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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制动力和牵引力,桥梁工程概论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车辆制动力是指车辆在刹车时为克服车辆的惯性力而在路面(或轨道)与车轮之间发生的滑动摩擦力,而车辆牵引力则是指车辆在启动时为克服车辆的阻力而在路面(或轨道)与车轮之间发生的滑动摩擦力。采用特种活载时,不计算制动力或牵引力。列车产生的制动力或牵引力的作用点一般在轨顶以上2m 处,但视情况可下移至轨顶处或支座中心处,不计因此而产生的竖向力或力矩。

车辆制动力和牵引力,桥梁工程概论

车辆制动力是指车辆在刹车时为克服车辆的惯性力而在路面(或轨道)与车轮之间发生的滑动摩擦力,而车辆牵引力则是指车辆在启动时为克服车辆的阻力而在路面(或轨道)与车轮之间发生的滑动摩擦力。制动力和牵引力是墩台设计的重要荷载,是作用在桥上的纵向水平力,但两者的作用方向恰好相反。

车辆制动力(braking force)或牵引力(tractive force)的传递与分布规律,还是尚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目前仍采用简化办法进行计算。

对铁路桥,规定列车制动力或牵引力按作用在桥跨范围内的列车竖向静活载的10% 计算,但当其与离心力或冲击力同时计算时,则按列车竖向静活载的7% 取值。对双线桥,只采用一线的制动力或牵引力;对三线或三线以上的桥,只采用两线的制动力或牵引力;对多线桥,在计算制动力或牵引力时不考虑列车活载的横向折减。采用特种活载时,不计算制动力或牵引力。

列车产生的制动力或牵引力的作用点一般在轨顶以上2m 处,但视情况可下移至轨顶处或支座中心处,不计因此而产生的竖向力或力矩

公路桥只考虑制动力。汽车荷载制动力按同向行驶的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计算,并考虑纵向折减,以使桥梁墩台产生最不利纵向力的方式进行加载。(www.xing528.com)

一个车道上的制动力标准值按加载长度范围内车道荷载总重力的10% 计算,但公路-Ⅰ级汽车荷载的制动力标准值不得小于165kN;公路-Ⅱ级者不得小于90kN。当车道增多时,也需要采用类似于横向折减的办法,对制动力进行折减。对同向行驶双车道桥(包括双向四车道桥),制动力标准值为按一个设计车道计算结果的两倍;同向行驶三车道者为一个设计车道的2.34倍;同向行驶四车道者为一个设计车道的2.68倍。

关于制动力在支座或墩台间的传递与分配,规范制订出若干具体规定。基本原则是:对刚性墩台,制动力全部由固定支座承担;对设有板式橡胶支座的刚性墩台,按跨径两端支座的抗推刚度进行分配;对设有板式橡胶支座的柔性墩台,按支座与墩台刚度集成方法进行传递和分配。关于支座和墩台,详见第七章。

汽车产生的制动力的作用点在桥面以上1.2m 处,但视情况可下移至桥面或支座处,不计因此而产生的竖向力或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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