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南(Shik Narm),男,一九○四年五月二日生,广东省香山县石岐隆墟村人。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他具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拟前往澳大利亚鸟修威省(即新南威尔士州State of New South Wales)的天架(Tingha,NSW)政府公立学校(Government Public School,当时的中国驻外领事馆官员将此译为“王家公众学校”)留学。一九二一年二月十六日,由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为其签发中国留学生护照,护照号码为15/S/21。三天之后,即二月十九日,澳大利亚内务部亦为刘锡南发放了签证。按照规程,中国总领事馆随即将护照和签证寄往中国刘锡南的家里。
代刘锡南在澳大利亚为其申请护照之人,名刘作舟(Jack Joe Lowe),也是隆墟村人,在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一年(一九○○年)从家乡渡海南下到澳洲发展,先到昆士兰州北部落脚,最后居住于鸟修威省的天架埠,在当地开设一间杂货铺,名为永兴隆铺(Wing Hing Long & Co.)。刘作舟亦作为刘锡南留学当地学校之监护人,并以其经营的永兴隆铺作保,承诺为刘锡南负担来澳读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等所有开支。从其与申请者同村、同姓及担保的情况看,刘作舟显然应为刘锡南之亲戚。
在拿到护照和签证将近半年之后,即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十七岁的刘锡南才从香港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班轮,抵达雪梨港。在雪梨的几位亲友接其出海关之后,稍事休息,他再搭乘其他交通工具,辗转到鸟修威省北部靠近昆士兰省的小镇天架,于八月八日正式注册入读天架公立学校。
刘锡南在天架公立学校一直读到一九二四年十二月,达三年半之久。从天架公立学校校长怀特(White)先生的报告来看,刘锡南一入学校,各科成绩不是良好就是优秀。从这一点来看,刘锡南很显然是在前来澳大利亚读书之前,就做过很好的入学准备;也很可能在香山本地,抑或在香港先行补习了英语,从而能在抵达澳洲之后,对各科学业及各项作业应付自如。怀特校长还特别指出,刘锡南穿戴得体,衣冠整齐,为人和善,谦虚有礼,与同学关系融洽,凡事皆愿参与,显得颇有教养,故在报告中予以特别称赞。此外,这段时间的校长报告也显示出刘锡南在校的出勤率极高,很少有缺勤逃课现象。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也就是这一学年行将结束之际,二十岁的刘锡南在雪梨乘坐“圣阿露滨”(St Albans)号班轮,驶往香港,回国了。根据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澳洲政府内务部报告中的说法,造成他回国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九二四年下半年时,刘锡南因脚崴扭伤,身体欠恙,久治不愈,需回国调养。
到了一九二五年的八月,已经康复的刘锡南还想重返澳大利亚读书。于是,他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求助。总领事魏子京遂于八月十一日致函澳大利亚内务部,请其为刘锡南再次入境澳洲留学开放绿灯,给其发放签证。经一番调查,内务部得知,此前刘锡南学业优良,循规蹈矩,从这个角度上说,内务部没有拒绝其前来读书的理由。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刘锡南此时已年满二十一岁,从内务部的角度来看,如果继续来澳留学,很显然他不应该再前往公立学校读书,而应选择去那些商校、技校或者专科学校就读方可。于是,内务部遂复函中国总领事馆,询问刘锡南返澳后准备去什么学校读书。但出乎意料的是,魏子京总领事的回函转告说,刘锡南仍欲重返天架公立学校读书。显然,这一回复与内务部的想法相左。直到九月十四日,内务部仍致函魏子京总领事,希望他确认刘锡南是否真欲重返天架公立学校。其潜台词即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则核发签证给刘锡南就值得认真考虑了。澳洲内务部如此考虑的最主要原因是,从一九二六年开始,澳洲将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中国留学生管理章程。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新条例,凡中国留学生必须入读私立学校;而对于那些年龄已经超过二十岁的中国学生,则必须去那些私立商学院或技校等学校学习,方才合规。刘锡南此时申请重返澳洲读书,即使给他核发入境签证,待他安排船票前来澳洲,恐怕也要到年底了。而此时也正是澳洲学校放暑假之时,即使来了也无法入学。待到下一年新学年开学时,则是澳洲中国留学生章程修订后实施生效之时。这也是为什么内务部一再希望确认刘锡南是否真欲重返天架公立学校的原因之一。而从中国总领事馆对此事的答复来看,很有可能并没有就新章程的实施对刘锡南给予详尽的解释,以致他一直坚持要返回原来的公立学校读书。
遗憾的是,有关刘锡南的留学档案到此为止。刘锡南最终是否重返澳洲读书,不得而知。但根据上述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的文件语气,以及刘锡南没有进一步的回复来看,显然,刘锡南也意识到了重返澳洲留学的困难。(www.xing528.com)
刘锡南的护照封面。
刘锡南的护照封里。
刘锡南的护照照片。
刘锡南的护照内容。
刘锡南的担保人和监护人情况。
刘锡南的护照申请表英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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