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作用在驱动轮上的牵引力足以克服外界对汽车的阻力时,汽车才能起步和正常行驶。由实验得知,即使汽车在平直得沥青路面上以低速匀速行驶,也需要克服数值约相当于1.5%汽车总重力的滚动阻力。以东风EQ1090E型汽车为例,该车满载总质量为9290kg(总重力为91135N),其最小滚动阻力约为1367N。若要求满载汽车能在坡度为30%的道路上匀速上坡行驶,则所要克服的上坡阻力即达2734N。东风EQ1090E型汽车的6100Q—1发动机所能产生的最大扭矩为353N·m(1200~1400r/min)。假设将这一扭矩直接如数传给驱动轮,则驱动轮可能得到的牵引力仅为784N。显然,在此情况下,汽车不仅不能爬坡,即使在平直的良好路面上也不可能匀速行驶。
另外,例如6100Q—1发动机在发出最大功率99.3kW时的曲轴转速为3000r/min。假如将发动机与驱动轮直接连接,则对应这一曲轴转速的汽车速度将达到510km/h。这样高的车速既不实用,也不可能实现(因为相应的牵引力太小,汽车根本无法启动)。
为解决这些矛盾,必须使传动系具有减速增距作用(简称减速作用),亦即使驱动轮的转速降低为发动机转速的若干分之一,相应的驱动轮所得到的扭矩增大到发动机扭矩的若干倍。(www.xing528.com)
汽车的使用条件,诸如汽车的实际装载量、道路坡度、路面状况,以及道路宽度和曲率、交通情况所允许的车速等,都在很大范围内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汽车牵引力和速度也有相当大的变化范围。对活塞式内燃机来说,在其整个转速范围内,扭矩的变化范围不大,而功率及燃油消耗率的变化却很大,因而保证发动机功率较大而燃油消耗率较低的曲轴转速范围,即有利转速范围很窄。为了使发动机能保持在有利转速范围内工作,而汽车牵引力和速度有能在足够大的范围内变化,应当使传动系传动比(所谓传动比就是驱动轮扭矩与发动机扭矩之比以及发动机转速与驱动轮转速之比)能在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变化,即传动系应起变速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