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第四节信访调解成果:调解成功率98%,解决251起纠纷

第四节信访调解成果:调解成功率98%,解决251起纠纷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年共召开调解会议16次、治保会议48次。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51起,调解成功246起,成功率98%。人民调解委作用进一步发挥,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86起,结案380起,成功率98.5%。是年,镇法律事务所受雇于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一年中受理经济纠纷52起,标的金额158.2万元,追回债款金额81万元,调处离婚案件28起。共疏导调处群众来信来访123件,其中集体上访6件,49人次,均妥善结报。

第四节信访调解成果:调解成功率98%,解决251起纠纷

据记载,1984年4月起,钟公庙、陈婆渡两乡分别成立乡信访办公室。是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46件,在100个职工以上的乡办企业中配备了1名治保干部,共49名。是年共召开调解会议16次、治保会议48次。1986年信访办公室受理信访件58件,解决47件。该年共有乡调解会2个,成员8人,村调解委29个,成员36人,全年调解民间纠纷61起。1988年后,社会治安工作得到了加强,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得以健全,形成了乡、村、自然村、联络员四级调解网络。

1992年“并乡扩镇”后,全镇29个村和1个居民会、82家企事业单位,民调解组织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1起,结案59起,调处率96.5%。

1993年群众来信来访74件(来信25件、来访49件),其中涉及工业5件、农业2件、政府办公室2件、文卫办3件、政法办42件、城建办1件、信访办19件。成功化解74件,结案率100%,无上省、到北京上访现象。是年,29个村都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125人。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51起,调解成功246起,成功率98%。镇法律事务所作用发挥日益明显,独立承担调解责任,全年调解疑难案件56起,成功55起,成功率98.2%,其中赔偿案件16起,标的金额2512元,婚姻纠纷30起(其中重新和好20起),债务纠纷3起,标的金额13500元,邻里纠纷1起,赡养纠纷1起,其他5起,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上法律课2次,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次。是年,为29个村的393个治保调解联络员发了聘书。1994年.镇法律事务所继续发挥主体作用,全年调处各类疑难案件741起,成功调解68起,成功率96%,其中赔偿案件24起,赔偿金额27607万元。经济纠纷29起,为企业和单位追回债款,18.4万元。同时,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是年,人民调解员实行职责考核制,职责制度上墙,民事调处档案人册。1995年信访受理202件,其中来信11件,来访191件,调处成功率100%。1996年起建立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信访63件,接访群众80余人次,办理上级转来信访件15件,件件得到落实解决。人民调解委作用进一步发挥,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86起,结案380起,成功率98.5%。其中政法办直接受理调解117起,占全镇的30.1%,包括经济纠纷33起,民事纠纷43起,家庭纠纷41起,件件获得成功。是年,镇法律事务所受雇于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一年中受理经济纠纷52起,标的金额158.2万元,追回债款金额81万元,调处离婚案件28起。是年,法律事务所实行有偿服务,全年共收服务费6万元。

1997年,全镇信访件达到481件,比上年增加179件,其中来信59件,来访422件(内有集体上访4件),来访人员达510余人次。党政领导接待日受理192件,调处县以上单位转来信件28件,全部办结。镇司法所全年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0起,均办理结案。镇法律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减少2家,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0余起,其中经济案件34起,标的金额4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1988年,全镇来信来,访177件,其中来信44件,来访133件,接访群众⑻人次,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16件,全部结案,对重大信访件均由党政领导亲自解决。1988年,新建后庙和黄泥桥村交叉的天童北路调解委,成为全县第一个专门处理外来人口民间纠纷的调解委。当年基层调解委发展到47个,按照创建标准对基层调解委进行等级评估,结果属一类的38个,占85%,二类的9个,占15%。全年各级调解委调解民间纠纷368起,成功364起,成功率98.9%。是年,镇法律事务所为12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8万元,自身创收6万余元。

1999年,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了国务院《信访条例》,发挥镇、村(居)二级信访网络作用,坚持就地化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群众上访变为干部“下放”,信访工作成为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全年来信来访144件,比上年减少18.6%,来信42件、来访102件,接访群众⑷人次,其中重复信访4件,占2.8%;揭发类49件,占34.1%;申诉类29件,占20.1%;求决类44件,占30.5%;反映类18件,占12.5%。全年发生群众集体到镇上访4件,均妥善得到处理,结报率100%。

2000年,长丰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全镇有治保会35个、成员121人,基层调解委48个,其中村(居)35个、外来人口集居地1个、集贸市场1个、中心中学1个、重点企业10个,有四级网络调解员166人,建立信访小组35个,组员105人。当年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和规范化调解委创建工作,年内一类调解委占97.9%,比1998年增长近13个百分点。

