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看到某女欲娶之为媳,就托亲人或与女方有深交者向女方提亲,俗称“做媒”。也有说媒者看到某男某女宜于婚配而奔走于双方家庭说合,双方父母有意后提供给对方“生辰八字”交换庚帖,占卜之后确认无“冲”或将庚帖压于祖堂或灶君前,待三日内未发生破碗碎盏之事,双方达成婚嫁意向。说媒成功,媒人则可得到一些钱财和礼品,称为“谢媒礼”(一般由男方支付)。结婚那天媒人要去引导接亲,称之“圆媒”。新中国成立后提倡自由恋爱、自主婚姻,有介绍者也仅互通情况、转交照片、约定会面等,旧俗多废。20世纪80代后,则有通过报刊征婚,婚姻介绍所等互相联系。近几年也有通过电脑上网、交流活动等相互认识,建立恋爱关系。
旧时经媒人说合后,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女方的要求,这种在媒人撮合下到女方作初次访问称之为“看亲”或“相亲”。相亲时男方一般根据女方父母爱好,准备好上门礼品。到女方家后,女方父母一般会叫女儿出来先给小伙子倒茶,然后回避。小伙子看了姑娘觉得中意,就会把这杯茶一口饮干。然后姑娘父母会和女儿商量,如双方同意结亲,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饭,如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辞,有的父母还托媒人将男方带来的见面礼退回。新中国成立后,兴男女自由恋爱,一般初步关系已确认后男方才第一次上门做毛脚女婿。因此时男女双方已较熟悉和了解,则由姑娘作为主角,女方父母则忙于接待。
旧时相亲后要履行订婚手续,也称“过礼”。女方事先问明男方鞋帽尺寸及父母兄弟鞋样,预做准备。择选吉日后男方向女方送聘礼,包括桂圆、黑枣、糕点等四至八色包头,金戒指、金耳环各一对,衣料及聘金等大礼,女方则以酒宴相待,并送做好的鞋帽、绣袋等作回礼。至于聘礼多少,一般都事先由媒人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不能给多少算多少。订婚后男方每逢端午、中秋节要向女方家送礼。“过礼”后双方商定日期完婚。新中国成立后,订婚较前简单,双方择定日子,一般请介绍人一起欢宴即成。也有此时男方向女方送聘金、聘礼的。近年来,青年多自由恋爱,订婚者逐渐减少,有的也只送订婚戒指等或团聚一餐完事。但男女双方必须到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以法律确认双方夫妻关系。
旧时一般由男方选定迎娶吉日后请媒人告知女方。女方同意后,男方即送彩礼。女方则根据彩礼多寡和家产开始置办嫁妆,同时男女双方各自发请柬或告知自己亲朋好友。亲友除特殊情况可只送礼不参加婚礼。一股送男方的用现金,并在红纸封上写一句祝贺语,也有送喜幢、喜轴供布置礼厅。送女方的一般多为衣被、日用物品,俗称“陪嫁”,当然也有用红包代替的,也有送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等,寓意早生贵子。送礼之俗至今流行,不过礼品已渐渐被红包替代,即使送礼品的也日趋高档。
婚前几天,男方去女方家搬嫁妆,女方一般在庭院摆列嫁妆给人观赏。旧时发嫁妆时,第一扛必置花烛一对,铜镜一面。富家嫁妆至少四扛,多者也有卜六扛、二十四扛。穷家则仅一垫一盖被。嫁妆抬到男方后,也先供人品评,但也有嫁妆与迎亲队伍一起来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嫁妆多是衣被、日用品,嫁妆多用船载。70年代起,随着生活改善,嫁妆益丰,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电视机、冰箱等开始进入嫁妆行列,搬嫁妆也逐渐改用汽车。近卜年,搬嫁妆逐渐减少,男女双方选购新房用品后多直接搬入新房安置。
迎娶
旧时结婚规矩甚多。婚前三天,新郎要与父母双全的男孩同唾,且新郎须睡外边,俗称男孩为“挈出尿瓶"。每晚给小孩吃包子、花生等,寓意早生贵子。结婚当天凌晨,男家以猪、羊、鱼、果品等致祭神明,祭告天地,祈求佑福。新郎穿戴整齐,叩拜天地神明,祭祀祖先。新娘则要在花轿来到之前梳好头,由送娘子用棉线绞去脸上汗毛,称为“开面”。
