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继位之初的头号宠臣数年羹尧,其次即隆科多。隆科多是圣祖孝懿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和年羹尧相似,隆科多也是个“招权纳贿,擅作威福”的人物,从而招致世宗厌恶。办理年羹尧案时,世宗处处把他和年羹尧相提并论,逐步贬削他的恩荣与官爵。五年(1727)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交付审判。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41条大罪,得旨永远监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学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珽保奏授礼部左侍郎。雍正四年(1726),查嗣庭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被人告发所出试题“怨望、讥刺”。这年九月,查嗣庭刚从江西返抵京师就被捕入狱。案件尚未了结,查嗣庭病死狱中。
所谓试题“怨望、讥刺”,指《论语》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又《孟子》题:“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猜忌成性的世宗进一步猜疑查嗣庭所出《易经》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及《诗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认为包含更隐秘的讽刺。照世宗理解,题中“正”、“止”二字是汪景祺《历代年号论》的翻版,是咒骂“雍正”年号的;“其旨远,其辞文”二句是暗示两道试题中的“正”、“止”二字有呼应关系。真是不同寻常的附会。
后来民间也有附会,说查嗣庭所出试题中有“维民所止”一句(语出《礼记·大学》,始见《诗经·商颂·玄鸟》),“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头。查嗣庭著有一部《维止录》,民间附会当由此而生。其实此书著于康熙时,“维止”之意是:“明亡,大厦已倾,得清维之而止”(《清稗类钞·狱讼类》)。
案发后,查嗣庭赴赣所携行李和在京寓所及浙江老家都被彻底搜查。世宗从搜得的日记(似即《维止录》)中,发现许多“极意谤讪”康熙朝政的言论。如认为裁减闲散京官是翰林院的一大灾难;认为戴名世狱及康熙五十年的科场案是因语言文字而杀人(清统治者从来不承认自己因语言文字而杀人,即不承认有文字狱);认为引见百官时罢黜不合意者有失用贤之道;认为九卿会议徒具形式;认为钦赐进士是例行故事,不能识拔奇才;认为殿试不完卷者黜而不取是杀一儆百无罪而罚,等等。日记“谤讪”前朝,试题“谤讪”当今,这就是清廷所宣布的查嗣庭的两大罪状。
此外,《维止录》首页有这样一条记载:“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以即位,奇哉!”被认为是借灾异咒谤世宗即位。世宗深信天命,征求“祥瑞”唯恐不多,而查嗣庭竟敢唱反调,有人认为这是他得祸的真正原因之一。(https://www.xing528.com)
雍正五年(1727)五月,案件结束,有关人犯作如下处置:
瘐死狱中的查嗣庭戮尸、枭首,子查云(一作查潭)斩监候(另一子查克上先已病死狱中),稚幼(未满16岁)之子查长椿等3人和侄子查开等2人流放3000里外;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塘工程费用;兄查嗣瑮(官翰林侍讲)流戍陕西(后死于戍地)。另一兄查慎行历官翰林编修,受知于世宗,后告病还乡,案发下狱。世宗特许释放,免其流戍,不久病卒。
其他牵连得罪的有:江西乡试副主考翰林编修俞鸿图革职(一说因其所出题为“日省月试”而免罪);江西巡抚汪漋降四级调用,布政使丁士一革职发往福建工程上效力。传说浙东诸家桥镇(所属府县不详)关帝庙中有当地某学究题写的一幅门联:“荒村古庙犹留汉,野店浮桥独姓诸”,被查嗣庭采入《维止录》中,案发后殃及该学究。
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世宗甚至迁怒于浙江通省士人,恨浙江士风不正。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嗣后,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作为惩罚,当年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钱塘籍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景祺、查嗣庭诸罪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并条陈整顿浙江风俗、约束士人的8条建议,世宗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六年(1728)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世宗解除停止浙士乡试会试的诏令,两年后又撤除观风整俗使一职。
每办一案都尽量有所创造,竭力在整治风俗人心方面做文章,以扩大影响,巩固成果,这是雍正文字狱的一大特点,是世宗操纵文字狱的“高明”之处。
查嗣庭狱结案后数月,隆科多得祸。其41条大罪中有一条是“保奏大逆之查嗣庭”,查嗣庭罪状中也有“趋附隆科多”一条,这说明两起大狱有直接关系。但作为文字狱,查嗣庭狱基本上是独立事件,非如汪景祺、钱名世之狱那样紧紧依附于惩戒朋党的政治斗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