当年,信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共疏导调处群众来信来访123件,其中集体上访6件,49人次,均妥善结报。各级调解委受理民间纠纷”111起,其中村级调解63起、街道调解中心2起、司法所受理46起。包括家庭婚姻40起、财产继承1起、赡扶养3起、邻里纠纷17起、房屋宅基地5起、债务纠纷10起、生产经营纠纷4起、赔偿纠纷26起,其他纠纷5起。调解成功108起,成功率97.3%。

2001年,镇综治办公室成立调解中心,建立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机制。对全镇的调解组织进行了整顿,新建外来人口集居地(濠景苑小区)、中学、菜市场等5个调解会。是年,全镇有基层调解会53个,兼职人民调解员138人。加强对调解队伍的建设,规范化调解会在95%以上,基本上消灭三类调解会。9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评出四级人民调解员1人,三级人民调解员5人,二级人民调解员23人,一级人民调解员44人,共计73人,占调解员总数的52.9%。镇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对重大不稳定因素继续实行定人、定责、定时的“三定”包案责任制。以治保队伍为核心建立信息网络,一月一次排查不安定因素,把矛盾纠纷解决于始发阶段或提前介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坚持每月16日为领导干部接待日和每月26日为联村干部下村接待日制度。宋诏桥村建立每逢6日、16日、26日一月三日的“民情恳谈日”制度,使该村实现年内无集体上访和联名上告的情况。据统计,是年,镇信访办公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件,150人次,其中来信40件,处理集体上访6起,接访群众109人次,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32件,受理率99%,成功调解228件,成功调处率98%,一年中未发生一件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民间纠纷转刑事”的案件。

2001年9月13日,钟公庙镇法律事务所更名为“宁波市诚尽法律事务所”,有执业人员5人,其中专职法律工作者3人,开展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纠纷,应聘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和法律宣传及其他业务事宜。是年,钟公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2002年,全镇基层调解组织发展到56个,其中村29个、居委会10个、企业10个、集市3个、流动人口1个、联合调解1个、中学2个。兼职调解队伍184人。人民调解组织年内狠抓四项机制的落实:(1)纠纷限时调处机制,简易民间纠纷7天调结,一般纠纷半月调结(最迟不超过1月),复杂纠纷2个月调结(特殊情况延长1月)。(2)矛盾纠纷排查机制。(3)社情和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快报制度,一般为一月一次排查,实行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地毯式”排查。对突发事件实行专报。(4)健全组织保障机制,300户以下的村(居),有调解委员3人以上,300户以上村(居)不少于5人,500户以上村(居)不少于7人,每20—30户设立纠纷信息员1人。镇调解委制定和完善调解工作原则、纪律、岗位职责等项制度,达到调解人员、调解室、办公场所“三齐全”,牌子、印章、文书“三统一”,卷宗装订、制度上墙、纠纷移送“三规范”。明确每个调解委成员的工作目标、责任职责和服务对象。(www.xing528.com)

根据市司法局甬司基【2002】8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进行教育整顿。6月15日,宁波市诚尽法律事务所聘请浙江海虹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是年,诚尽法律事务所解答法律咨询67人次,被8家企事业单位续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代理诉讼39起,代理非诉讼案件40件,追回经济损失56.5万元。调解各类民事案件35起,代理经济案件18起,代理民事案件13起,代写法律文书3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务8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02年,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16起,其中婚姻48起、邻里矛盾70起、宅基地17起、债务4起、赔偿67起、生产经营1起、其他9起,调解成功212起,成功率98.2%。受理来信来访180件,其中来信35件、来访145件,接访群众683人次。镇领导包案22件,上级批示重要信访12件,共接访群众128人次。接访5人以上集体上访28起,人数469人次。是年6月5日,宋诏桥村创立的“村民恳谈日”制度被编入鄞州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四期,向全县作了介绍。

2003年,司法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现代化强区、建生态型鄞州和大力实施“新鄞州工程”目标,坚持“求实、创新、实施、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把握基点、提高起点、关注热点、开拓亮点”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是年,街道司法所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司法所”活动,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人民调解室建设也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2003年对129名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一次系统辅导、培训和考核,9月顺利完成两年一度的等级人民调解员考核晋升工作。经考核,达到四级人民调解员2人、三级7人、二级30人,一级51人。充实调解员58名,有9名调解员晋升等级,取消2名,等级调解员占总数的70%。同时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委员示范点创建活动,大朱家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市局授予第一批达标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称号。