花轿由男家出发,常雇吹鼓手一堂,沿途吹奏,陪轿者放爆竹,富有家庭还有仪仗队,西乐队相随,吹吹闹闹向女方家进发。到女家后花轿须轿门朝外停于堂前。旧时一般新郎不参加迎亲队伍。新中国成立后,当地先有用机船迎娶新娘,路近的也有用腰鼓队迎接。八九十年代后,逐步改用汽车迎亲为多。
迎亲队伍到达女方家门前,女方除了鸣炮相迎外,还会有亲朋中好事者挡在门前索要喜钱,经双方主事者商定由男方出资后才能进入,俗称“拦轿门”。
新娘梳洗穿戴整齐后,一般拖延时间,挨着不肯上轿,以表示留恋父母家。男方再三催促,媒人跑上跑下劝说新娘上轿,劝女方放行。母亲眼看女儿要离家去别家生活,放心不下,常会叮嘱女儿事事小心、敬重丈夫、孝敬公婆。母女俩常会因离别而相拥大哭。经媒人、亲属再三劝说后,挑选儿孙满堂好福气之妇人给新娘喂“上轿饭”。
为免新娘双脚落地带走娘家风水,一般由家中兄弟抱着新娘出门上轿,如步行上轿,地上须铺地毯,新娘则在新鞋外套上旧鞋,上轿后脱下旧鞋由送嫂送回。上轿后的新娘坐定后不可移座,座下放铜火燃一只,内燃炭火和香料,寓意将兴旺火热势头延续到夫家。但兄弟们又不愿把家中火热势头带走,故要用火熄之火点香回置于火缸内,意让火种留在娘家。起轿、鸣炮奏乐,亲属相送。轿出门时,新娘母亲及姐妹上堂哭诉吉词送行。新娘亦以哭惜别,以示对父母家人依恋之情。新娘花轿将到夫家时,男家早已布置一新,张灯结彩,贴好对联、双喜,放鞭炮吹乐相迎。同时也会出现与女方家一样的“拦轿门”场景。花斩停在堂屋门前后,男方请的年轻美貌的伴娘掀起轿帘,送娘则为新娘脸上补妆,然后扶新娘出轿。那时新娘双脚仍不能着地,要踏在铺在地上的麻袋上,当新娘踏上第二只麻袋时,则有人将原先第一个麻袋拿起再放在前面,这样依次类推,直到厅堂踏上红地毯,此谓“代代相传”、“传宗接代”。
旧时拜堂时厅堂的搁几下放着一张八仙桌,寿字台上红烛高烧,中间拱着“天、地、君、师、亲”牌位,地上放拜凳。拜堂仪式由赞礼先生主持。先是新郎父亲跪一次上一炷香,待上完三炷香后,由一男童读事先写好的“祝文",再是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双亲)、三夫妻对拜。礼毕后送入洞房。新郎在房中略坐一会就要出来应酬宾客人席。新中国成立后拜堂仪式渐简,亦有举行集体婚礼。近几年又时兴到饭店举办婚礼,由主持人主持整个婚礼仪式,双方合办婚礼,婚宴场面甚为热闹。
旧时喜宴多在中午进行,前后招待亲朋的餐饮称“便饭”。酒宴席位依尊老卑幼排列,宴席设新娘、新郎专席。席间新娘出来敬酒,敬酒由上而下。一般长辈们不会出难题,而轮到平辈或小辈,各种怪题难题要新娘回答,答不出就要喝酒。有时遇上难缠对手,新娘会请出长辈解围,俗称“带羊角尖”。在敬酒中每隔一时段,新娘会回房换一套新衣再出场。喜宴后,有的新娘到厨房,行亲割礼,称为“上厨”。新中国成立后,喜宴礼仪简化,亲友聚吃一餐,也有家庭酒宴延续几天,但婚日酒席最为热闹。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人家婚宴改在饭店进行,新郎、新娘在饭店门口恭候宾客,酒席中也由新郎、新娘敬酒,有时也会作弄伴娘,让伴娘喝酒或唱歌增加热闹气氛。
喜宴结束后,上辈的亲戚退到堂屋休息,由男方长辈陪伴。然后开始由新娘敬茶,意为向新娘介绍男方亲属,也称“见大小”。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开始,接着是公婆、叔伯、姑舅、姨等长辈。受茶者上座,新婚夫妇跪拜。新郎介绍后由新娘送上香茗,长辈则拿出红纸包着的茶钱放在茶盘上。平辈及下辈则不在此列。
敬茶后,一般同辈亲朋会到新房贺郎。房中事先准备了时令果品及糕点、喜糖、花生、红枣等,来者吃时会按果品糕点名称、特点说些吉祥话,正说中带诙谐、插点调侃、言辞暧昧,往往弄得新人哭笑不得。旁听者则不断起哄凑热闹。
晚宴后,亲朋送新人入洞房。寿翁居中向新人敬酒三杯。每敬一杯,新人皆交换酒杯对喝,称饮“交杯酒”。乡俗有新婚越闹越发之说,故宾客各使其能为难和挑逗新娘,使新郎、新娘难堪,直闹到午夜才退出。待新娘换装,新郎送客回屋休息,新人共吃床头果入寝。乡间又行趁新人劳累一天,昏昏入睡时一些年轻人设法破门再闹新房的习俗。拿走新娘衣服等物,以使新娘无法起床,男方家长则还会赏赐或招待闹房者,俗称“拆房"。乡间有“三天无大小”之说。新中国成立后闹洞房习俗仍存,但开始逐渐演变,多由同龄亲友笑闹。近年来多改为在新房喝茶、吸烟、吃糖、请新娘点烟、倒茶、唱歌等。
