好委托其在澳之兄弟梁天元出面代办,于一九二八年六月十五日再次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留学生护照的申请并请其协办签证。梁富元仍以自己在其中所占股份价值有五百澳镑的天元号商铺作保,由其兄弟梁天元作为自己财政的担保人,承诺每年供给儿子五十二澳镑的膏火费,并安排儿子入读汤士威炉的基督兄弟会书院(Christian Brothers’College)。此时的梁万鸿已经在香港显勤学校(Anglo-Chinese School)注册入学,读六年级,这是一间用中英文教学的学校,有一定的声誉。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具备一定的英文程度,梁万鸿也商请该校校长开具证明信,并由梁万鸿本人手写一封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的英文申请信,作为具备一定英语学识能力的证据,一并提交给中国总领事馆。待核查过这些资料之后,六月三十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再次为梁万鸿签发了编号为513/S/28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随后汇集材料,备函一并发给澳洲政府内务部秘书,为梁万鸿来澳留学申请入境签证。
内务部接到申请后,自然按既定程序处理。根据海关在七月十八日的报告,梁富元虽然此时人在中国,但确实是汤士威炉最大的中国杂货铺“天元”号商铺的股东,占该商行全部股份的七分之一;而且其人经商有道,品行良好,在澳时总是协助兄弟梁天元经营生意,在当地颇有口碑。截止到一九二四年度的财务报表显示,“天元”号商铺的年营业额达一万三千至一万五千澳镑;同时,该商行还拥有一块价值达一千五百澳镑的农场,专事种植果蔬,面积很大。另外,根据出入境记录,梁富元于一九○八年从汤士威炉出境回国探亲,到一九一二年方返回澳洲,是在雪梨入的境。而梁万鸿是一九一一年出生的,正好是在梁万鸿回国探亲期间,因此,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应无疑问。经过上述核查,内务部对梁富元的财政情况表示满意,遂于九月六日给梁万鸿签发了入境签证。
三个月之后,梁万鸿独自从香港乘坐“吞打”(Tanda)号班轮,于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抵达汤士威炉,入境澳洲,开始其留学生涯,而他父亲梁富元并未如期与他一同乘船返回汤士威炉。由于此时已经临近圣诞节,学校又已开始放暑假,梁万鸿只好待在“天元”号商铺里,直到一九二九年二月四日,才正式注册入读基督兄弟会书院。根据校长的例行报告,梁万鸿的学业和操行皆令人满意。就这样,他在这里平平静静地念了两年书。
从一九三○年底开始,梁万鸿就开始接触联络汤士威炉工学院(Townsville Technical College),准备在下一个新学年开学后便转学到该学院专攻商科。为此,他一边申请获得该学院的录取,一边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内务部申请转学和学生签证的展期。但在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即刚刚获得内务部同意转学及展签之后一个星期,梁万鸿突然接到父亲梁富元来信,谓因中国家里有急事,需其尽速赶回。因此,他一方面张罗预订最近的返港船票,订到了一月二十九日可搭乘路过汤士威炉的“常德”号班轮前往香港回国;另一方面,就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内务部申请再入境签证。由于不知道此番回国需要耽搁多长时间,故他希望能给予其一个较为宽裕的时间,即再入境签证不要限定日期和时间,以便他返回澳洲,进入刚刚同意录取他入学的汤士威炉工学院念书,完成学业。一月二十七日,内务部批准给予梁万鸿十二个月内的再入境签证,这是一个常规的再入境签证。因此,在确认拿到再入境签证之后,二十岁的梁万鸿如期登上“常德”号返回中国。
一年之后,即到了一九三二年二月九日,汤士威炉海关仍未见到梁万鸿返回澳洲继续学业,遂致函内务部询问如何处置此事。十天后,内务部回复称,如果该生再次申请延期返回澳洲读书,当局可以予以考虑,意即可以批复;如果该生此时或稍后时间内在没有再入境签证的情况下返回澳洲,意即无证闯关入境,则可以先行由当地海关给予其一个月的临时入境签证,待其循正规渠道提出正式申请后再予以审核批复。但遗憾的是,此后澳洲档案里再也找不到与梁万鸿相关的任何文档资料。梁万鸿回到中国后,就再也没有返回澳洲留学了。(www.xing528.com)
前后时间相加,梁万鸿在澳留学时间总计为两年。
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梁富元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梁万鸿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八年六月十五日,梁富元再次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梁万鸿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可以看到,申请表上的年龄被从十四岁改为十七岁)。
一九二八年六月三十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梁万鸿签发的留学护照。
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汤士威炉工学院给梁万鸿的录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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