2004年,信访和调解工作得到健全和完善。1月14日,街道党工委发出钟委【2004】3号《钟公庙街道关于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的决定》,明确建立每月1日、15日党政一把手接待日制度,每月16日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每月26日联村(居)干部接待日制度和每月6日、16日、26日村(居)干部“民情恳谈日”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预警处置、社会矛盾化解、信访接待调处、组织保障、责任监督考核五大信访工作机制,并实行定期排查月排月报、预警排查随排随报、应急排行急排急报的“三排三报”制度。强化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信访接待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为民排忧解难的第一窗口。是年,增加了专职信访干部3名,使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者达到9名,其中司法行政工作者4名、法律工作者5名。司法办公室面积达到150平方米。3月,钟综治委发出[2004] 1号文件《关于组建村级人民调解协调小组的通知》。使当年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55个,人民调解员增至191名。为更好地调处“三跨”(地区、单位、行业)的疑难纠纷,39个村(居)之间建立8个联合调解委,街道形成调解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我们的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我们人民调解员的身影。全年共接访群众600余起、1305人次,制止5人以上、集体性上访72起。从1999年起,街道(镇)连续5年无发生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和群体性械斗,街道司法所连续5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司法所。12月被区司法局授予“创一流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所”荣誉称号。

2004年8月20日,司法部副部长吴爱英一行在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宁波市司法局局长金耀根、副区长崔秀玲等陪同下,视察钟公庙街道司法所。

是年2月,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评为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发起的首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2005年,继续完善信访稳定五大工作机制,学习实施“1+2”信访模式,即每个工作日安排1个由1名领导班子任组长,2名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的信访组信访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定期接访、主职领导到区接访、不稳定因索每月定期排查和重大事情下村约访的制度,实施各类矛盾集中化解月活动。全年,通过信访共化解矛盾48起,处理涉及村级财务、土地安置补偿和环保方面上访249起。是年,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增至63个,其中街道1个,村级调解会28个,社区调解会16个,企业调解委10个,集贸市场调解委3个,流动人口聚居地调解委1个,学校调解会4个。共有调解员191人,调解信息员238人。是年1—7月,各级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156件,调处成功156件,成功率100%o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4件、邻里纠纷46件、合同纠纷8件、赔偿纠纷73件、劳动纠纷3件、村务财务1件、征地拆迁2件、施工扰民7件,其他纠纷2件。

2006年,信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成立了由街道主要领导成员组成的信访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化推进年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落实、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工作规范、信访秩序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实行以科室、村、社区为单位捆绑式考核和两月一次的信访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办公室下村(社区、企业)接(约)访等制度。开展了机关干部管好自己科室的一条线,帮好所联一个村(社区、企业)、结对职责范围内的一个重点户的“三个一”活动。把信访工作从综治科的主要工作转变为全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一年中,无集体赴京上访或集体到省上访现象。到区集体上访为5批50人次,到街道集体上访为15批202人次,集体上访批次同比下降44%,人数下降58%。年内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66起,其中重大群访事件32件。是年,街道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62个,比上半年减少1个(濠景苑小区外来人口调解会因拆迁撤销),人民调解员267名,比上年增加76人。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得到发挥,一年共调处民间纠纷141起,其中家庭婚姻纠纷9件、邻里纠纷55件、合同纠纷2件、赔偿纠纷65件,其他纠纷10件,调处成功率100%。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共结对信访户195人,成功化解104人,成功率53%。是年,被区政府授予区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继续实行每周五领导班子和全体联村、社区干部下村接约访制度。对一时不能化解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信访代理和陪访、约访等办法向上级反映,有效预防和化解了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继续开展机关干部结对化解活动,是年共结对老访户、常访户63人,化解20人。全年全体农村(社区)工作指导员排摸各种矛盾纠纷250多起,化解各类较大矛盾40起,重大群众性不稳定苗头9起。一年中未出现赴京去省集体上访情况,与上年相比,集体上访总批次下降15%,总人数下降20%。在上级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期间,确保了零上访。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处重大纠纷69起,成功调解69起,成功率达100%。各村、社区调解委全年调处各类纠纷197起,成功195起,成功率达99%。是年,街道调解委员会被区司法局授予“五星级调解委员会”称号。茶亭村、飞虹社区、彩虹社区、剑桥社区、汪董社区调解委分别被授予“四星级调解委员会”称号。

2008年,街道全力落实维稳事项“属地管理"、“分点、包片、联线”的工作责任制。通过抓苗头、抓老访户、抓制度建设、抓重点人员、抓调解工作等多项措施,形成大维稳格局。至当年9月,街道调解委员会共调处民间纠纷469件,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家庭婚姻纠纷10件、邻里纠纷73件、合同纠纷6件、赔偿纠纷293件、其他纠纷87件。调解重大案件3起。是年,街道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