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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玉兰的赴澳留学档案及其后续行动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缪玉兰即为其中之一。缪玉兰,香山县永后村人,一九○七年三月十一日出生。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刘作舟代缪玉兰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赴澳留学申请。因此,内务部尽管是照例给了展签,但在函复中国总领事馆时也特别强调,这是内务部给予缪玉兰的最后一次展签,到明年签证到期时,她应照规矩离开澳洲回国。尽管如此,缪玉兰并没有如期离开澳洲。

缪玉兰的赴澳留学档案及其后续行动

在众多香山县赴澳留学青少年中,女性凤毛麟角。缪玉兰即为其中之一。

缪玉兰(Yock Larn Mew),香山县永后(似应为“永厚”)村人,一九○七年三月十一日出生。从现有资料看,缪玉兰的父亲并没有赴澳谋生,而是在乡发展。一九二一年澳洲实施中国留学生章程,由中国驻澳总领事馆负责办理中国青少年赴澳留学事宜,她家中长辈遂也紧跟潮流,为时年十四岁的她办理赴澳留学事宜。为此,缪家找到在澳创业已有所成的同乡刘作舟(Jack Joe Lawe)来帮忙代办此事,并由其作为缪玉兰在澳留学期间的监护人。刘作舟早年赴澳谋生,当时已定居在鸟修威省(State of New South Wales)东北部靠近昆士兰州而距雪梨约有六百三十公里的小镇天架(Tingha),经营一家名为“永兴隆”(Wing Hing Long & Co.)的杂货铺,生活稳定。至于刘作舟与缪家是否有亲戚关系,抑或只是乡人朋友,档案材料未有涉及。

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刘作舟代缪玉兰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赴澳留学申请。他以上述自己经营的“永兴隆”商铺作保,并表示全面支付其在澳留学期间之所有费用,即所需膏火费是“供其所需”。因为居住在天架,且是缪玉兰的监护人,故刘作舟为她所申请注册的学校是天架埠王家公众学校(Government Public School,Tingha)。递交申请上去后仅一个星期,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总领事魏子京就在二月十六日为缪玉兰签发了编号为13/S/21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在同月十九日为她拿到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签发的入境签证

五个月之后,缪玉兰便从家乡去到香港,从那里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于七月二十二日抵达雪梨,入境澳洲。刘作舟专程前往雪梨,由当地“永和兴”号(Wing War Hing & Co.)商铺老板陪同,待缪玉兰出关后便将其接走。在雪梨稍作憩息后,刘作舟携带她再搭乘其他交通工具北上,前往天架埠。

从八月八日开始,十四岁的缪玉兰就正式入读天架埠王家公众学校。从校长毕伟思(H.W.Beavis)的报告看,缪玉兰此前并没有读过英语,是进入澳洲留学之后才从头学起的。对于一个年龄已过十四岁的少年来说,在学习语言方面较为吃力;但她很好学,求知欲也强,故进步很快,数学也学得不错,而且着装得体整洁,行为规范。四年之后,校长的报告表明,她除了应付英语课程尚有些困难,其他科目都能比较自如地应付,其学习成绩也算是令人满意的。由此,她一直在这间学校就读,到一九三○年上半年,共读了九年书,直到内务部根据报告,认为她这个学期旷课太多,到这里调查她的行踪。

原来天架埠王家公众学校校长毕伟思在一九三○年五月九日的例行报告中,写明上半学期开学以来,缪玉兰正常上课六十五天,但有五天是请病假,没有上学。但是,内务部没有认真细看,将其理解成在六十五天的正常学日里,缪玉兰只去了五天,剩下的六十天里她都是病假。如果是这样,这种做法就与中国留学生章程规定不符,于是就指示海关前往天架调查。六月初,海关人员到达该地之后,先找到了她的监护人刘作舟。当海关人员告知其来访目的时,刘作舟遂告知海关人员,除了几天病假在家外,缪玉兰其余的日子都在正常上学。最后他们到了学校,校长也才发现这是个误会。尽管如此,事情的起因还是跟缪玉兰有关,即她尽管在校表现都不错,然而其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每个学期都会有至少几天到十几天的病假休学在家。

