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读书人被科举所误,有的人脾气着实古怪,浙江天台诸生齐周华(名赤若)就是一个怪人。他自称是东方木星转世,记取“木不斫不成器”之说,自少至老有意冒险,不避祸难。门前高悬一联云:“恶劫难逃,早知不得其死;斯文未丧,庶几无忝所生。”
曾静、吕留良之狱结案时,世宗允许士人就吕留良当治何罪上书陈述己见。齐周华竟冒天下之大不韪拟就一篇《请求释放吕留良子孙疏》(一说齐周华已刻印《为吕留良事独抒己见奏稿》),求县学训导王元洲转呈学政上奏,被王元洲所抑。他于是赴京控告学官,结果被递解回籍。浙江学政和巡抚对他好言相劝也罢,恶言威胁也罢,他执意不听,于是被拘在狱中。齐周华仍不死心,得知闽浙总督郝玉麟视察台州,便让长子前往告状。郝玉麟上奏朝廷,得旨将齐周华永远监禁。
高宗即位后,齐周华获赦出狱。他独身远游川陕等地,后来上武当山琼台观做了道士。乾隆二十一年,其长子奉祖母之命把他接回家中居住。
齐周华的堂弟齐召南官至礼部侍郎,因伤告归在家闲居。齐周华著书十余种,乾隆二十六年开始续有所刻,求齐召南济助刻资而遭拒绝,从此挟怨。齐周华打算变卖田产以充刻资,遭到妻子儿女反对,从此又与家人结仇,离家独居乡下。他到处说家人坏话,甚至到官府诬告七旬老妻“老而奇淫”,几乎“人尽皆夫”,又诬告儿子毒打老父。他无理取闹的种种行径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因此被族长逐出本族。有人认为他是有意与亲族结仇断交,以免日后出事株连。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十月,浙江巡抚熊学鹏视察天台,71岁的齐周华前往呈献自己编著的《名山藏初集》、《诸公赠言》、《半山学步时文》及《请求释放吕留良子孙疏》等,恳求题序。又呈递状纸诬告妻子犯奸、齐召南寄银生息、齐轩南(他的另一堂弟)包讼陷人等。熊学鹏翻阅其所呈书,当即把他逮捕,会同众官到他家搜查,获已刻、未刻书12种。官府传讯齐召南及齐周华的亲族乡邻,查明了齐周华的一贯行径。
齐周华状没告成,祸却惹上了。众官在其文字著作中发现“牢骚狂悖之言不一而足,庙讳御名公然不避”。其中《狱中祭吕留良文》极力推崇吕留良,比之为伯夷、叔齐和孟子。书中又自立诡异名号多种,如“独孤损”、“跛仙”、“忍辱居士”、“含元子”、“尚古先生”、“华阳山人”、“岳六子”、“懵懂道士”等。熊学鹏据以上奏,照“大逆”律拟齐周华凌迟处死,子孙16岁以上斩立决,16岁以下及妻妾女孙等配给功臣之家为奴。当年十二月,高宗颁旨:齐周华如拟执行,子孙斩立决者改为斩监候,其余免予治罪。
章炳麟《序革命军》说:“自乾隆以往,尚有吕留良、曾静、齐周华等持正义以振聋俗,自尔遂寂泊无闻。”(此论侧重在数人反清的种族思想)
齐周华生前到处求名士题序赠言,但理睬他的人不多,他便冒名代作,自吹自擂。案发后官府按名求人,逐一调查诸名士的著作情况及其与齐周华的关系,已去世的便查究其子孙,往往片言之累万里追踪,真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一时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陕西等省到处移咨飞文,搜查拘讯有关人员,其中影响较大的受株连者有以下数人。(www.xing528.com)
齐召南 与齐周华为从兄弟,早年曾为齐周华的《游天台山记》写过一篇跋,齐周华修改后收入文集中,案发后坐“知情不举”罪召到京师听候处分,幸好他家中没有抄查出什么“悖逆”文字。高宗命地方官秘密调查他家财产收入和齐周华所告发的“寄银生息”事,最终查明“寄银”事属虚妄,但还是没收了他全部家产折银4800两中的4300两。浙江当局拟齐召南杖责、流放,高宗开恩宽免,传旨:“令其闭户安分,倘再不知感恩警惕,或掉弄笔头,语含怨诽,则齐周华炯戒具在,不能更为曲宥矣”(三十四年二月四日《上谕》)。齐召南经这番大劫,于来年五月下世,结束了多灾多难的人生。
吕抚 浙江新昌县学附生,乾隆初年病故。齐周华并不认识吕抚,仅见过他所著的《圣学图》、《一贯图》及有关解说文字,便假冒其名写了一篇《齐巨山序》(“巨山”是齐周华字),收入文集中。及案发,浙江当局派人到吕家搜查、传讯,查明二《图》和解说都是些迷信荒诞的内容,如预言庄稼收成六年大熟,再六年大旱等,别无不法文字。经奏报,奉旨销毁《图》与说,不追罪吕抚子孙。
房演 房演(一说真名明畴)是浙江德清人,吕留良案中受牵累发配陕西长安县。齐周华游陕西时曾访问他,作《访房演》诗,内云:“往事不堪回首忆,嗟予一臂似螳螂。”房演应齐周华之求作《齐周华〈过秦草〉序》,内有数句云:“东庄之祸(按:指吕留良之祸,吕居东庄),势若燎原,一时学士大夫非不欲维持挽救于其间”,是齐周华自己添改的。陕西当局查明房演与齐周华交往事实及齐周华添改文句等情况,并对房演严刑逼供,别无所获,最后奏准将房演遣戍伊犁,给种地兵丁为奴。
谢济世 齐周华冒充谢济世之名作了一篇《齐周华〈狱中添髯记〉序》,收入文集中。案发后广西当局接浙江咨文,遂搜查谢济世在全州的老家,未搜得序文原稿(当然不可能搜得),却搜出谢济世所著《梅庄杂著》,发现书中多“怨怅、乖谬”语句。谢济世已死多年,官府拘讯其诸子,别无所获,最后奏准销毁谢济世所著书,诸子宽免。
李绂 齐周华冒充李绂之名作了一篇《天台山诸人集序》,收入文集中。案发后浙江当局移咨江西并派人径往临川李绂老家搜查。李绂久已故世,有子李孝洋在山东做官,于是江西当局又移咨山东。山东当局拘讯李孝洋一家,搜得李绂所著诗文集,发现书中有“怨望、讥讪”语句,奏请治李孝洋之罪。高宗也许顾及李绂是父皇所识拔的名臣,硃批命“不必办理”。江西当局也在李绂老家搜出李绂诗文集和当地另几位名士的文集,发现诸集均有“悖谬”文字。如李绂集中有《同戴田有饮集》诗(戴田有即戴名世),李伍瑛集中称引吕留良时文等。高宗得奏,认为这些文字都产生在有关案件之前,指示江西长吏一概免究。
求序借光是晚明以来文人一大陋习,更不必说冒名自作。在文字狱时代沿袭这种陋习,势必一人出事多人遭殃,庄廷案和齐周华案便是教训。顾炎武有言:“人之患在好为人序”(《日知录》卷一九),即使从文字狱的狭小角度看,这句话也是至理名言。顾炎武自序其《日知录》,郑板桥自序其《十六通家书》,言简意深,似亦有难言之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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