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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会创办爱国学社,遭《苏报》案打压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想镇压的最大事件,是光绪二十九年发生于上海的《苏报》案。光绪二十八年蔡元培在沪上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创办爱国学社以招纳爱国学生,培养革命力量,这些活动得到《苏报》的支持。次日,《苏报》又发表章太炎的《序革命军》。清廷命两江总督魏光焘和上海道袁树勋等查禁《苏报》,秘密逮捕邹容、章太炎及报馆有关人员。《苏报》馆被封闭,爱国学社也被迫解散。《苏报》案至此结束。

中国教育会创办爱国学社,遭《苏报》案打压

戊戌变法”惨败,证明改良主义道路行不通。于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加紧活动,创办报刊,鼓吹革命排满,组织会党,发动武装起义。在革命运动如火如荼的同时,立宪派也加紧宣传活动。光绪三十三年,梁启超日本东京发起成立政闻社,国内立宪派积极响应。行将灭亡的清王朝作垂死挣扎,残酷镇压武装起义,缉捕革命党人,取缔革命派乃至立宪派的宣传组织活动,接连发布有关诏令:

二十六年(1900)闰八月,令北方五省严密缉捕会党;

三十一年(1905)十月,令各省督抚严密缉捕革命党人;

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有诏严禁学生干预政治,禁止在京师集会演说和请愿;

三十四年(1908)七月,令各省官吏查禁政闻社;

宣统二年(1910)正月,有诏禁止军人聚众演说;同年十二月,传谕各省禁止学生集会请愿。

以上是公开诏令。至于秘密诏令,更不知多少。直到武昌起义发生后,清廷始颁诏开放党禁,赦免戊戌以来所有政治犯,允许革命党人组建政党。清王朝随即宣告灭亡。

清廷对付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既有武力镇压,也有思想镇压。思想镇压的最大事件,是光绪二十九年(1903)发生于上海的《苏报》案。

《苏报》创刊于光绪二十二年,报馆设在上海租界。它原是一分普通的营业性报纸,后来由倾向维新的陈范接办,有意识地宣传改良主义思想。光绪二十八年蔡元培在沪上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创办爱国学社以招纳爱国学生,培养革命力量,这些活动得到《苏报》的支持。

二十九年四月,《苏报》馆聘请革命党人章土钊为主笔,中国教育会的蔡元培、章太炎吴稚晖等人为撰稿人,《苏报》于是成为革命党人的宣传阵地。这时邹容所著《革命军》在租界出版。这部20000余字的通俗读物标目有七:绪论,革命之原因,革命之教育,革命必剖清人种,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革命之大义,结论。自署“革命军中马前卒”的作者,满怀激愤揭露清王朝压迫、剥削人民的罪恶,剖析民众麻木、驯顺等病态,呼吁国人迅速醒悟,“仗义群兴革命军”。书中称革命“至尊极高,独一无二”,是“天演之公例,世界之公理”。作者设想革命成功之后建立一个“中华共和国”,并为这个共和国预拟25条政纲。总之,《革命军》不啻沉沉冬夜之末的一声春雷,极大地唤起人们的革命激情。出版后人们争相传阅,短短数年间在租界重印20多次犹供不应求,据说僻远地方卖10两银子一部。《苏报》热烈迎接《革命军》的问世,在其“新书介绍”栏中载文高度评价,称其“笔极犀利,文极沉痛,稍有种族思想者读之,当无不拔剑起舞,发冲眉竖。若能以此普及四万万人之脑海,中国当兴也勃焉”。五月十四日,章士钊以“爱读《革命军》者”的笔名,在《苏报》刊出《读〈革命军〉》一文。次日,《苏报》又发表章太炎的《序革命军》。这些文章与《革命军》同声高呼,号召国人迅速觉醒推翻满清王朝,情词慷慨激昂,具有强大的鼓动力。

