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冲动蛮干,要懂得运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依靠学校
求职当中毕业生遇到问题,权益遭受侵犯时,应首先到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学校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学生的利益。学校对学生的保护最为直接,学校可以制定各项措施来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还有权抵制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公正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就业协议需三方同意才生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同意。对于可以协商解决的问题,由学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这将有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
(二)依靠国家行政机关
当毕业生权益受到侵犯时,毕业生可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主要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物价局所属的物价监察部门、技术监督局所属的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这些部门会依法对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三)借助新闻媒体(www.xing528.com)
毕业生可以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对自己权益受侵行为进行披露、报道,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从而促进问题快速、有效解决。
(四)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员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毕业生遇到就业问题时也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主要形式有: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
(五)依靠司法机关
我国的《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被害人有权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提起诉讼。毕业生可在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依靠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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