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是我国三大古县之一(另两个为浙江绍兴、江苏吴县),由于史料缺失,自秦至隋的长时期中,县内政区划分无从考查。唐时情况也所知极少,北宋起才有比较完整的行政区划资料。钟公庙街道的历史记载也起始于北宋。
北宋时,鄞县分为18个乡:武康乡、东安乡、清道乡、万龄乡、富都乡、安期乡、蓬莱乡、灵岩乡、太丘乡、海晏乡、光同乡、桃源乡、鄞塘乡、阳堂乡、丰乐乡、翔凤乡、通远乡、句章乡。钟公庙街道地域属万龄乡。
宋淳化元年(990),万龄乡分为万龄老界乡和万龄手界乡,钟公庙街道地域划归万龄手界乡。
宋乾道五年(1169),鄞县有13乡,管辖13里20村。万龄手界乡辖赤城里,钟公庙街道地域届管于赤城里。其中,现今陈婆渡区域的铜盆浦等村属鄞塘乡姜山里。
元延祐七年(1320),邮县设11个乡55个都,万龄手界乡赤城里管辖十七都、十八都、十九都、二十都、二十一都、二十二都。鄞塘乡姜山里管辖二十七都、二十八都、二十九都、三十都、三十一都、三十二都。钟公庙街道现村落分由十九都、二十都、二十一都和二十八都管辖。
明清时期的乡镇级政区均沿袭宋元时期,与前大致相同,仅出现图的划分。
清乾隆时期区划(钟公庙街道区划)
清宣统三年(1911),为实行“城乡自治”鄞县区划有较大变更。是年,全县划分为1区18乡。区系城区(宁波),乡为农村。钟公庙街道地域分属首南乡和塘界乡。
清宣统时期区划(钟公庙街道区划)
民国初期(1912—1918),邺县政区仍沿袭宣统时的“城乡自治”区域,保留一城区十八乡的区划。1919年,改"乡"为"区",名称不变,所辖之地如故。钟公庙街道地域为首南区和培界区。
民国十六年(1927),宁波建市,城区为宁波市辖,鄞县辖乡区。民国十九年(1930),鄞县调整区划,全县共设5个区,以序数号为区名,区直接管辖村里,“村里”可以是联合村,即由若干自然村组成,也可一个自然村为一村。是年,全县5区共辖村里363个。
钟公庙街道区域村里分属第三区(原塘界区)和第五区(原首南区)管辖。属第三区管辖的村里有桃江东村、桃江西村、三民联合村、三益联合村、铜盆联合村、五姓联合村、古塘联合村、赤城联合村、石家村、牖民联合村、共和联合村等。属第五区管辖的村里有维慎村、维新村、维宁村、维益村、维裕村、维明村、维勒村、维精村等。
1931年初,宁波市撤销,城区仍划归鄞县管辖。1932年,县内行政区划又一次大变动。全县不论城乡,统一划分为10区,也以序号为区名。其中1-5区在宁波城区及近郊,其余5区为乡村。区下又设乡镇,全县共有乡镇351个,是鄞县历史上设乡镇最多的一次。
是年,钟公庙街道地域分属第八区和第十区管辖。第八区内的乡有陈婆渡乡、铜盆浦乡、古塘乡、民乐乡、牗民乡、桃江东乡、石家乡、共和乡、桃江西乡等。第十区内的乡有谨慎乡、益新乡、宁裕乡、维勒乡等。
1935年,鉴于县内乡镇太多难于管理的情况,行政区划又作了一次调整,时称对乡镇区划“整理”。整理后,全县原351个乡镇归并为88个乡镇。不设区,乡镇直属于县。钟公庙街道区域内各村分属盆浦乡、义和乡、桃江乡、首南乡和嘉庆乡(部分)管辖。
1935年今辖区所设乡、村名称变化(www.xing528.com)
1926年9月,鄞县按照省政府决定县内乡镇数缩编为56个,城区为镇共8个,农村为乡计48个。钟公庙街道区域内有桃江、盆浦、首南3乡。
1929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乡镇居民闾邻制。是年8月,鄞县县政府制定《县组织法》,规定乡村居民以五户编为一邻,每五邻为一闾。全县共有12336邻,2673闾。1933年,全县共分为33261邻,6713闾,邻闾居民定期开会,讨论乡村内部政务。
1934年8月,《浙江省保甲章程》公布。《章程》称:“为严密民众组织,举办保甲”,户设户长;十户(两邻)为甲,甲设甲长;十甲(四闾)为保,保设保长。或增设副甲、保长一人。鄞县是年实行保甲制。从此,保甲制一直沿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保甲制其实质系治安方面,主要的职能是维护村落的社会治安,防止盗匪窃贼,同时也为了反共,防止“赤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非严格执行“十户为甲,十甲为保”的规定,一般百十来户村庄大致按宗族(姓氏)分为一至二保。保长为村中头面人物,执行村长的权力,故民国后期保长大致可视为村长,管理村内行政事务,保成为治安组织兼有行政职能的单位。
1949年5月,宁波解放。鄞县城厢析出置宁波市,乡村地区仍属鄞县管辖。1949年下半年,县内行政区划调整为5区49乡。钟公庙街道地域属姜山区首南、盆浦、桃江三乡。1950年,为适应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的需要,县改大区乡为小区乡制,是年,全县为9区104乡镇。钟公庙街道地域内有首南、新南、盆浦、浦东、桃江五个乡。
1954年,行政区划又有更改,是年,增设钱湖区,撤销县属镇建制。全县共划分为10区14镇93乡。
1956年撤区并乡,县把原14镇93乡归并为4镇40乡,下辖58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4镇分别为古林、莫枝、横溪、鄞江。是年,钟公庙街道地域分属桃江乡、铜盆乡管辖。桃江乡由原桃江乡所属首建乡和浦东乡的一部分组成。铜盆乡由原首南乡、新南乡、盆浦3乡和浦东乡一部分合并而成。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全县建立11个人民公社,取代原乡镇,实行政社合一。公社规模相当于区,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生产管理机构,下设管理区(1959年1月前称大队)。原姜山区成立燎原人民公社,钟公庙街道地域有高塘桥、钟公庙、陈婆渡3个管理区(大队),29个耕作队(生产小队)隶属燎原人民公社管辖。
燎原人民公社时期钟公庙街道区域耕作队名称
1959年1月,鄞县建制撤销,划归为宁波市管辖。1961年6月,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以乡建社,大致是以传统的乡镇区域为一个公社,以村为生产大队。1961年底,鄞县恢复建置,1962年,全县行政区划为8区、48公社。现钟公庙街道内的陈婆渡公社、钟公庙公社隶属姜山区管辖。1963年全县的区所辖公社有部分调整,陈婆渡、钟公庙两公社仍属姜山区管辖。1969年钟公庙公社、陈婆渡公社分别改称为东方红公社和红卫公社。
1981年,东方红公社和红卫公社又改回钟公庙公社和陈婆渡公社。
1983年,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原人民公社的“社”的职能由乡镇经济联合社执行(一年后经联社撤销)。至此,人民公社这一行政区划概念消失,原来的生产大队变成行政村。是年,全县为7区53乡镇。设钟公庙乡。
1988年8月,长丰居委会建立。以后又建立钟公庙居民会。
1990年底钟公庙乡、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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