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里,几户人家正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小小的身影,踮起脚尖听人说理,时而清晰地分析着利弊,听者似懂非懂,争吵声却渐渐平息。这个眼神明亮、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就是李淑訚。1950年的中国,那年,李淑訚10岁。
李淑訚的家境并不是很好,经常衣衫陈旧、补丁遍身,但父母却一直供她读书,让她成为村中为数不多坚持学习的孩子。而她从小也喜好学习,再加上十分聪颖,学习能力远超同龄孩子。更特别的是,她仿佛与生俱来地拥有一颗匡扶正义的心,在邻里间出现矛盾时,总能看到她“主持正义”,一副比大人还镇静的模样,使人不得不“让她三分”。
1962年的夏天,高中担任班级团支书的李淑訚,毫不犹豫地将北京政法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成绩优异的她,不出意料地被录取了。然而全家高兴之余,前去上学的路费、学费倒成了不小的“难题”。李淑訚的勤奋与执念感动了她的高中老师,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带着亲人和恩人的期盼,伴着理想一起走进了改变她一生的地方。(www.xing528.com)
“那时的法大,学风严谨、人人勤勉,教授们平易近人,同学们都相亲相爱。”那是没有课本的年代,李淑訚和同学们全靠上课时的认真专注学习知识。而她的笔记总是记得又快又好,经常在全班同学间传阅。教授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注重实践的教学方式为日后李淑訚较强的业务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李淑訚在大学一直担任党支部书记,宽和待人的她“收获了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友谊”。当时,班里一个北京市工人家庭的同学家庭贫困,从未穿过棉衣。家境同样不好的李淑訚仍然拿布票买了棉花棉布,自己给她做了一件棉衣。班上同学互帮互助,一起走过了难忘的青春岁月。学校也非常关心贫困学生,给他们免去了每月15元的伙食费。在这样温馨又充满动力的环境下,李淑訚“匡扶正义”的理想,在法大生根发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下,为需要帮助的人带去希望,不再遥不可及。
天理、法治、人情相结合的学习实践体验,让她更加渴望运用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去判别人间的正义与邪恶,去弘扬法治的威严。李淑訚在法大度过了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她带着学校给予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回到基层,在中国最底层的法治实践中淬炼自己,从那个维护邻里和谐的小女孩,变成了为老百姓守望正义的人民法官。初心未泯,一生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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