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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军事统辖体制及编制发展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帅臣主兵柄”,是北宋的军事统辖体制。乡兵不算正式军队编制,平时从事生产,仅在参加军事行动时发放钱粮。军士逃亡,按规定需处以严刑。每将大都有几千兵力,包括各种番号的若干禁军指挥,而事实上已打乱了原有的编制,称系将禁军。北宋后期,系将禁军逐渐形成将、部、队三级编制,不久又在将之上设军。这十三支正规军下设军、将等军事编制单位。

北宋军事统辖体制及编制发展

宋太祖赵匡胤在夺取到政权后,即对五代诸王朝实施的中央军政结构逐步进行了一些调整,一般由文臣主持的枢密院,统管军政。还设殿前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合称三衙,三衙武帅在平时分掌禁兵(禁军)和厢兵(厢军),但无权调遣。枢密院和三衙分掌“发兵之权”和“握兵之重”,互相牵制。禁军用以“守京师,备征戍”,在出外征战或沿边戍守时,又临时设立部署(后改名总管)、钤辖、都监之类统兵官。后来,又往往派文臣任经略使、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等,或兼任总管之类,统辖副总管等武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帅臣主兵柄”,是北宋的军事统辖体制。

禁军有复杂的番号和等级,大致分上禁军、中禁军和下禁军三等。按照规定,禁军有厢、军、指挥(营)和都四级军事编制单位,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是指挥一级。禁军在调动、屯戍和作战时,往往打乱厢和军的编制,而以指挥作为基本单位。临时拼凑的各种番号的禁军指挥,与部署之类统兵官之间,“兵不知将,将不知兵”,成为北宋军事能力软弱的重要原因。北宋初,禁军是中央军,实行更戍法,由京城轮流出戍外地,隶属部署司者,称“驻泊”,隶属各州者,称“屯驻”,因某地粮草价贱,即暂往该地驻扎,称“就粮”。实行更戍法,主要是为防范军队与地方,武将与军士之间发生密切的关系,威胁皇权,后又陆续在各地设置就粮禁军,作为地方军,不回驻京城,但也实行更戍法。北宋初还实行内外相制的办法:以一半兵力驻守京师,一半兵力轮流出戍外地。由于就粮禁军的不断增设,到宋仁宗时,开封禁军仅为南北方各地就粮禁军之半,即使如此,开封兵力仍比任何一路多得多,也足以内外相制。

除禁军外,北宋尚有厢军、乡兵、蕃兵、土兵和弓手。厢军驻扎各地或隶属某些机构,往往不加训练,只服杂役。在陕西、河东路与西夏接壤地区,宋朝编组少数民族壮丁充蕃兵,其编制实际上依其大大小小的部族为单位。蕃兵是北宋西北地方军,很有战斗力。宋朝在各地设置多种乡兵,如河北、河东和陕西的义勇,河东和陕西的弓箭手,广西的土丁,广东的枪手,江西和福建的枪仗手等,王安石变法时的保甲也是乡兵。乡兵大都是按户籍编组各地壮丁,也有少数乡兵实行招募。乡兵不算正式军队编制,平时从事生产,仅在参加军事行动时发放钱粮。少数乡兵,如陕西和河东的弓箭手之类,也有相当战斗力。土兵为宋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弓手原为吏役,隶属各县尉司。宋神宗时,将弓手由轮差改为雇募后,南宋人也将弓手作为一种军队。“弓手为县之巡徼,土兵为乡之控扼”,都属地方治安部队。南宋时,因河东、陕西相继失陷,蕃兵事实上已撤销,而厢军、乡兵、土兵、弓手等仍保留。

宋朝实行募兵制,经常采取灾年招兵的办法,企图将“天下失职犷悍之徒”招收为兵,用以防范人民的起义和反抗。但在兵源缺乏的情况下,也抓夫充军。罪犯也是宋军军士的重要来源。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从军。宋太祖曾挑选壮士作为“兵样”,分送各地依此募兵。后又改用“等长杖”,主要按被募者的身长,分配于各等禁军,而短弱者则充厢军。兵士须在脸部、手部等处刺字,以防逃亡。兵士的家属一般居住于军营。宋朝制定详细的军法,其中最重要的是“阶级法”,规定各级官兵之间严格的隶属关系,兵士对上级稍有冒犯,便须处死或流放,连上告也得判刑。军士逃亡,按规定需处以严刑。宋朝军法虽严,因军政腐败,特别是对犯法的武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屡见不鲜。官兵俸禄等级繁多,正俸有料钱、月粮、春冬衣等名目,还有如招刺利物、郊赏、特支、军赏、口券等各种补助。由于军政腐败,官员刻剥和私役军士的情况十分普遍,很多军士兼营他业以维生。

北宋各代养禁军、厢军达数十万人至一百几十万人,维持了一支前朝未有的庞大而冗滥的常备军。军中老弱众多,训练颇差,编制也往往不满员,严重地影响了战斗力。军费占据财政开支的大部分,尽管宋廷竭泽而渔,仍出现长时期的财政危机。(www.xing528.com)

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在四川以外各路和开封府各县设置一百几十将。每将大都有几千兵力,包括各种番号的若干禁军指挥,而事实上已打乱了原有的编制,称系将禁军。各地不编组为将的禁军称不系将禁军,降居次要地位。留驻京城的禁军称在京禁军。编组系将禁军,旨在加强军训,并作为征战时的机动主力。北宋后期,系将禁军逐渐形成将、部、队三级编制,不久又在将之上设军。此后,统制、统领等临时差遣也演变为军一级的统兵官。

北宋和南宋之交,禁军大部溃散,南宋重新编组正规军,称屯驻大军。南方各地原有的系将禁军和不系将禁军,沦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但在军情紧急时,仍可抽调禁军壮卒,军士又分成拣中和不拣中两等。屯驻大军几经改组,番号也屡有更易。绍兴十一年(1141),宋廷用阴谋手段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兵柄后,陆续在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十支屯驻大军,各军番号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统兵官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北宋的三衙统兵制度已经废除,三衙的三支军队,实际上也是屯驻大军。这十三支正规军下设军、将等军事编制单位。屯驻大军改变了禁军番号和等级繁多的状况,其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军俸较高,很多效用实际上不刺字,效用和军兵内部又分若干等级。各屯驻大军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充辎重、火头等非战斗人员。

宋军以步兵为主,弓弩是主要兵器骑兵缺马的情况相当严重,宋朝不重视骑兵建设,往往将骑兵作为步兵的附庸。南宋因防江和防海之需,水军规模大于北宋,自长江中游、下游至沿海各州,大都部署水军。水军在对抗金、元的战争中起着重大作用。宋朝已进入冷、热兵器并用时期,特别到南宋中、后期,成批生产的火药武器,已在宋军兵器中占有相当的比重。火药兵器不仅应用于陆战,也应用于水战。

宋宁宗开禧北伐失败后,三衙和十都统制司的正规军体制逐渐破坏。一般由文臣任制置使、安抚制置使、宣抚使等,主持各大军区,逐步改变这类官员以往节制军事软弱无力的状态,在事实上取代和剥夺了十都统制司的统兵权和指挥权。各大军区的制置使等,又在屯驻大军之外,另外创建很多番号的新军,这些新军的兵力不断扩充,逐渐成为南宋后期的正规军主力。各屯驻大军兵力相应渐次减削,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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