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黄禄、黄卓兄弟:香山石岐传奇

黄禄、黄卓兄弟:香山石岐传奇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黄禄和黄卓是堂兄弟,香山县石岐人。黄禄生于一九一一年四月十日,黄卓生于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五日。半年多之后,黄禄和黄卓兄弟俩一同前往香港,在这里搭乘班轮“获多利”号,于十一月十三日抵达昆士兰北部大埠汤士威炉,入境澳洲,然后转道去英壬埠。一九二二年新学年开学后,黄禄黄卓兄弟一起注册入读英壬公立学校。右为同一天,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黄卓签发的留学护照。

黄禄、黄卓兄弟:香山石岐传奇

黄禄(Charlie Son,或写为Wong Lock)和黄卓(George Yung,或写成Wong Chock)是堂兄弟,香山县石岐人。黄禄生于一九一一年四月十日,黄卓生于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Wong Yung(黄庸?)是黄卓的父亲,早年来澳洲打工,后在昆士兰州北部的小镇英壬埠(Ingham)定居下来,与兄弟一起经营着一家以其名字“黄庸”命名的杂货店铺。黄庸应该是和兄弟一起在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后便已来到澳洲谋生,因他在一九二一年为儿子申请护照时,曾表明自己已抵澳居住达二十二年之久,随后创下这份基业。由此可见,他的经济实力还是有些基础的。当然,这家店铺并非他个人独有,他的兄弟(档案中没有列明他的名字)也有份,是该店铺的另一位股东,也是黄禄的父亲。

一九二一年初,当澳洲中国留学生章程实施之后,由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主导处理有关中国留学生的申请事宜,黄庸和他的兄弟就想将他们的儿子都办来澳洲留学,只是此时黄禄的父亲人在中国,不在澳洲,遂由黄庸一人作为监护人,在二月三日向内务部提出申请,以其黄庸杂货店作保,担保其儿子黄卓及侄儿黄禄前来澳洲念书,其店铺就作为两个孩子读书时的住所,所要入读的学校是英壬埠公立学校(State School of Ingham)。显然,对于这样的一个申请,内务部认为不合规矩;但幸运的是,内务部并没有将这份申请材料退回去,而是顺手转交给中国总领事馆处理。而对于黄庸而言,他或许知道此时已实施新的中国留学生章程,但对申请程序可能不是很清楚,因此,就像以往向内务部申请回头纸(Certificates of Domicile and Certificates Exempting from the Dictation Test)一样,循惯例将申请递交到内务部。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接到上述由澳洲政府内务部转来的申请后,很快便于二月十八日签发了两份中国留学生护照给黄卓和黄禄,前者护照号码为18/S/21,后者则为19/S/21,都在护照签发的次日就获得了澳洲内务部核发的入境签证。中国总领事馆也在同一天将两份护照一同寄往中国黄家,以待其动身前来澳洲。半年多之后,黄禄和黄卓兄弟俩一同前往香港,在这里搭乘班轮“获多利”(Victoria)号,于十一月十三日抵达昆士兰北部大埠汤士威炉(Townsville),入境澳洲,然后转道去英壬埠。该埠位于汤士威炉的北部,两地相距一百一十公里。抵达之后,他们就与黄庸住在一起的。

一九二二年新学年开学后,黄禄黄卓兄弟一起注册入读英壬公立学校。从校长的例行报告看,黄家兄弟学习尚可,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对于刚刚满十岁的孩子,进入这样的环境读书,一年的时间应该是可以让他们很快与澳洲当地学生融合到一起的。(www.xing528.com)

在黄氏兄弟于上述公立学校读了一年之后,黄庸于一九二三年新学年开始,将他们送到位于汤士威炉内陆西南部一百三十多公里的矿镇车打士滔(Charters Towers),进入设在那里的一间教会学校加美乐山书院(Mt Carmel College)念书。该校是寄宿制,兄弟俩在此都很适应,表现亦获认可。但是,在加美乐山书院读了一年之后,黄卓于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汤士威炉港口乘坐两年前他来澳洲时的同一艘班轮“获多利”号,驶往香港,返回香山。无论是海关还是中国总领事馆,都在报告中未披露是什么原因使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小留学生在澳读了两年书后突然退学回国,此后也再没有与他有关的档案。而黄禄则仍然留在加美乐山书院,继续学业,直到一九二六年底学期结束。

到一九二七年新学年开学后,十六岁的黄禄没有再回去加美乐山书院读书,也没有知照学校是什么原因不去上学。校长在等了近两个月还没有他的消息之后,将此事报告给内务部。内务部以为黄禄转学去了别的学校,遂责成汤士威炉海关寻访当地的学校,查清此事。但还没有等到海关回复,内务部就接到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的通知,知照黄禄已于四月二十九日在汤士威炉港口乘坐“太平”号班轮,离开澳洲返回中国了。无论是中国总领事馆的信函,还是海关的报告,也都没有说明他不去上学以及突然回国的原因。黄禄总计在澳留学五年半时间,也没有他日后重返澳洲的记录。

一九二一年二月三日,黄庸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申请儿子黄卓和侄儿黄禄来澳留学的申请信。

左为一九二一年二月十八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黄禄签发的留学护照。右为同一天,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黄卓签发的留学护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