旧时结婚此日起床由新郎开门。中午宴请妻舅,称“会亲酒"。妻舅坐首席,菜肴丰盛,唯忌用毛蟹。结婚三天,新娘偕新郎要一起带上礼品回娘家,称“回门”或“做女婿”、“挑望娘担”。回到娘家,新郎、新娘首先要问候老人,改称“岳父”、“岳母”为“爸”、“妈”,对亲友和邻居应亲切热情、彬彬有礼。娘家中午盛情款待,但忌用甲鱼。席间新娘陪着新郎向父母、亲友敬酒,以表示对自己新婚祝福的感谢,也有在席间根据新娘在夫家被捉弄情况捉弄新郎。饭后新婚夫妇不直急于回家,应陪父母聊一会儿,听听他们的教海,并应主动邀请两位老人和兄弟姐妹到自己家做客,然后原轿返回。回到家门时也有让新娘走长凳连接好的“仙桥”称“鲤鱼跳龙门”。回门之俗至今仍存,唯较旧时简单,一般是新人双双带上礼品看望父母,在女方家中就餐。(www.xing528.com)
旧时结婚满月时,女方母亲送礼品一担并带上针线篮、扫把等日常生活用品来男方家。满月后,新娘可入厨房烧菜,出河头洗涤,俗称“下厨”、“出河”。此风俗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仍存。今大多以三日即为满月。
以上不少习俗在新中国成立后已逐渐废止,有的虽至今仍存但已删繁从简,也有内容更新,如结婚前体检、拍婚纱照、到政府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结婚时柏录像、旅行结婚等。此外在当地民间还有以下婚俗:
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青年集体结婚多在祠堂举行。男方派腰鼓队接新娘,由村干部或小学教师任主婚人,村干部致贺词。新郎新娘皆佩红花,向领袖像鞠躬,再向来宾鞠躬,然后互相鞠躬。也有请新郎新娘讲话。仪毕后多由腰鼓队送至新房。现也有地方政府或团体筹办集体婚礼,经自愿或动员报名参加。
双方父母为节省财礼,各以女儿嫁对方儿子,俗称"换亲"。婚礼从简,多为穷家所行。此俗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仍存,今已罕见。
订婚后男方猝亡而又有未婚兄弟,经双方同意,可继续姻缘,由妇方改嫁亡夫兄弟。亦有婚后男方亡故,经家长做主或双方同意,弟与嫂或兄与弟媳成婚,此俗在今偶有所见,但需经结婚登记。
旧时家中无兄弟之女招婿称之“招赘”。受招男子多须改妇方之姓。受招者在家中地位低微,受社会歧视。新中国成立后,招赘女婿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社会地位提高,并多保持原姓。90年代随着计划生育独生女增多,政府鼓励男人女家。
寡妇有田产无公婆且子女幼小者常招赘入门,俗称“进舍”,又称“坐门招父”。旧时进舍者多为独身穷汉或兄弟众多无力娶妻者。新中国成立后此俗仍存,唯不以田产、公婆在否而论,只要男女双方同意经合法登记后即可成为夫妻。
男子妻亡后续娶的称“填房“,多娶年轻寡妇或大龄姑娘。有的翁婿亲密,长女亡后以次女续配。续娶礼同前,唯在祭祖时设一席祭前妻。今续配者与前妻地位同等,亦不称填房。
丈夫亡后妻改嫁,称“再醮”。出嫁必在夜晚,寡妇穿红鞋,外套丧鞋,上轿时再脱掉丧鞋。主婚人多为舅姑。如有子女同往,则称之“拖油瓶”。今寡妇再嫁受法律保护,亦无此旧习。
鳏夫和寡妇结婚,其子女年龄相当,亦在同日结婚,称“并亲”。
丈夫死亡后子女尚幼,而家产足可糊口,为免遭众议,旧时一些妇女多守寡不嫁,终身深居简出,奉公婆抚遗孤,不事修饰,礼佛吃索。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参加劳动自食其力,未再嫁者亦不遵旧俗。
旧时青年订婚后,因双方都无力筹办婚事,通过媒人商定,当姑娘在河埠洗涤时,男方派三四人用长衫裹住姑娘头抢回家去。姑娘被抱须徉哭,女方派人佯追。若有人围观,须放爆竹驱散。到男家后,在中堂点香烛、设净茶、拜堂成亲。此俗新中国成立后已废。
男女双方自愿恋爱而遭一方父母反对,一方逃至另一方结婚,若双方父母反对,则相约出走。亦有不满父母包办婚事,愤而出走。新中国成立后,婚姻自由,逃婚者不多见。
未经结婚登记亦不举行婚礼而同居称为未婚同居。多因未到婚龄或条件不符合而结合,有的则因双方父母反对,在外租房同居。今男女思想开放,未婚同居者有增加趋向。
又称“摇篮亲”。双方父母在怀孕时药定婚姻。此俗已废。
男方父母病重,女方向男家送茶称“龙虎茶”,但行至即归,暂不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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