接着,《苏报》又摘要发表章太炎《与康有为论革命书》。这封长书驳斥康有为在海外发表的《答南北美洲诸华裔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文中直书德宗御名,讥其无能,有“载滞小丑,未辨菽麦”之语。按照封建礼法,这是对皇帝的莫大冒犯,是不可饶恕的“大不敬”罪行。

清朝地方政府对邹容、章太炎等人的宣传文字当然不会置若罔闻,情况早已奏报朝廷。清廷命两江总督魏光焘和上海道袁树勋等查禁《苏报》,秘密逮捕邹容、章太炎及报馆有关人员。可是报馆设在外国人居住的租界内,邹容、章太炎等人也寓居租界,是清政府管不到的地方。租界内驻有各国领事馆及诸领事馆共同组成的领事团,还有外籍居民选举董事组成的工部局。工部局独立管理租界内刑警等事务,不受清政府约束。清廷派江苏候补道俞明震与领事团及工部局交涉捕人事务,费尽周折领事团总算同意了,但工部局不同意。清廷只得充当原告向租界内的会审公廨起诉,控告邹、章等人“诬蔑朝廷,谋为不轨,大逆不道”,同时继续与工部局疏通关系。会审公廨由租界内外的中国和外国人员组成,名义上受上海县政府管辖。因此,清廷的投诉是中央政府和在它统治下的臣民打官司,而请地方法庭作裁决,堪称一大笑柄。(www.xing528.com)

闰五月初五,清政府终于与领事团和工部局达成协议:封闭报馆,捉拿有关人员,并在租界内执行司法程序。次日,章太炎和报馆职员程吉甫等5人被捕,关押在租界巡捕房。先已逃出租界的邹容激于义愤,于初七日自动投案入捕房。《苏报》馆被封闭,爱国学社也被迫解散。

对于邹容等人的最后处置,清廷要求引渡回国,按本国法律判刑。外国人操纵下的会审公廨坚持要按外国的法律处置,双方均不退让。十一月,会审公廨所设额外公堂(即特别法庭)在清廷策动下强行判决邹容、章太炎永远监禁,其他被捕者或予释放,或继续羁押。这一判决遭到领事团的强烈反对,于是次年(1904)四月改判章太炎3年监禁,邹容2年,二人刑满驱逐出境,其余一律释放。《苏报》案至此结束。(参阅张篁溪《苏报案实录》,载资料丛书《辛亥革命》一)

光绪三十一年(1905)二月,邹容瘐死狱中,离出狱日期仅差70日。邹容原名绍陶,字蔚丹,四川巴县(今重庆)人,早年研习经史,后留学日本,与同志钮永建共创中国协会,返国在上海加入爱国学社,是革命党人中的青年先锋,死年21岁。

章太炎于三十三年(1907)五月刑满出狱,孙中山派人把他接到日本。章太炎名炳麟,字枚叔,太炎是其号,原籍浙江余杭。他早年从名儒俞樾治经学,后赴上海任《时务报》撰稿人,从此投身政治。戊戌政变时被清廷通缉,所著《訄书》因激烈宣传革命排满思想而被列为禁书。爱国学社成立后,章太炎入社执教,与邹容结为师友同志,邹容的《革命军》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写成的。两人被捕后,章太炎作《狱中赠邹容》诗勉励邹容。诗云:

邹容吾小弟,被发下瀛洲。

快剪刀除辫,干牛肉

英雄一入狱,天地亦悲秋。

临命须掺手,乾坤只两头。

诗中“快剪刀”一联记录邹容在日本的事迹,“英雄”句以下表达革命志士慷慨无畏的气概情怀和两人生死相依的友谊

章太炎、邹容力倡革命,与主张立宪改良的康有为、梁启超始同路终异趋。他们的得祸也有区别:章、邹是因著文宣传革命而入狱,《苏报》案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文祸事件;康、梁是因参与变法运动而遭通缉,但二人又是宣传家,所著文字被禁毁,因此康、梁之祸是兼有文祸成分的政治事件。总而言之,康梁文字之禁和《苏报》案是清代文祸史上最后两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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