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字君宝,其曾祖父王昌、祖父王成世代居住在北宋隆德府(金代潞州,今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禠亭镇,以务农为生。王琳的父亲王宫在金灭北宋时,为躲避战乱,举家迁到与襄垣县同为潞州属县的屯留县(墓铭称之纯留,是古名)。襄垣县在宋末金初的战乱中遭到了巨大的损失,尤其体现在人口上。在县城的东门外不到二里处,就有一处埋葬众多尸体的京观。王琳家族虽然因逃到屯留而幸免于难,但金朝政权稳定后,王家在襄垣的田产等都收不回来。王宫迫不得已,开始经商。王琳卒于章宗泰和三年(1203),时年五十五岁,由此可以推算出他出生于熙宗皇统八年(1148)。王琳作为王宫的次子,从十五岁就开始随同父亲一起经商。
河东南路解州(今山西省运城市)名为磨张的一个人欠王家两千贯钱,过期一直未偿还,时年十七岁的王琳到解州讨债。在得知磨张确实还不起后,王琳主动提出减免一半的债务,得以收回一半欠款,而其他诸多坐等讨债的有名商人却虚耗时光,得不偿失,对他十分佩服。据研究,金代一个男性奴隶价值五百贯,仅磨张一人就欠王家两千贯,相当于四名奴隶的价格,由此可见王家的富庶程度。
墓铭对于王氏父子经商的主要门类并未提及,但从王琳讨回欠款一事能够大略推测出他们涉足的行业。解州有盐池,从古至今一直是著名的食盐出产地。金代与历代一样对盐实行专卖,解州盐司是金代七个盐司之一。解盐每二百五十斤为一席,五席为一套,有其固定的营销地区,也就是河东南路、河东北路、陕西东路以及南京路的河南府、陕州、郑州、唐州、邓州、嵩州、汝州等地。其经营程序是首先在中都(今北京市)设置钞引库,印制钞引,作为贩卖食盐的凭证,由钞引库颁发给各盐司。商人有两种途径获得钞引,一是从解盐司或陕西转运司直接购买,二是先让商人向陕西军营运送粮食,换取相关公文凭证,再以此向陕西转运司或解盐司换取钞引。每钞引可到盐场换取食盐二百五十斤,之后到上述地区贩卖获利。官府的解盐收入曾从每年81.46575万贯增加到后来的132.1520256万贯,而盐商的收入应该与此大致一样或不会少得太多。王琳家族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大盐商,因此能获取巨额利润。王家除了有大量良田、宅第,还建有专供出租的房屋,房租应该是王家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www.xing528.com)
尽管墓铭开始写道,“居市之廛者,或行君子之所难行;假儒之冠者,或为贱夫之所不为。名商之名,业商之业,往来于数千里之间,卓尔有所立者,吾于王公东道见之矣”,认为有的商人能做出君子所难达到的成就,而有的儒生也会做出下贱者所做不出的卑劣行径,对于王琳这样的商人不无溢美之词,但是基于当时社会对于商人根深蒂固的歧视态度,墓铭的撰写者并没有具体写出王家的经营范围。王家经商致富,因而车马、奴隶、器物充斥于家,该家族也成为河东地区著名的富裕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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