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阮应枢香山县象角村人生平及留学档案汇编

阮应枢香山县象角村人生平及留学档案汇编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阮应枢,香山县象角村人,生于一九○四年九月十四日。一九二五年八月的校长报告表明,阮应枢在上半学期连续旷课达二十八天。为此,他的监护人刘作舟认为,将其转到其他学校,并对阮应枢本人陈明利害,督促其遵守校规,将可使之完成中学学业。中国总领事馆希望内务部考虑到他在校遭受歧视这一实情,继续给予阮应枢展签一年。一九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刘作舟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阮应枢的中国留学生护照申请表。

阮应枢香山县象角村人生平及留学档案汇编

阮应枢(Yuen Ink Hee,也写成Yuen In Kee),香山县象角村人,生于一九○四年九月十四日。当澳洲于一九二一年开始对中国留学生实施管理章程,并由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主理学生申办护照签证事宜之后,十七岁的阮应枢也希望来澳洲留学,便着手向中国总领事馆申领中国留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时间是在当年的七月三十一日。因澳洲档案资料并没有说明当时他的父亲或是其他长辈是否在澳洲,只是表明由在鸟修威省天架埠(Tingha,New South Wales)的刘作舟(Jack Joe Lows)作为其监护人,档案材料里也没有说明刘作舟与其家族之间是亲戚关系还是朋友关系。事实上,刘作舟在同一个时间段里,也作为另外两位留学生刘锡南和缪玉兰的监护人,代办他们来澳洲读书的申请,档案文件也没有说明他们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目前可以看到的档案揭示,刘作舟只给上述三人代理申请来澳留学,也都充任他们的监护人。在这份档案里,刘作舟仍以自己在天架埠经营的“永兴隆”号(Wing Hing Long & Co.)商铺作保,承诺每年提供足镑膏火费给阮应枢,包括其在澳留学之学费和生活费等开销。既然刘作舟住在天架,其生意也在那里,他为阮应枢报名注册的学校自然是天架皇家公众学校(Government Public School),与上述刘锡南和缪玉兰所入读的是同一间学校。而阮应枢来澳洲天架留学的住处便是他的“永兴隆”号商铺。

中国总领事馆在当年收到的留学申请很多,阮应枢的申请递交到中国总领事馆之后,直到八月二十二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才给他发出了中国留学生护照,编码为102/S/21。又过了二十天之后,九月十二日,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也给阮应枢核发了入境签证。中国总领事馆当天便将护照和签证寄往中国阮应枢的家里,让他可以随时乘船来澳留学。

一年以后,阮应枢才在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搭乘从香港启程的“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抵达雪梨,入境澳洲。从这里,他还要转乘其他交通工具,通过陆路交通北上,前往距离雪梨大约六百公里、位于鸟修威省东北部靠近昆士兰州的小镇天架。

抵达天架稍事安顿后,已近十九岁的阮应枢如约于二月一日进入天架皇家公众学校(Tingha Public School)读书。此时,他的另外两位香山同乡,即来自永厚村十六岁的缪玉兰以及来自石岐隆墟村也是十九岁的刘锡南,也与他一同在该校留学,只是比他早来了一年多。一个半月之后的校长例行报告显示,阮应枢在校表现良好,学习令人满意,不缺勤,还对他穿着得体、干净整洁、对人和善的具体表现予以特别说明。

在该校波澜不惊地读了两年半之后,阮应枢闹出了一些动静。一九二五年八月的校长报告表明,阮应枢在上半学期连续旷课达二十八天。内务部遂于九月份责成雪梨海关派人前往调查是怎么回事。没有资料显示海关最终是否派人去调查此事,因为之后校长的报告中仍然对阮应枢的在校表现予以充分的肯定,故在年底中国总领事馆代其向内务部申请展签时,非常顺利。

但到一九二六年底,内务部就表示不再给阮应枢展签。原因是他在这一年的下半年旷课长达三十八天,内务部表示不再容忍他这种行为,要求他立刻离开澳洲回国。对此,中国总领事馆经过调查,于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二日回复内务部,说明其旷课的原因是因为阮应枢年龄偏大,二十二岁了还在上中学,天架皇家公众学校校长明里暗里都表现出不喜欢他继续出现在该校的态度,有时候甚至面对面地发生冲突,故而导致阮应枢拒绝再去该校读书。为此,他的监护人刘作舟认为,将其转到其他学校,并对阮应枢本人陈明利害,督促其遵守校规,将可使之完成中学学业。中国总领事馆希望内务部考虑到他在校遭受歧视这一实情,继续给予阮应枢展签一年。最后,内务部很不情愿地收回成命,但对此进行了折中处理,仅给予阮应枢展签六个月,即有效期展至该年的七月十九日,并责成他选读一间私校,以完成学业。(www.xing528.com)

尽管在接到内务部的半年期展签之后,经过刘作舟和当地税收机构的多次协调,天架皇家公众学校也同意他重返该校完成中学课程,但阮应枢还是决定立即回国。

一九二七年三月十九日,二十三岁的阮应枢在雪梨港登上“常德”号班轮,离开澳洲,经香港返回家乡去了。这个时间,距其来澳留学,刚好是五年零两个月的时间。此后,档案资料中再也未见到阮应枢重返澳洲的记录。

一九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刘作舟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阮应枢的中国留学生护照申请表。

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签发给阮应枢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