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大儒孙奇逢,字启泰,学者称夏峰先生,直隶容城(今河北容城)人,著有《甲申大难录》一书(一说孙奇逢只是参订者),记录甲申年(顺治元年)明京师城破朝官死难事迹,清初济宁知州李某(佚名)捐资刊印。庄氏史案发生后,有人告发李某刊印“逆书”,李某因此被捕。孙奇逢闻知,要往刑部投案,对劝阻他的人说:“天下事只问有愧无愧,不问有祸无祸。我已是81岁的人,能享这个岁数已是心满意足。”临行正逢有人远道前来请教学问,孙奇逢为他一一辨析讲解,然后登车上路。中途获知官府已查明书是表彰忠烈之作,业已无事,方才折回。时为康熙三年(1664)。
《岭云集》案 《岭云集》是一部唐诗评选本,评选者闵声、吴楚为浙江乌程(今吴兴)人,江南吴江人吴宗潜题序。吴楚在庄氏史案中受牵连被诛。校对者之一的范希曾是安徽一富室,奸徒便以吴楚为口实前往恐吓敲诈,未得逞便出首控告,于是范希曾、闵声、吴宗潜皆被捕入狱。时为康熙三年(1664)。一年后案决,三人皆获释。当时狱中关押的多系士人,闵声在难友中慷慨作歌,众人赓和。闵声戏称为“圜扉鼓吹”,出狱后辑成《圜扉鼓吹编》为这场祸难存照。
阎尔梅诗祸 阎尔梅,字用卿,沛县(今属江苏)人,明末举人,为复社骨干。明亡,参与抗清活动,一度被捕入狱,假释后携子出亡10余年。离家时平毁先人坟茔,让妻妾自缢死,备有不测则一人承担。康熙初年,阎尔梅返回家中,被仇人告发,遂再出亡,后入京自首。官居刑部尚书的龚鼎孳是其故交,为他疏通关系,事得解。阎尔梅的长期出亡,据其友人黄宗羲所言是由于诗祸,其诗中也有“贾祸诗文尽数删”之句,但得祸始末已不可考。他所存留的诗篇多记时事,堪称“诗史”。如记录清军暴行的《惜扬州》,诗中直言:“伤哉胡骑渡河南,杀人唯独扬州多”。具体描写令人惊心动魄,如云:
一朝旗纛广陵飞,笳鼓声悲箫鼓歇。
鸣刀控矢铁锋残,僵尸百万街巷填。
邗沟泉流京观,乱漂腥血腻红湍。
掠尽巨商掠贵介,裘马郎君奔负戴。
缯帛银钱水陆装,香奁美人膻卒配。
妇男良贱苦鞭疮,疾驱枯骨投荒塞。
死者未埋生者死,鸭绿江头哭不止。
此等大有“违碍”的文字得以漏网流传,应是告讦者耳目有所不逮。
顺治、康熙时期,诗人实录时事抒写感慨的作品何止万千,仅邓之诚先生《清诗纪事初编》就辑有600余人的2000余首,这些作品或多或少都干犯时忌。举例说,清廷下剃发令,强迫汉人理满洲发式,即男子剃除四周之发,留下头顶部分结成长辫,违抗者处死,诗人为此大作讽刺诗。如吴江书生吴祖修《剃头》二首:(www.xing528.com)
吾生适值鼎将迁,卅载头毛未许全。
四角不妨芟似草,中央何必小于钱。
偶然梳篦诚为赘,时复搔爬也觉便。
共遵王制剪髻,数日无端又郁兴。
一撮尚留原属我,周遭都去愧逢僧。
临风喜试吹毛刃,束发难施绾髻绳。
最是青春儿戏日,屋檐初覆记吾曾。
这类作品无疑是祸胎,追究起来足以破家杀身,好在此事并被追究。王夫之作“百梅诗”就险些遇祸(见《船山全书·和梅花百咏诗》)。毛先舒《诗辩坻》鉴于此,举诗戾17端,深以讥刺为戒。为免文字之灾,有的文人只有割舍所爱,如江西新城(今黎川县)人涂允恒,“晚益好读书而少著述,以世多文字之祸,更取所作诗、古文尽焚去”(见《魏叔子文集处士涂允恒墓志铭》)。而萧山毛奇龄,为人狂傲,才高见忌,效元人作小词杂曲自娱,仇家摘其语为诽谤,谋讦而杀之。既而按验无实,得不坐(施闰章《学余堂集·毛子传》)。可见当时文网不是很密,况且告讦者闻见有限,否则查继佐《罪惟录》定难行世。
《鹿樵纪闻》案 清初大名士吴伟业,采集明末官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的史料,著成《鹿樵纪闻》一书(书名后改作《绥寇纪略》)。吴伟业死后,其门人邹漪卖屋捐资,于康熙十三年刻印该书。狃于时尚,书前开列“参订”者名氏多人。有被列名者惩于庄氏史案,遂向官府申明立案。这无异于检举,于是邹漪被逮。邹漪字流绮,江南无锡人,当被拘系起解时,举家号哭,更将家中所有之书焚却,士大夫无不哀怜。下狱后,友人施闰章设法营救,邹漪终获宽免(详施闰章《学余堂集·致金长真书》)。
其实,《鹿樵纪闻》文字并无干碍,庄氏史案也并未引来禁毁野史的诏令。相反,史案发生后不久,清廷为修明史公开征求野史,有诏云:“虽有忌讳之语,亦不治罪。”无奈庄氏史案的教训太惨痛,读书人都成惊弓之鸟,所以有《鹿樵纪闻》事件。再如名儒朱彝尊出游岭南,归途在江西南昌买得书籍5箱,适逢史案发生,便将涉及明史的尽皆焚毁,5箱书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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