算起来,缪玉兰已经在澳洲留学读书达九年之久,因其在天架埠王家公众学校是从头读起,即从小学一年级读起,此时还是八年级的学生,但她已经二十三岁了。而在接下来的这一年六月底,当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按例为她申请下一年度的展签时,澳洲内务部也意识到了她的年龄问题,即到下一年亦即一九三一年的三月十一日,她就满二十四周岁,达到中国留学生在澳留学的上限。因此,内务部尽管是照例给了展签,但在函复中国总领事馆时也特别强调,这是内务部给予缪玉兰的最后一次展签,到明年签证到期时,她应照规矩离开澳洲回国。(www.xing528.com)

尽管如此,缪玉兰并没有如期离开澳洲。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也就是缪玉兰年满二十四周岁之后而其签证尚未到期之前,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桂植给澳洲政府内务部秘书发去一函,谓虽然缪玉兰已达中国留学生在澳留学年龄最高上限,但她此时只剩下最后一个学年就可以完成其在澳之中学课程,考虑到这样一种情况,桂植总领事希望该秘书转请内务部长将此事作为特例,对缪玉兰给予特别照顾,再给她一年的展签,俾使其在澳学业有个完美之结局。在其完成中学课程之后,如其此后愿意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话,则中国总领事馆需与她作进一步沟通,也会就此事与内务部进行磋商。这个要求看起来算是比较合理,故内务部长于五月二日决定给予通融,特别批准给其展签一年,即签证将于一九三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到期。在缪玉兰即将进入她在澳洲中学的最后一年时,校长毕伟思也给予了这位在他的这间乡村学校念了十年书的中国学生一个评价,即她的最弱项是语言,就是说,她的英语理解能力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而其他的科目她都做得很好,尤其是簿记最好。

就在缪玉兰全力以赴准备完成最后一年课程拿到中学毕业证书之际,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四日,她突然从天架赶到雪梨,急匆匆地在此登上“吞打”(Tanda)号班轮,驶往香港回国。原因是父亲病重。因走得太匆忙,她只得在离开澳洲之前知照中国总领事陈维屏,告知其最大的愿望仍然是想将中学余下的课程读完。为此,她希望待她回国看望父亲之后,俟父亲身体有所好转,就赶回澳洲完成学业。陈维屏总领事遂于十月二十三日致函内务部,告知此事,并表示缪玉兰的签证实际上是到明年七月才到期,一旦她于年内在中国结束探亲,需要返回澳洲完成中学课程,一方面她需要再入境签证,另一方面因其探亲已经造成缺课,势必导致她如要完成学业还要补课,这就需要继续展签,故希望内务部长还能将此作为特例,再为其展签一年。内务部长于十一月三日复函,对此要求予以同意,即如果缪玉兰在一九三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返回澳洲的话,准其再入境完成其未修完的课程,但只能展签到一九三二年底为止,到期不再展签。尽管此前澳洲政府也有给过若干超龄的中国学生展签之先例,但像对缪玉兰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签,实属罕见,非常的宽容了。对此,陈维屏总领事深表认同。

可是,到了一九三二年三月三十日,已经年满二十五岁的缪玉兰仍然没有返回澳洲。而在当天,陈维屏总领事却接到她在澳留学时之监护人刘作舟的通知,说她此时因病重住院,无法动身前来澳洲,但还是希望待康复后能返回澳洲完成其未竟之中学课程,故恳请中国总领事再为其向澳洲内务部申请一年的展签。有鉴于此,陈维屏总领事只好勉为其难,当天就致函内务部,提出上述不情之请。内务部接到这份公函之后,经过一番考虑,最终于四月十二日函复陈总领事,表示如果缪玉兰的身体复原,能在七月三十一日之前返回澳洲的话,将准其所请。

但是,此后就再也没有关于缪玉兰的消息了,有关她在澳留学档案到此结束,这也就意味着此后她再也没有返回过澳洲。

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刘作舟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代缪玉兰申请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一年二月十六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缪玉兰签发的留学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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