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是中山大姓,多集中在小榄和石岐周围。近代以还,因其人口众多,远赴海外之香山梁姓族人亦为数不少,澳洲也是这些梁姓人士前赴后继之打拼之地。梁棣祺便是其中之一。
梁棣祺(Leong Day Kee),香山县福涌村(即石岐)人,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出生。其父梁秀根(Leong Sou Gon)早在一九○一年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便来到澳洲打拼,在昆士兰北部重镇汤士威炉(Townsville)定居下来,与族人合股开设一名为“天元”(Tin Yuen & Co.)之商铺,经营杂货,事业小成。一九二一年,梁棣祺就要年满十六岁了,梁秀根决定让他来澳洲留学。这年的二月三日,梁秀根向位于墨尔本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办理其子梁棣祺之赴澳留学生护照和签证。他以参与经营的天元商铺作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膏火银五十二澳镑。至于学校,梁秀根选择汤士威炉学校(State School Ross Island Townsville)作为其子来此留学之首选。
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在接到梁秀根的申请后,很快给予了处理。两个星期后,即二月十九日就为梁棣祺签发了编号为13/S/21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在当天获得了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给梁棣祺签发的赴澳留学入境签证,同一天将护照寄往中国梁棣祺家中。三个月后,即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梁棣祺便从香港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抵达汤士威炉,正式开始其在澳留学生涯。
抵达汤士威炉之后,梁棣祺休整了十天,便进入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South Townsville State School)念书,而没有去父亲梁秀根原先所联系的汤士威炉学校。半年后的校长例行报告表明,梁棣祺在校表现一切如常。但到第二年新学年开学后,梁秀根于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天元商铺之名义,致函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校长,要将梁棣祺和另一位也是天元商铺担保的学生梁沛霖一起转学到汤士威炉西端公立学校(West End State School Townsville),理由是该校离天元商铺更近些,梁氏子弟到该校念书会更方便些。对于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校长麦尔康·嘉顿(Malcolm Gardon)来说,梁秀根此举令他很难堪,因为他已经为上述学生在进入该校后能跟上课程,花费了很多时间并动用了许多额外资源。于是,他于三月份致函内务部秘书,对此事予以投诉。内务部秘书对他自然是一番安抚,并称此事确实对他及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不公平,他们不应该转校。但梁秀根坚持这样做,加上西端公立学校也乐于接收这两位中国学生,因此,到六月十五日,梁棣祺还是顺利地转学到西端公立学校。由此,梁棣祺在该校一直读到一九二五年底,期间循规蹈矩,表现可圈可点,算得上品学兼优。
从一九二六年新学年开始,已近二十一岁的梁棣祺升学进入汤士威炉公立中学(State High School Townsville)读书,学习仍然算是用功,在一年的时间里,叠获校长佳评。到一九二七年一月初时,已在澳洲留学近六年的梁棣祺想回国探亲,遂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澳洲内务部申请再入境签证,以便探亲结束之后重返澳洲完成学业。内务部复函表示,鉴于此时梁棣祺已年过二十一岁,如果他重返澳洲继续求学,则应注册入读商学院或技校,而不是中学,这样才可以为他颁发再入境签证。二月一日,中国总领事馆回复说,梁秀根将根据内务部要求,待梁棣祺重返澳洲时,会为其注册入读一间商学院,但未提及具体是哪一间商学院,位于何处。对于这个回复,内务部显然并不满意,遂再函中国总领事馆,要求务必提供具体要注册入读的商学院,以便备案核查。
就在内务部和中国总领事馆之间信函往返就是否入读什么样的商学院之事反复磋商之际,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梁棣祺已经按期在汤士威炉登上“常德”号班轮,驶往香港,返回中国探亲。(www.xing528.com)
到了一九三二年,情况有了变化。这一年的六月十六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致函澳洲内务部秘书,谓汤士威炉天元商铺经理梁秀根计划近期回中国探亲休假一段时间,在他回国探亲的这一段时间,他非常希望能为其子梁棣祺申请来此,替代他照看其在天元商铺中所拥有之生意。因梁棣祺此前在此接受过近六年的教育,语言已不成问题,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也了解澳洲的商业运作程序,是替代他照看其生意之最佳人选。鉴于这样的情况,陈维屏总领事希望澳方能遂梁秀根之愿,给梁棣祺发放入境工作签证,以便来澳已达三十多年之久的梁秀根能放心返回中国探亲度假。为增加其申请之分量,梁秀根还动员当地的邓诺文与麦卡锡会计师行(Donovan & McCarthy)于六月二十日致函内务部秘书,推荐现已二十七岁之梁棣祺是代管梁秀根生意之不二人选。因梁秀根预期回国度假休息一年左右,故吁请内务部秘书为梁棣祺签发一个一年之工作签证。
通过汤士威炉海关税务征收员,内务部了解到,作为天元商号之股东,梁秀根在该商行中所占股值为三千澳镑,其个人在汤士威炉经商有道,童叟无欺,品行良好,广为人知。同时,他在距汤士威炉南部五十多公里的小镇吉茹(Giru)还拥有一块农场,价值约七千澳镑。而天元号商铺是汤士威炉地区主要的商铺,上一年进口总值为四百澳镑的货物。目前经营该店之东主是梁秀根与梁卓根,但后者因能力有限,如果梁秀根离开澳洲回中国探亲度假的话,梁卓根是难以独自经营该商铺的,而当地华人中也无人能代理挑起经营此商铺之重任。故海关税务征收员也认为梁秀根的申请是合情合理的。有鉴于此,内务部秘书于八月二日复函陈维屏总领事,同意给予梁棣祺一年的工作签证。签证是有条件的,即梁秀根需为此向海关缴纳一笔数额不菲的定金,并在其子梁棣祺抵达澳洲后三个月内启程回中国探亲度假;而后者则应在其父结束探亲度假返回澳洲后之一个月内,离开澳洲回中国。
看来一切事情都进行得很顺利,梁棣祺应该很快就可以前来澳洲,让其父能尽快回国探亲度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从此却没有了一点儿音信。一年过去了,负责此事的汤士威炉海关税务征收员因未见梁棣祺抵埠,遂于一九三三年九月十四日去到天元商铺询问原因。此时,梁秀根仍然在店里经营,并未离澳回中国。他对海关人员解释说,因天元商铺雇员的条件未及谈妥,他只好推迟回中国探亲度假之计划。至于其子因何故未能前来澳洲,他没有给出解释,而海关在报告中也没有涉及这一问题。因梁棣祺的澳洲档案就到此截止,澳洲此后的档案中就再也没有梁棣祺的任何信息。
一九二一年二月三日,梁秀根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其子梁棣祺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及申请表背面所贴梁棣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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