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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门教香山曹边村出生,留学档案汇编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梁门教,一九○六年九月十一日出生,香山县曹边村人。根据校长的报告,梁门教在校操行良好,学业优秀。当然,内务部对此予以否定,指出梁门教的签证条件就是来澳读书,不然他就得返回中国。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条例,无故不去上课,属于违规,但梁门教的理由是身体不好,无法回校念书。右为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梁门教签发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梁门教香山曹边村出生,留学档案汇编

梁门教(Leong Moon Gow),一九○六年九月十一日出生,香山县曹边村人。其父梁瑞荣(Charlie Hong)于十九世纪末年来澳,先定居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北部的滨海重镇汤士威炉(Townsville),后转到靠近其北部约一百一十公里处临近海边的小镇英壬埠(Ingham),于一九○六年开始创办和经营一间名为Houng Yuen & Co.(鸿源号?)的杂货铺,主要经营鞋、五金商品、布料、餐用器皿、文具及化妆用品等,也包括进出口澳中货品生意,生意不错,公司雇有一位西人及八名华人。一九二二年[1],梁瑞荣向位于墨尔本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为时年届满十六岁的其子办理中国留学护照及赴澳留学签证。不过,他不是以上述自己经营的“鸿源”号商铺作保,而是代之以在汤士威炉的查理鸿(C Hong)店铺作保[2],承诺每年为儿子提供七十澳镑膏火费,同时也注明,他会根据实际需求增加这笔费用。至于儿子梁门教来澳留学的学校,他希望儿子进入汤士威炉威时燕学校(Townsville West State School)念书。

中国总领事馆收到申请后,跟当年处理其他的护照申请一样,也拖延了很长时间。直到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才由总领事魏子京向梁门教签发了编号为284/S/23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四天之后,获得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核发的入境签证,并在当天就将护照寄往中国梁门教的家里。接到护照之后,梁门教很快便收拾好行装,束装待发。过了三个月,他从香港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于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七日抵达昆士兰州北部港口汤士威炉,入境澳洲。这时,梁门教刚满十七岁。

在汤士威炉入境时,梁门教对海关人员表示自己要前往其父亲所在地英壬埠,入读英壬公校(Ingham State School)。但最终他既没有入读该校,也没有去他父亲早前替他安排好的汤士威炉威时燕学校,而是从九月二十九日开始,转到位于英壬埠西南部约二百五十公里处的内陆小镇车打士滔(Charters Towers),注册入读加美乐山书院(Mount Carmel College)。该校为天主教会所办,是一间寄宿学校。根据校长的报告,梁门教在校操行良好,学业优秀。他在这里一直念到一九二七年四月,前后达四个年头。

到一九二七年,梁门教就要二十一岁了。梁瑞荣想让儿子届时来接替自己经营管理他的杂货店。可是梁门教只是留学生身份,如果有当地人出面申请将梁门教作为职员留在澳洲,成算更大。梁门教在加美乐山书院是住校读书学习和操行都表现得很好,深得该书院院长莫戈牧师(Rev.C.A.Mogg)的喜爱。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莫哥牧师刚刚调任到新南威尔士州北部大镇探密(Tamworth)的基督兄弟会书院(Christian Brothers’College)担任新职不久,就致函内务部秘书,希望他能考虑到现在梁门教的实际情况,即他已在澳受到良好的英语教育,本身具备中英文背景,允许他为其父亲工作,作为职员,处理来往函件等事务。当然,内务部对此予以否定,指出梁门教的签证条件就是来澳读书,不然他就得返回中国。但莫戈牧师并不死心,于十一月二十日再次致函内务部秘书,告知梁瑞荣希望儿子能帮他做几年文员,协助他处理相关生意,为此他愿意支付一笔钱作为代价。莫戈认为,过几年之后,这对父子都会回中国,让其父子一起工作应该是一件好事。他希望内务部再认真考虑这一请求,为之提供方便;如果内务部不能决定的话,可告诉他,应该经由什么途径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但内务部的回复还是一样,并重申如果不继续在澳读书,梁门教就得离开澳洲。于是,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莫戈牧师致信前昆士兰州州长、现任联邦众议员谢铎(Hon.E.G.Theodore),向他介绍梁门教的情况,表示利用梁所具有之中英文背景,给他提供一个机会为其父亲工作,也有助于协助教会使更多的在澳华人皈依基督耶稣。为此,他希望谢铎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帮助梁门教获得五年的在澳工作签证,甚至使他获得永居权。同时,他告诉这位众议员,梁门教计划在四月份返回中国探亲,希望他能尽快给予答复,俾能解决这一问题。莫戈与这位前昆士兰州州长相熟,私交很深,谢铎在接到他的信之后也没有怠慢,即刻将其转到联邦总理办公室,希望能帮忙解决这一问题。总理办公室又将此信转给内务部秘书,冀望能有积极的回应。但内务部长也很绝情,他在四月十三日回复谢铎说,根据中国留学生章程条例,无法满足莫戈的上述要求。最终的结果是,梁瑞荣想通过教会领袖为儿子留在澳洲的尝试没有成功。

正如莫戈在给谢铎的信中提到的一样,二十一岁的梁门教早就计划在一九二七年四月回国探亲。因此,进入这一年的新学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加美乐山书院上课。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条例,无故不去上课,属于违规,但梁门教的理由是身体不好,无法回校念书。内务部知道了他的这种行为之后,曾表示要问责,但就在公牍往返之间,梁门教之归期已近。而这段时间,他也已经离开父亲在英壬埠的店铺,到汤士威炉小住。直到四月二十日,他等到“吞打”号班轮抵埠,遂登船驶往香港回国。

此后,再未能找到与梁门教相关的澳洲档案,也未见到梁瑞荣还有任何办理儿子来澳继续留学的申请。(www.xing528.com)

左为一九二二年梁瑞荣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梁门教来澳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右为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梁门教签发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注释】

[1]因申请表上未填写年份日期,只能根据上下文及其他的文件判断年份。

[2]该店铺以他的名字命名,可能也是他创办的,交由别人代为打理。选择用这间店铺作保,而不是他在英壬埠自己经营的鸿源号,最大的可能性是他为儿子联系入读的学校是在汤士威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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