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流制管渠系统是在同一管渠内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雨水的管渠系统。常用的是截流式合流制管渠系统,它是在临河铺设的截流管上设置溢流井并收集来自上游或旁侧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雨水,截流管中的流量是变化的。晴天时,截流管以非满流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送往污水厂处理。雨天时,随着雨水量的增加,截流管以满流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混合污水送往污水厂处理。当雨水径流量继续增加到混合污水量超过输水管的设计输水能力时,超过部分通过溢流井溢流到河道,并随雨水径流量的增加,溢流量也增大。当降雨时间继续延长时,由于降雨强度不断减弱,溢流井处的流量减少,溢流量减少。最后,混合污水量又重新等于或小于截流管的设计输水能力,溢流井停止溢流。
如第二十章所述,由于合流制排水系统管线单一,总长度减少,管道造价低,尽管合流制的管径和埋深增大,且泵站和处理厂造价比分流制高,但合流制的总投资仍偏低。通常在下述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合流制:
(1)地面有一定的坡度倾向水体,当水体处于高水位时,岸边不受淹没。污水在中途不需要泵站提升。
(2)排水区域内有一处或多处水源充沛的水体,其流量和流速都足够大,一定量的混合污水排入水体后对水体造成的危害程度在允许的范围内。
(3)街道和街坊的建设比较完善,必须采取暗管渠排除雨水,而街道横断面又较窄,管渠的设置位置受到限制。
(4)特别干旱的地区。
在考虑采用合流制管渠系统时,首先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充分考虑水体的环境容量限制。同时结合当地的城市建设及地形条件合理地选用。(www.xing528.com)
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除应满足管渠、泵站、处理厂、出水口等布置的一般要求外,尚需满足以下要求:
(1)管渠的布置应使所有服务面积上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都能合理地排入管渠,并能以最短可能距离坡向水体。
(2)截流干管一般沿水体岸边平行布置,其高程应使连接支管的混合污水顺利流入。在城市旧排水系统改造中,如原有管渠出口高程较低,截流干管高程不能满足其接入要求时,只有降低截流干管高程,同时采用防潮门或排涝泵站。
(3)溢流井的数目不宜过多,并应适当选择其在截流干管上的位置,以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减少截流干管的尺寸和缩短排放渠道的长度以降低造价。
(4)在合流制管渠系统的上游排水区域内,如有雨水可沿地面的街道边沟排泄,则可只设污水管道。只有当雨水不宜沿地面径流时,才考虑布置合流管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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